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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一科技: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5-04-25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25 日




                                                             1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龙昌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振娟
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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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                      95,592,697.28      69,051,430.32                     38.44%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95,366.70      14,113,196.92                    -87.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771,841.39     -46,113,121.82                    -25.2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3583            -0.3547                     -1.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11             0.1086                    -89.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11             0.1086                    -89.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4%              2.06%              -1.92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4%              1.66%              -1.52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1,858,488,168.92   1,987,723,138.56                     -6.5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       1,297,917,932.36   1,296,153,782.51                      0.14%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8.0505             8.0396                      0.1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485.9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8,4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57.14

减:所得税影响额                                                         9,310.1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829.38

合计                                                                    47,103.5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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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资产并购整合带来的业务风险

    公司按照“3+4”战略架构及“1+3”的战略布局,结合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以

市场拓展和行业拓展为目的的资产并购业务。业务完成后将有助于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抗风险

能力,但是对新市场和新行业的开发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也可能带来一定的业务风险。公司审慎对待每一

次的并购业务,对新市场和新行业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论证,对公司既有资源与新资源进行有效联结,对标

的公司引入公司统一管理机制进行管理,努力将资产并购整合带来的业务风险降至最低。

    2、资产并购整合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按照战略部署已逐步开展资产并购工作,在并购整合过程中由于各企业不同的历史沿革、发展规

划、企业文化,公司未来可能存在由于资产并购整合带来的管理风险。对此,公司将从统一战略规划、完

善制度规范、派驻关键岗位等方面着手,加强扁平化管理,逐步消减整合带来的管理风险。

    3、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市场覆盖率日渐提高的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软硬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销售对象是国家电网及下属各

网省公司,业务的发展依赖于电力行业的发展和国家电网公司的需求,预计2015年,在国网覆盖区域内将

基本实现用电信息采集的全覆盖全费控全采集。该细分市场产品体量日渐饱和可能会对公司用电信息采集

系统业务的拓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考虑到上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公司在巩固用电信息采集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电力行业其他市场,

通过并购方式整合产业链,发挥协同效应,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保持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4、新业务市场开发的风险

    随着公司1+3产业布局的逐步推进,健康医疗管理、数字版权大数据等新业务将陆续进入市场,公司

对新业务的市场环境有待深入了解,对业务快速开展的方式有待探索,存在一定市场开拓风险。考虑到上

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公司密切跟踪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在新业务进入市场前从技术、

市场、模式、团队等各方面进行充分探讨、沟通、测试、准备,以降低新业务市场开发风险。

    5、人力资源短缺的风险

    随着公司现有主要产品未来向不同的市场拓展,以及按照公司战略部署进行新技术研发,同时借助资

本市场进行产业并购的需要,公司未来对营销、技术、管理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凸显,公司存在人力资源短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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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的风险。公司已加大对内部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注重内部人才的培养,同时开拓了多种人才引进渠道,

为公司的人才储备提供保障。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4,70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光一投资管理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42%   42,600,000           42,600,000      质押           30,672,500
    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乾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50%   21,767,211           21,767,211

       龙昌明                 境内自然人          9.28%   14,953,500           14,953,5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
                                 其他             2.23%    3,600,429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徐一宁                 境内自然人          1.74%    2,806,500            2,104,875

       任昌兆                 境内自然人          1.73%    2,792,616            2,792,61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富国研究精选灵
                                 其他             1.48%    2,386,316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富国新兴产业股             其他             1.25%    2,011,126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             其他             1.17%    1,889,164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富国中小盘精选             其他             1.14%    1,843,70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
                                                                         3,600,429 人民币普通股                3,600,429
   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研究精                                     2,386,316 人民币普通股                2,386,316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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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兴
                                                                   2,011,126 人民币普通股             2,011,126
       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消费主题混
                                                                   1,889,164 人民币普通股             1,889,164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小盘
                                                                   1,843,700 人民币普通股             1,843,700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华康瑞宏投资有限公司                                     1,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1,686,334 人民币普通股             1,686,33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新动力
                                                                   1,360,300 人民币普通股             1,360,30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306,987 人民币普通股             1,306,98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行业
                                                                   1,198,069 人民币普通股             1,198,069
       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控股股东光一投资为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先生控制的企业,股东熊珂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士为龙昌明先生的配偶;股东任昌兆先生系湖北乾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经理,其他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期初限售     本期解除    本期增加    期末限售
         股东名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股数       限售股数    限售股数      股数
     江苏光一投资管理
                              42,600,000                           42,60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10 月 9 日
       有限责任公司

          龙昌明              14,953,500                           14,953,5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10 月 9 日

          熊   珂              1,687,500                            1,687,5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10 月 9 日

          徐一宁               2,141,250      36,375                2,104,875 高管锁定股份   2015 年 1 月 5 日

          王海俊                 732,375     150,000                  582,375 高管锁定股份   2015 年 1 月 5 日

          戴晓东                 388,687      28,687                  360,000 高管锁定股份   2015 年 1 月 5 日

          邱卫东                 366,187      91,547                  274,640 高管锁定股份   2015 年 1 月 5 日

          朱云飞                 122,344      30,375                   91,969 高管锁定股份   2015 年 1 月 5 日

          沈   健                 67,500      16,875                   50,625 高管锁定股份   2015 年 1 月 5 日

          任昌兆                                       2,792,616    2,792,616   重组承诺     2018 年 2 月 4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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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初限售   本期解除   本期增加    期末限售
         股东名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股数     限售股数   限售股数      股数

          任晶晶                                   1,189,342   1,189,342    重组承诺     2018 年 2 月 4 日

          魏法旭                                     815,954     815,954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郑丽蓉                                     654,115     654,115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邓丽萍                                     482,574     482,574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赵业香                                     223,632     223,632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桂长钟                                     167,724     167,724    重组承诺     2018 年 2 月 4 日

          李善元                                     123,586     123,586    重组承诺     2018 年 2 月 4 日

          梁   蓉                                    107,256     107,256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廖庆生                                      89,747      89,747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郑立筠                                      82,897      82,897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周   军                                     79,641      79,641    重组承诺     2018 年 2 月 4 日

          田裕树                                      47,080      47,080    重组承诺     2018 年 2 月 4 日

          张天祯                                      47,080      47,080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王   平                                     46,197      46,197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方旭东                                      29,425      29,425    重组承诺     2018 年 2 月 4 日

          何传柏                                      23,540      23,540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郭明亮                                      20,597      20,597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毛为国                                      19,126      19,126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门崇喜                                      19,126      19,126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李   强                                     11,770      11,770    重组承诺     2018 年 2 月 4 日

          徐光涛                                      11,770      11,770    重组承诺     2018 年 2 月 4 日

          文   涛                                      9,710       9,710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罗   丹                                      5,885       5,885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彭娥昌                                       4,414       4,414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张   红                                      2,942       2,942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陈世勇                                       2,942       2,942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湖北乾瀚投资有限公司                            21,767,211 21,767,211    重组承诺     2018 年 2 月 4 日

  公安县鑫旺投资有限公司                             261,877     261,877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25,232     925,232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
                                                     566,480     566,480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有限合伙)
   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
                                                     377,653     377,653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投资有限公司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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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初限售     本期解除   本期增加    期末限售
         股东名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股数       限售股数   限售股数      股数

 湖北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7,707     207,707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合计                        63,059,343     353,859 31,216,848 93,922,332        --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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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较期初下降41.84%,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索瑞电气股权转让款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增长33.85%,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3、预付账款较期初增长33.72%%,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采购芯片等原材料需向供应商预付款项所致。

    4、应付票据较期初下降53.38%,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下降61.03%,主要是本报告期发放2014年度奖金所致。

    6、应交税费较期初下降65.78%,主要是本报告期缴纳了上年度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所致。

    7、应付股利较期初下降46.23%,主要是本报告期索瑞电气支付2013年度股东分红款所致。

    8、其他应付款较期初下降90.35%,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索瑞电气股权转让款所致。

    9、长期借款较期初增长163.24%,主要是本报告期增加在建工程项目贷款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负债较期初下降44.94%,主要是本报告期索瑞电气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8.44%,主要是受新增订单及存量订单减少的双重影响,公司本体收入

较上年同期下降;本报告期合并索瑞电气的营业收入,使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67.95%,主要是本报告期合并索瑞电气的营业成本所致。

    3、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33.85%,主要是一方面公司本体市场覆盖面扩大,售后服务费用相应增

加;另一方面本报告期合并索瑞电气的销售费用综合所致。

    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8.32%,主要是一方面公司紧紧围绕战略发展规划大量引进人才,人力

成本较上期同期略有增长;另一方面本报告期合并索瑞电气的管理费用综合所致。

    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75.28%,主要是一方面本报告期合并索瑞电气的财务费用,另一方面公

司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下降,贷款利息增加综合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748.22%,主要是本报告期货款回笼较好,转回部分坏账准备金所致。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98.24%,主要是公司上年同期确认政府补助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45.70%,主要是本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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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79.40%,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87.28%,主要是

本报告期公司本体订单量较上年同期减少,且因公司业务拓展需要,期间费用较上期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共

同影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40.88%,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索瑞电气股权转让款所

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5年,是公司传统电力业务充满挑战的一年,也是公司结合自身优势在电力行业广泛求索的一年。

面对日益严峻的市场环境,公司提出了“以目标管理求创新,以产业链求规模,以新产品求发展”的经营

方针,以现有业务为基础,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同时积极追踪电力改革步伐和行业发展趋势,不断探索新

的产品业务结构,从技术开发和产业结合两方面积极寻求创造新的产业机会。报告期内,公司用电信息采

集业务受新增订单及存量订单减少的双重影响,公司本体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公司控股子公司索瑞电气

于本报告期初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致使公司整体规模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加。2015年一季度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9,559.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44%;营业成本9,082.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9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9.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7.28%。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3月26日,在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第一批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0711-14OTL006)中,公司中标金额为9,671.7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中标形成的订单正在执行中,尚未

执行完毕。

       2014年5月15日,在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第二批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0711-14OTL007)中,公司中标金额为3,724.7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中标形成的订单正在执行中,尚未

执行完毕。

       2014年9月17日,在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第三批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0711-14OTL008)中,公司中标金额为3,452.1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中标形成的订单正在执行中,尚未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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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完毕。

       2014年11月27日,在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第四批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0711-14OTL009)中,公司中标金额约为人民币3,474.9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中标形成的订单正在执行

中,尚未执行完毕。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为27.81%,主要为断路器、铜排、塑胶颗粒、

JP柜箱体的供应商。由于本期新增合并子公司索瑞电气的供应商情况,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随着新增

合并范围与生产经营需要正常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为43.11%,较上年同期下降23.45%。由于本

期新增合并子公司索瑞电气前五大客户情况,公司前五大客户随着新增合并范围及公司业务发展、合同执

行情况正常变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照公司 “一个中心、一个基础、一个体系、网内与网外、国内与国外,服务与制造,建设与营运”

的3+4的战略架构及“以智能电网业务为基石,积极向健康管理、版权云项目、食品溯源三个领域发展”

的1+3发展规划,2015年公司提出了“以目标管理求创新,以产业链求规模,以新产品求发展”的经营方

针,努力创建以目标管理代替计划管理、以岗位履职评估代替任务考核、以部门指标经营代替部门任务实

现方式,全面构建公司新的运行与考核方式。报告期内,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公司完成的重点工作如

下: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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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围绕既定战略部署和产业架构,构建产业链的管理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明确事业部、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与目标定位,对于

事业部实行经营指标宏观管理,强化事业部业务发展及利润中心功能;对于控股子公司加强对外派董监高

的管理和履职评估,建立定期述职机制,通过财务、审计与法务对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行进行管理。

    2、借助产业基金扩大机会,搭建公司股权投资与并购重组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光一贵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光一贵仁”),并由光一贵仁以现金出资500万元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深圳贵仁创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借助产业基金扩大机会,为公司搭建

股权投资与并购重组的平台,助力公司快速整合产业资源,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优秀企业,不断提高

和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3、完成中云文化大数据工商注册,进一步落实版权云项目。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落实版权云项目,公司成立了参股公司中云文化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由其具体

负责在贵州省建设国家级版权数据备案库、相关文化素材库及监管、版权交易等数据的存储运营和服务,

将公司信息采集技术转化升级,深入物联网更广阔的领域,并积极探索和研究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营的商业

模式,使公司业务模式更进一步向纵深扩张,实现“网内与网外”、“建设与营运”的协同发展。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具体内容已在前述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二、重大风险提示中披露。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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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1)自股份交割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份。本人今后如
                                    被光一科技选举为董事、监事或者聘任为高级
                                    管理人员,则本人承诺按照关于董事、监事及
                                    高管持股及减持的规定履行持股锁定及减持义
                                    务。(2)为保证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
                                    可实现性,本人进一步承诺,如果在前述 36 个
                                    月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未履
                                    行的,则锁定期自动延期至本人所负股份补偿
                                    义务履行完毕时止。(3)本函第一条所述“因
                                    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份”包括锁定期内
                                    本人依据所支付股份按照光一科技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取得的股份。
                                    (4)本人特别承诺:自本次交易所获得股份锁
                                                                                   2015 年 02   2018 年 02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任昌兆、任晶晶 定期结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人每年可减                             严格履行
                                                                                   月 04 日     月 04 日
                                    持的光一科技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持有
                                    光一科技股份总数的 25%;在锁定期内,本人
                                    持有的光一科技股份可用于股份质押融资的总
                                    数不超过本人持有全部光一科技股份数量的
                                    85%。(5)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及或要求
                                    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
                                    行。(6)如本人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则本人
                                    将在《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如
                                    有)披露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结算公司发出
                                    将本人应补偿的股份划转至光一科技董事会设
                                    立的专门账户并对该等用于支付补偿的股份进
                                    行锁定的指令,并明确说明只有光一科技有权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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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出解除该等锁定的指令。光一科技应为本人
               办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
               定的补偿股份划转手续提供协助及便利。(7)
               本人进一步承诺,本人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
               支付股份在转让时会同时遵守当时有效的《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光一科技《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自股份交割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公
               司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份。(2)为保
               证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本
               公司进一步承诺,如果在前述 36 个月锁定期届
               满后本公司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未履行的,则
               锁定期自动延期至本公司所负股份补偿义务履
               行完毕时止。(3)本函第一条所述“因本次交
               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份”包括锁定期内本公司
               依据所支付股份按照光一科技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取得的股份。(4)
               本公司特别承诺:自本次交易所获得股份锁定
               期结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每年可减
               持的光一科技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持有
               光一科技股份总数的 25%;在锁定期内,本公
               司持有的光一科技股份可用于股份质押融资的
               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全部光一科技股份数量
湖北乾瀚投资   的 85%。(5)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 2015 年 02   2018 年 02
                                                                                   严格履行
有限公司       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及或要求 月 04 日      月 04 日
               的,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
               行。(6)如本公司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则本
               公司将在《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
               (如有)披露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结算公司
               发出将本公司应补偿的股份划转至光一科技董
               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并对该等用于支付补偿的
               股份进行锁定的指令,并明确说明只有光一科
               技有权做出解除该等锁定的指令。光一科技应
               为本公司办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约定的补偿股份划转手续提供协助及便
               利。(7)本公司进一步承诺,本公司因本次交
               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份在转让时会同时遵守当
               时有效的《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光一科技《公司章程》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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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相关规定。

                 (1)自股份交割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份。本人今后如
                 被光一科技选举为董事、监事或者聘任为高级
                 管理人员,则本人承诺按照关于董事、监事及
                 高管持股及减持的规定履行持股锁定及减持义
                 务。(2)为保证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
                 可实现性,本人进一步承诺,如果在前述 36 个
                 月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未履
                 行的,则锁定期自动延期至本人所负股份补偿
                 义务履行完毕时止。(3)本函第一条所述“因
                 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份”包括锁定期内
                 本人依据所支付股份按照光一科技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取得的股份。
                 (4)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
桂长钟、李善
                 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及或要求的,本人
元、周军、田裕                                                2015 年 02   2018 年 02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                               严格履行
树、方旭东、李                                                月 04 日     月 04 日
                 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5)如
强、徐光涛
                 本人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则本人将在《专项审
                 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如有)披露后
                 十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结算公司发出将本人应补
                 偿的股份划转至光一科技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
                 户并对该等用于支付补偿的股份进行锁定的指
                 令,并明确说明只有光一科技有权做出解除该
                 等锁定的指令。光一科技应为本人办理《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补偿股
                 份划转手续提供协助及便利。(6)本人进一步
                 承诺,本人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份在
                 转让时会同时遵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光
                 一科技《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魏 法 旭 、 郑 丽 (1)自股份交割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蓉、邓丽萍、赵 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份。本人今后如
业香、梁蓉、廖 被光一科技选举为董事、监事或者聘任为高级
庆生、郑立筠、 管理人员,则本人承诺按照关于董事、监事及
                                                              2015 年 02   2016 年 02
张天祯、王平、 高管持股及减持的规定履行持股锁定及减持义                                 严格履行
                                                              月 04 日     月 04 日
何 传 柏 、 郭 明 务。(2)本函第一条所述“因本次交易所取得
亮、毛为国、门 的所支付股份”包括锁定期内本人依据所支付
崇喜、文涛、罗 股份按照光一科技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丹、彭娥昌、张 增股本等原因所取得的股份。(3)如果中国证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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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陈世勇       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
                 有不同意见及或要求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
                 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4)本人进一步承诺,
                 本人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份在转让时
                 会同时遵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光一科技《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自股份交割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公
                 司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份。(2)本函
公安县鑫旺投
                 第一条所述“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
资有限公司、深
                 份”包括锁定期内本公司依据所支付股份按照
圳市创新投资
                 光一科技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集团有限公司、
                 原因所取得的股份。(3)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
北京红土鑫洲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
创业投资中心                                                   2015 年 02   2016 年 02
                 见及或要求的,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                                严格履行
(有限合伙)、                                                 月 04 日     月 04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
南昌红土创新
                 修订并予执行。(4)本公司进一步承诺,本公
资本创业投资
                 司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份在转让时会
有限公司、湖北
                 同时遵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证券法》、
红土创业投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有限公司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光一科技《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索瑞电气管理层股东任昌兆、任晶晶、桂长钟、
                 李善元、周军、田裕树、方旭东、李强、徐光
                 涛及湖北乾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盈利承诺
                 及补偿协议》、《盈利承诺及补偿之补充协议》,
                 上述管理层股东及湖北乾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索瑞电气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实
任昌兆、任晶     现的净利润比较扣非后的净利润按照孰低原则
晶、桂长钟、李 确定分别不低于 7,500 万元、8,100 万元、8,400
善元、周军、田 万元。若标的资产在 2014 年度无法完成交割,
                                                          2015 年 02        2017 年 04
裕树、方旭东、 则索瑞电气的盈利承诺期变更为 2014 年度、                                  严格履行
                                                          月 04 日          月 30 日
李强、徐光涛、 2015 年度、2016 年度以及 2017 年度,索瑞电
湖北乾瀚投资     气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以及 2017
有限公司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比较扣非后的净利润按照孰
                 低原则确定分别不低于 7,500 万元、8,100 万
                 元、8,400 万元以及 8,700 万元。1、对盈利承
                 诺的补偿如索瑞电气在盈利承诺期内未能实现
                 承诺净利润,则盈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在盈利
                 承诺期内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
                 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光一科技支付补偿。



                                                                                                    16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当期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当期应补
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
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数)÷盈利承
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
对价-已补偿金额。如索瑞电气在承诺期内未
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盈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
以当年应补偿金额为基数按照其在本次交易中
所获对价占盈利承诺补偿义务人本次交易所获
交易对价总额的比例确定其单方应补偿金额。
承诺期内,索瑞电气累计未实现利润在 300 万
元以下的(含 300 万元整),盈利承诺补偿义
务人用现金进行补偿,累计未实现利润超过 300
万元且盈利承诺补偿义务人所获得股份对价不
足补偿时,各盈利承诺补偿义务人用现金进行
补偿。以股份方式补偿的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
行股份的价格。光一科技在承诺期内实施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分配股票股利的,则应补偿
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
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
转增或送股比例)。交易对方在盈利承诺期内
已分得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
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
(以税后金额为准)×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盈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当期
应补偿的股份,由光一科技董事会负责办理光
一科技以总价 1.00 元的价格向盈利承诺补偿
义务人定向回购并注销当期应补偿的股份的具
体手续。若光一科技上述应补偿股份回购并注
销事宜因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
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盈利
承诺补偿义务人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的 2 个
月内,将该等股份按照本次补偿的股权登记日
在册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各自所持上市公司股
份占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
的比例赠送给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在各年计算
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
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计算结果如出现小数
的,应舍去取整。无论如何,盈利承诺补偿义
务人向光一科技支付的补偿总额不超过盈利承
诺补偿义务人取得的股份对价和现金对价之
和。2、减值测试及补偿在盈利承诺期届满后四
个月内,光一科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光一科技购买的标的股权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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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
                 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盈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
                 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盈利承诺期内已
                 补偿现金,则盈利承诺补偿义务人对光一科技
                 另行补偿。补偿时,先以盈利承诺补偿义务人
                 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
                 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因标的股权减值应
                 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
                 额-盈利承诺期内因实际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
                 已支付的补偿额。"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承诺:(1)本人
                 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本人
                 已依法对索瑞电气履行了出资义务,不存在任
                 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人
                 作为索瑞电气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
                 行为。(3)本人保证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
                 持股或其他类似的方式为他人代持索瑞电气股
                 权或由他人代本人代持索瑞电气股权的情形。
                 本人保证合法持有且有权转让索瑞电气股权,
                 本人所持索瑞电气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
任昌兆、任晶
                 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4)本次交
晶、魏法旭、郑
                 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
丽蓉、邓丽萍、
                 在纠纷,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任何其他
赵业香、桂长
                 限制或禁止该等股权转让的情形,标的资产过
钟、李善元、梁
                 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5)截至本函出具
蓉、廖庆生、郑
                 之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包括配
立筠、周军、田
                 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2015 年 02
裕树、张天祯、                                                          长期    严格履行
                 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月 04 日
王平、方旭东、
                 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不存在占用索瑞电气资金
何传柏、郭明
                 的情形。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近亲
亮、毛为国、门
                 属未来不会以任何方式向索瑞电气借款或占用
崇喜、李强、徐
                 索瑞电气的资金。(6)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
光涛、文涛、罗
                 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丹、彭娥昌、张
                 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合法合规地行使
红、陈世勇
                 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
                 施保证光一科技及其子公司在业务、资产、人
                 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和完整,同时确
                 保光一科技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
                 方面保持独立,使光一科技具有完全和完整的
                 独立经营能力。(7)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
                 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8)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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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力,构成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本人保证本承诺函的内容没有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承诺:(1)本公司是
               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2)本公司
               已依法对索瑞电气履行了出资义务,不存在任
               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
               司作为索瑞电气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
               的行为。(3)本公司保证不存在以委托持股、
               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的方式为他人代持索瑞电
               气股权或由他人代本公司代持索瑞电气股权的
               情形。本公司保证合法持有且有权转让索瑞电
               气股权,本公司所持索瑞电气股权不存在任何
               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
湖 北 乾 瀚 投 资 (4)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
有限公司、公安 何争议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
县 鑫 旺 投 资 有 或任何其他限制或禁止该等股权转让的情形,
限公司、深圳市 标的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5)截
创 新 投 资 集 团 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
有限公司、北京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占用索瑞电气资金的
红 土 鑫 洲 创 业 情形。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 2015 年 02
                                                                        长期   严格履行
投资中心(有限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不会以任何方式向索瑞 月 04 日
合伙)、南昌红 电气借款或占用索瑞电气的资金。(6)在本次
土 创 新 资 本 创 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
司、湖北红土创 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光一科技及其子公司在
司             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
               和完整,同时确保光一科技在采购、生产、销
               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使光一科技具
               有完全和完整的独立经营能力。(7)本公司保
               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8)本承诺函自出
               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公司具有法
               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本公司保证本承诺函的
               内容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关于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租赁使用房屋及厂
               房有关补偿安排的承诺及保证函:本人(任昌 2015 年 02
任昌兆                                                                  长期   严格履行
               兆)为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 月 04 日
               瑞电气”)的实际控制人,索瑞电气及子公司、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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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处因生产经营需要,租赁使用了部分房屋
               及厂房,因部分租赁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证书,且所有租赁的房屋均未在当地房屋管理
               部门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存在生产经营不
               稳定的风险。对于索瑞电气租赁使用该等房屋
               及厂房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地方政府
               规划导致该等房屋及厂房占用土地被征用、该
               等厂房被拆除以及出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等
               原因影响索瑞电气正常生产经营的,本人不可
               撤销地承诺及保证如下:(1)无论何种原因导
               致索瑞电气在租赁合同约定有效期内租赁使用
               的房屋或厂房被拆除或出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
               同,对于索瑞电气搬迁支付的全部费用,以及
               因搬迁停产造成的损失由本人全额补偿。(2)
               本函出具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于任何时候均
               对本人具有不可撤销的法律约束力。如因本人
               未履行本函所述承诺及保证义务的,索瑞电气
               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索瑞电气章程享有诉讼
               代表权利的股东等均有权依据本函依法提起诉
               讼。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承诺:本人于 2008 年
               5 月从湖北省公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处受让索
               瑞电气 80 万元出资额,若因上述股权与与湖北 2015 年 02
周军                                                                       长期       严格履行
               省公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出现纠纷或争议 月 04 日
               从而给索瑞电气或者光一科技带来损失,本人
               将全额承担相应的损失。

               关于盈利承诺期内索瑞电气与陕西福星电网设
               备有限责任公司交易价格公允性的承诺:(1)
               盈利承诺期内,索瑞电气向陕西福星销售电能
               计量箱的毛利率与索瑞电气对陕西福星以外的
               其他客户销售电能计量箱毛利率基本一致,毛
               利率绝对值相差不超过 5%;(2)自本承诺作
                                                            2015 年 02   2017 年 04
任昌兆         出之日起,盈利承诺期内,索瑞电气不再从陕                               严格履行
                                                            月 04 日     月 30 日
               西福星采购任何产品。(3)索瑞电气与陕西福
               星之间的交易遵循交易市场价格交易的原则,
               不会利用索瑞电气与陕西福星之间的交易损害
               上市公司的利益。(4)若索瑞电气与陕西福星
               之间的交易情况与上述承诺事项不符,任昌兆
               先生愿意承诺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江苏光一投资
               司、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先生就公司发行股份及 2014 年 08
管理有限责任                                                             长期         严格履行
               支付现金购买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 84.82%股 月 18 日
公司、龙昌明
               权事项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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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交易完成后,在作为光一科技股东期间,本
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
从事任何与光一科技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
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
经营业务,亦不会投资任何与光一科技及其下
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2)在上述期间,如本
公司/本人及控制的企业的现有业务或该等企
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光一科技及其下
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本人及
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的
方式,或者采取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入光一科
技的方式,或者采取将产生竞争的业务转让给
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的合法方式,使本公司/
本人及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光一科技主营业
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3)本函自签署出具之
日起立即生效,即对本公司/本人具有法律约束
力。自本函生效至本公司/本人作为光一科技股
东的任何时候,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并履行
本函所作的承诺及保证义务;对于违反本函承
诺及保证义务的,本公司/本人承诺采取一切必
要且有效的措施及时纠正消除由此造成光一科
技的不利影响,并对造成光一科技直接和间接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
人及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重组后的
光一科技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将减少并尽可能避
免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
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承诺将按照公
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
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光一科技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
允的条件与光一科技进行交易,保证不利用关
联交易非法转移光一科技的资金、利润,亦不
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光一科技及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行为。(2)本公司/本人及直接
或间接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光一科
技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拆借、占用光一科技及
其控股和参股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光一科技及其
控股和参股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
光一科技资金。(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
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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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件以及光一科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
                 权利;在光一科技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的
                 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4)本公司/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
                 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光一科技及其控股和参股
                 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5)如果因违反
                 上述承诺导致光一科技或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损
                 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光一科技或其控股和参
                 股公司利益的,本公司/本人依法承担光一科技
                 或其控股和参股公司的损失。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湖北索瑞电气有
                 限公司 84.82%股权事项的被收购人任昌兆等
                 27 名自然人承诺: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作为光一科技股
                 东期间,本人或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或本人近亲
                 属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
                 光一科技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
                 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业务,
                 亦不会投资任何与光一科技及其下属公司主要
                 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
任昌兆、任晶
                 其他企业。(2)在上述期间,如本人或本人近
晶、魏法旭、郑
                 亲属及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的现有业
丽蓉、邓丽萍、
                 务或该等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光一
赵业香、桂长
                 科技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
钟、李善元、梁
                 人或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
蓉、廖庆生、郑
                 业将采取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
立筠、周军、田
                 者采取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入光一科技的方 2014 年 08
裕树、张天祯、                                                         长期    严格履行
                 式,或者采取将产生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 月 18 日
王平、方旭东、
                 关系第三方等的合法方式,使本人或本人近亲
何传柏、郭明
                 属及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
亮、毛为国、门
                 光一科技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3)本
崇喜、李强、徐
                 函自签署出具之日起立即生效,即对本人具有
光涛、文涛、罗
                 法律约束力。自本函生效至本人作为光一科技
丹、彭娥昌、张
                 股东的任何时候,本人将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函
红、陈世勇
                 所作的承诺及保证义务;对于违反本函承诺及
                 保证义务的,本人承诺采取一切必要且有效的
                 措施及时纠正消除由此造成光一科技的不利影
                 响,并对造成光一科技直接和间接损失承担赔
                 偿责任。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或本人近亲属及本
                 人或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影响的企业
                 与重组后的光一科技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将减少
                 并尽可能避免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
                 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近亲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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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承诺将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
               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光一科技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
               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以与市场
               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光一科技进行交
               易,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光一科技的
               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
               光一科技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2)本
               人或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或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
               接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光一科技及
               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拆借、占用光一科技及其控
               股和参股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光一科技及其控股
               和参股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光一
               科技资金。(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继续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光一科
               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光一
               科技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进行
               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4)本人保证
               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光
               一科技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
               义务。(5)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光一科技
               或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
               光一科技或其控股和参股公司利益的,本人依
               法承担光一科技或其控股和参股公司的损失。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湖北索瑞电气有
               限公司 84.82%股权事项,交易对方湖北乾瀚投
               资有限公司、公安县鑫旺投资有限公司、深圳
湖 北 乾 瀚 投 资 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
有限公司、公安 资中心(有限合伙)、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
县 鑫 旺 投 资 有 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
限公司、深圳创 诺: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次
新 投 资 集 团 有 交易完成后,在作为光一科技股东期间,本公
限公司、北京红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
                                                             2014 年 08
土 鑫 洲 创 业 投 事任何与光一科技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18 日
资中心(有限合 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
伙)、南昌红土 营业务,亦不会投资任何与光一科技及其下属
创 新 资 本 创 业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
投资有限公司、 争关系的其他企业。(2)在上述期间,如本公
湖 北 红 土 创 业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现有业务或该等企业
投资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光一科技及其下属
               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的
               方式,或者采取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入光一科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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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的方式,或者采取将产生竞争的业务转让给
               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的合法方式,使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光一科技主营业
               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3)本函自签署出具之
               日起立即生效,即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自本函生效至本公司作为光一科技股东的任何
               时候,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函所作的承
               诺及保证义务;对于违反本函承诺及保证义务
               的,本公司承诺采取一切必要且有效的措施及
               时纠正消除由此造成光一科技的不利影响,并
               对造成光一科技直接和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
               任。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
               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重组后的光一科技及其控
               股企业之间将减少并尽可能避免关联交易。对
               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
               易,本公司承诺将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
               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光一
               科技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
               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
               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光一科技
               进行交易,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光一
               科技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
               何损害光一科技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2)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影响的
               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光一科技及其控股和参股公
               司拆借、占用光一科技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资
               金或采取由光一科技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代垫
               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光一科技资金。(3)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光一科技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光一科技股东大会
               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
               行回避表决的义务。(4)本公司保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光一科技及
               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5)
               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光一科技或其控股和
               参股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光一科技或
               其控股和参股公司利益的,本公司依法承担光
               一科技或其控股和参股公司的损失。

江苏光一投资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2014 年 08
管理有限责任   司、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先生就公司发行股份及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18 日
公司、龙昌明   支付现金购买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 84.82%股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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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事项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
                                    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合法合规地行使股
                                    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
                                    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和完整,同时确保上
                                    市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
                                    保持独立,使上市公司具有完全和完整的独立
                                    经营能力。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
                     江苏光一投资
                                    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 2012 年 08    2015 年 10
                     管理有限责任                                                                       严格履行
                                    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 月 20 日      月 09 日
                     公司
                                    等股份,并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并将依法办理
                                    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前述锁定期满后,龙昌
                                    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2012 年 08    2015 年 10
                     龙昌明                                                                             严格履行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 月 20 日      月 09 日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
                                    守上述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资时所作承诺                        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2012 年 08    2015 年 10
                     熊珂                                                                               严格履行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并将依法办理 月 20 日      月 09 日
                                    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1、公司控股股东光一投资、实际控制人龙昌明
                                    及关联人熊珂分别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声明、承诺及保证函》,承诺对于公司目前从
                                    事的业务以及未来从事的业务,光一投资/龙昌
                                    明/熊珂自身不会,也不会通过投资、合资、合
                     江苏光一投资   作、联营、委托经营、承包、租赁经营等任何
                     管理有限责任   方式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2、公司控股 2011 年 06
                                                                                             长期       严格履行
                     公司、龙昌明、 股东光一投资、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及关联人熊 月 23 日
                     熊珂           珂分别出具《关于避免、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函》,承诺光一投资、龙昌明、熊珂及其所有
                                    参股、控股公司或者企业,今后原则上不与公
                                    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确有
                                    必要与公司之间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
                                    此种交易应当是对公司有益的,且必须按正常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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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商业条件进行。有关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程
                 序,保证不要求或接受公司在任何一项交易中
                 给予光一投资及本人优于给予任何其他独立第
                 三方的条件。

                 光一投资、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及关联人熊珂分
江苏光一投资
                 别出具《关于不占用资金的承诺函》,承诺保
管理有限责任                                                   2011 年 05
                 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                   长期   严格履行
公司、龙昌明、                                                 月 30 日
                 一致行动人的地位,直接或间接地占用公司资
熊珂
                 金。

                 1、关于社会保障缴纳的承诺:实际控制人龙昌
                 明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未来社保管理机
                 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要求公司补缴其于股
                 票发行上市前应缴未缴的员工社保金、住房公
                 积金的,则公司补缴社保金、住房公积金由光
                 一投资及龙昌明共同全额补偿给公司;如果公
                 司因此遭受行政处罚、民事索赔的,有关罚金
                 及赔偿金也由光一投资及龙昌明共同全额补偿 2011 年 11
龙昌明                                                                      长期   严格履行
                 给公司。光一投资及龙昌明对公司所负前述义 月 15 日
                 务和责任为共同不可区分的连带责任。2、实际
                 控制人龙昌明对光一有限无形资产出资出具
                 《承诺函》,承诺该项无形资产是其本人在光
                 一电子工作期间主持开发的,本人拥有该项资
                 产的所有权,不存在与其他任何第三方之间的
                 纠纷或者潜在纠纷。如因该项专有技术引起任
                 何纠纷,本人愿意以个人财产承担全部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光一投资出具《承诺函》,承诺
                 如果未来社保管理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
                 要求公司补缴其于股票发行上市前应缴未缴的
                 员工社保金、住房公积金的,则公司补缴社保
江苏光一投资
                 金、住房公积金由光一投资及龙昌明共同全额 2011 年 11
管理有限责任                                                                长期   严格履行
                 补偿给公司;如果公司因此遭受行政处罚、民 月 15 日
公司
                 事索赔的,有关罚金及赔偿金也由光一投资及
                 龙昌明共同全额补偿给公司。光一投资及龙昌
                 明对公司所负前述义务和责任为共同不可区分
                 的连带责任。

                 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对光一电子股东权益出具
                 《承诺函》,承诺光一电子股东权益不存在任
                                                               2011 年 12
龙昌明           何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如因光一电子股东权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28 日
                 益归属产生权属争议或纠纷的,由此造成的法
                 律、经济后果均由其本人承担。

                 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对于 2009 年 3 月光一有限股
龙昌明                                                         2012 年 01   长期   严格履行
                 东将其持有的光一有限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光一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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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出具《承诺函》,月 17 日
                                           承诺如果未来有关税收征管机关就本次股权转
                                           让依据有关税法、规范性文件规定重新核定计
                                           税依据而要求转让方补缴个人所得税的,则由
                                           其本人全额补缴。如果需要加计滞纳金或罚款
                                           的,均由其本人承担和缴纳。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429.12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6.8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612.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                 本报                       项目可
                     是否已 募集资                                                  项目达到               截止报告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累 末投资                   告期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金承诺                    本报告期                          预定可使               期末累计 达到
                                         投资总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实现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资总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预计
                                         额(1)                  (2)         =                   的效                       重大变
                     分变更)      额                                                   期                    益     效益
                                                                          (2)/(1)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
                                                                                    2016 年 03
采集系统产能扩大       否        15,300 15,300      285.61      5,992.6 39.17%                         0          0 否        否
                                                                                    月 31 日
建设项目

                                                                                    2016 年 0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5,100    5,100     301.28      3,074.1 60.28%                         0          0 否        否
                                                                                    月 31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400 20,400      586.89      9,066.7     --         --              0          0 --        --

超募资金投向

收购南京宇能股权                                                  2,250 100.00%                        0    -728.22 否        是

收购索瑞电气股权                                  7,296.25     7,296.25 100.00%                762.83        762.83 是        否

补充流动资金(如
                       --                                         6,000               --         --          --      --       --
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7,296.25    15,546.25     --        --       762.83         34.61 --        --

合计                   --        20,400 20,400 7,883.14       24,612.95     --        --       762.83         34.6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1、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由于公司变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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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详见公司 2013 年 1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码(2013)
原因(分具体项目)0111- 003 号),与之相关的规划许可审批、施工图审批、消防审批及项目施工许可审批等环节都相应
                  调整并重新办理,需时较长。另外,公司所在城市于 2013 年承办亚青会,2014 年承办青奥会,服从政
                  府部门在此期间对基建项目的管理要求也对项目的基建工期有一定影响,公司考虑到上述因素,公司在
                  《2013 年度半年度报告》中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由 2013 年 9 月 30 日调整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由于亚青会的召开及青奥会前期的市政工作,募投项目 2013 年下半年的基建进度受到的影响比预
                  期要大,此外为响应党的十八大关于绿色、科技、节能、减排的号召,综合考虑募投项目未来运行及管
                  理的科学性和便利性,以及灵活利用生产设备,充分发挥生产效率的需要,公司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
                  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在厂房内部结构和布局上重新进行规划设计。为避免完工后二次改造产生额外
                  成本,公司决定在厂房建设阶段即进行方案设计和实施,将其建设成节能减排、绿色科技厂房。考虑到
                  上述因素,公司拟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4
                  年 6 月 30 日调整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目前,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的厂房已建设完毕,按照柔性产能确定的生产
                  设备的合同已陆续签署。由于该项目厂房与公司综合楼在同一地块一起投入建设,综合楼建设体量比厂
                  房大,故在建设进度上慢于厂房,在规划供电、排水、交通、后勤保障等方面综合楼与厂房需要同步考
                  虑,从经济效益角度考虑,厂房与综合楼同时启用经济效益最优,运行成本较低,综合楼预计 2016 年
                  年初交付使用,考虑到上述因素,公司拟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4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同受上述“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延期因素影
                  响,公司在《2013 年度半年度报告》中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3 年 9
                  月 30 日调整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所在城市 2014 年将承办青奥会,为服从政府部门对城市重要干道基建项目的管理,致使项目
                  的基建完工时间有所推迟。研发中心项目所在综合楼目前已完成主体封顶,尚有内外墙体砌筑、外立面
                  幕墙装饰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水电气等各专业管线布置、内部装修、工程项目验收、备案等工作
                  须进行,考虑到上述因素,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4 年 6 月 30
                  日调整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在综合楼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及消防工程基本结束,外墙玻璃、石材幕
                  墙全部完成,尚待进行室内装修、空调设备安装、室外管网、道路及景观工程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考虑
                  到上述工程工作量,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5 年 6 月 30 日调整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此期间公司研发部门在现有办公场地正常开展技术研发工作,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进度延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研发工作的开展。

                      为降低公司对外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维护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将所持有的南京宇能 55%的股权、全部债权及相应权利整体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光一投资,南京宇能不
                  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适用

                     2012 年 9 月 24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35,429.1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5,029.12
超募资金的金额、 万元。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1、2012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况                号:(2012)1030-010),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款项公
                  司已划转完成。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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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
                   增资并受让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115 -051),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超募资金 2,250 万元和自有资金 1,967 万元合计 4,217 万元以增资及受让股权的方式获得南京宇能仪表
                   有限公司 55%的股权。其中超募资金部分已划转完成。
                       3、2013 年 1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3)1203-054),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款项公
                   司已划转完成。
                       4、2014 年 8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收购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股权部分现
                   金对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20-061),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任昌兆等 33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 84.82%股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 6,779.12 万元用于支付现金
                   对价部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99 号核准。上述款项公司
                   已划转完成。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3 年 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0111- 003),公司募投项目“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市江
                   宁开发区将军大道以西,福特研发中心以南地块变更为相邻地块,该两宗土地公司均已取得国有土地使
                   用证。实施地点变更后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2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公告》(公告编号:(2012)1030-009),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89.8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况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沪众会字(2012)3221 号鉴证报告,
                   对该项情况进行了审验。该项置换工作已划转完成。

                   适用

                       1、2012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 2)1030-011),公司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
                   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4 月 18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18-018)。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2、2013 年 4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告编号:(2013)0422-021),公司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
况
                   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10 月 9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
                   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009-043)。
                       3、2013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3)1015-046),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
                   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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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项工作已划转完成,并于 2014 年 4 月 4 日已经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04-013)。
                       4、2014 年 4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4)0410-019),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
                   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
                   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项工作已划转完成,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10 月 8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08-075)。
                       5、201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4)1010-077),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
                   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项工作已划转完成,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4 月 1 日全部归还并存
                   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13)。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南京月牙湖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设立的募
金用途及去向
                   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其他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经2014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南京宇能全部

 55%的股权、全部债权及相应权利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光一投资。截止报告期末,南京宇能已不属于公司

 控股子公司。

       由于南京宇能原股东南京光露及南京光露的股东李桂华、胡国祥未履行各方所订立的南京宇能股权转

 让及增资协议、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之约定,且经公司多次协商催告仍未拿出解决方案,2014年8月11日,

 公司以南京光露、李桂华、胡国祥为被告,以南京宇能为第三人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的诉讼

 请求为:①判决原告(即光一科技)无需向被告南京光露电子有限公司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1,700万元;②判决原告无需向第三人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增资认缴第二期增资款人民币267万元;③判

 决被告南京光露电子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45%股权中的11.45%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

 币572.50万元)过户给原告;④判决三被告共同承担完成清理截至2013年5月31日及2013年5月31日(审计

 和评估基准日)至2013年10月31日期间第三人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与南京光露电子有限公司及关联方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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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往来的义务,对截至2013年12月25日未能清理的差额人民币15,794,416.08元以现金或南京光露有限公

司持有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权益补偿给原告;⑤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15年1月,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宁商初字2号传票,南京光露电子有限公司以光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告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为:①确认原被告在2013年11月签订的《关

于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及《关于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之

补充协议》无效;并补足应向原告支付17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和向南京宇能认缴267万元增资款,②责令

被告赔偿因其干扰公司经营行为给南京宇能造成的损失1040万元;③起诉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两起案件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审理结束。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光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 –[2016])》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

关于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公司以详细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

知,并设有投资者热线电话,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能够到充分维护。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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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3,267,889.41                          366,665,386.1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1,311,275.60                            8,450,720.00

    应收账款                                      575,360,142.80                          603,335,604.49

    预付款项                                        6,305,272.68                            4,715,210.3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602,608.55                              579,682.2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05,625,586.10                          100,657,233.6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01,299,448.75                           84,813,968.8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5,767,217.51                           31,865,619.26

流动资产合计                                  1,039,539,441.40                       1,201,083,424.8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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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00,000.00                             7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2,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10,874,818.50                          11,069,385.27

    固定资产                                  137,019,589.21                         138,314,060.18

    在建工程                                  182,775,679.07                         160,258,437.1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35,370,781.26                         136,774,938.04

    开发支出

    商誉                                      323,305,967.10                         323,305,967.10

    长期待摊费用                                  422,916.68                             513,541.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5,212,972.25                           5,579,880.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266,003.45                          10,123,503.45

非流动资产合计                                818,948,727.52                         786,639,713.68

资产总计                                 1,858,488,168.92                       1,987,723,138.5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0,000,000.00                         108,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6,199,593.70                          34,749,821.02

    应付账款                                  187,764,494.84                         224,596,179.23

    预收款项                                    6,543,588.41                           5,761,844.6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999,973.83                          10,264,707.18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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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交税费                              5,958,598.09                          17,410,458.78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8,347,276.00                          15,525,288.00

    其他应付款                           10,910,443.65                         113,082,287.5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49,723,968.52                         529,390,586.4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0,329,262.47                          30,515,796.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20,000,000.00                          20,000,000.00

    递延收益                             20,650,000.00                          20,675,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7,214,631.31                           7,451,945.14

    其他非流动负债                        2,450,000.00                           4,45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0,643,893.78                          83,092,741.14

负债合计                                480,367,862.30                         612,483,327.6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61,221,848.00                         161,221,84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919,569,613.92                         926,883,002.46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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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0,423,426.70                           20,423,426.7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96,703,043.74                          187,625,505.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97,917,932.36                        1,296,153,782.51

    少数股东权益                                        80,202,374.26                           79,086,028.4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78,120,306.62                        1,375,239,810.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58,488,168.92                        1,987,723,138.56


法定代表人:龙昌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振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振娟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0,958,899.69                          243,660,196.9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00,000.00

    应收账款                                           246,588,949.93                          274,362,572.87

    预付款项                                             5,833,364.74                            4,291,636.13

    应收利息                                               602,608.55                              579,682.2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92,000,995.34                           91,077,681.58

    存货                                                55,704,357.41                           34,022,075.9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006,972.99

流动资产合计                                           545,696,148.65                          648,493,845.77

非流动资产: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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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00,000.00                             7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780,209,976.16                         768,109,976.16

    投资性房地产                                6,798,862.93                           6,923,995.36

    固定资产                                   12,707,044.07                          13,440,896.94

    在建工程                                  162,934,490.20                         142,794,313.0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5,786,965.13                          25,942,489.5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422,916.68                             513,541.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88,774.16                           2,559,058.6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991,749,029.33                         960,984,271.41

资产总计                                 1,537,445,177.98                       1,609,478,117.1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0,000,000.00                          63,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6,199,593.70                          34,749,821.02

    应付账款                                   44,306,011.64                          52,561,375.21

    预收款项                                    3,385,842.26                           2,604,098.54

    应付职工薪酬                                2,064,113.10                           5,736,426.38

    应交税费                                    2,384,553.66                          10,612,112.5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8,077,700.79                         136,329,841.8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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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86,417,815.15                         305,593,675.5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0,329,262.47                          30,515,796.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20,000,000.00                          20,000,000.00

    递延收益                             20,650,000.00                          20,675,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0,979,262.47                          71,190,796.00

负债合计                                307,397,077.62                         376,784,471.5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61,221,848.00                         161,221,84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919,207,813.92                         919,239,030.7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0,423,426.70                          20,423,426.70

    未分配利润                          129,195,011.74                         131,809,340.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30,048,100.36                       1,232,693,645.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37,445,177.98                       1,609,478,117.18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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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95,592,697.28                 69,051,430.32

    其中:营业收入                                     95,592,697.28                 69,051,430.3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90,824,482.45                 56,669,125.04

    其中:营业成本                                     68,743,224.04                 40,929,627.8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559,060.35                    431,872.38

          销售费用                                      6,413,026.86                  2,742,424.96

          管理费用                                     16,674,832.52                 12,054,836.78

          财务费用                                        889,129.27                    131,668.04

          资产减值损失                                 -2,454,790.59                    378,695.0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768,214.83                 12,382,305.28

    加:营业外收入                                            74,242.73               4,216,836.3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7,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10,514.04                    19,364.5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0,514.04                    19,364.5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831,943.52                 16,579,777.10

    减:所得税费用                                      1,920,230.98                  2,448,612.36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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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911,712.54                 14,131,164.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95,366.70                 14,113,196.92

    少数股东损益                                                    1,116,345.84                       17,967.8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911,712.54                 14,131,164.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795,366.70                 14,113,196.9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16,345.84                       17,967.8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111                          0.108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111                          0.1086


法定代表人:龙昌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振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振娟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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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30,671,649.17                 65,669,320.03

    减:营业成本                                          22,625,626.81                 47,278,629.86

           营业税金及附加                                    420,274.18                    250,442.91

           销售费用                                        2,815,480.98                  1,998,770.59

           管理费用                                        9,160,342.70                  8,352,678.28

           财务费用                                          398,319.48                 -1,003,254.90

           资产减值损失                                   -2,468,563.10                    411,871.9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279,831.88                  8,380,181.33

    加:营业外收入                                               46,301.95               3,202,504.3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0,514.04                    19,364.5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9,550.12                    19,364.5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244,043.97                 11,563,321.11

    减:所得税费用                                           370,284.47                  1,672,717.3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614,328.44                  9,890,603.7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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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2,614,328.44                  9,890,603.7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金额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1,624,519.20                 31,753,631.7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4,485.59                1,002,919.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116,271.21                 15,605,292.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745,276.00                 48,361,843.2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4,151,052.11                 55,817,229.5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9,142,035.13                 15,654,239.5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385,492.30                  7,965,130.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838,537.85                 15,038,365.67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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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金额发生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2,517,117.39                 94,474,965.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771,841.39                -46,113,121.8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20,000.00                   3,000.00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00.00                   3,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24,245,996.01                 47,442,509.32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05,604,800.00                 11,44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1,850,796.01                 58,882,509.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830,796.01                -58,879,509.3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8,813,466.47                 42,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662.69                  27,313.7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8,836,129.16                 42,027,313.7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7,000,000.00                  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999,347.25                  1,627,954.9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0,000.00                     27,313.7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499,347.25                  6,655,268.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336,781.91                 35,372,045.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8,265,855.49                -69,620,586.09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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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金额发生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4,576,465.03                342,772,459.9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6,310,609.54                273,151,873.83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0,809,344.93                 28,811,780.3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7,207,739.82                 35,143,912.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8,017,084.75                 63,955,692.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6,091,688.30                 48,377,610.4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489,405.35                 10,125,256.60

    支付的各项税费                                      8,890,518.04                  6,328,658.6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6,151,386.72                 36,637,553.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1,622,998.41                101,469,079.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605,913.66                -37,513,386.7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3,000.00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20,309,292.42                 46,131,279.14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1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05,604,800.00                 11,44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8,014,092.42                 57,571,279.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014,092.42                -57,568,279.1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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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8,813,466.47                  22,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662.69                      27,313.7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8,836,129.16                  22,027,313.7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74,569.65                     481,499.9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0,000.00                         27,313.7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674,569.65                     508,813.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161,559.51                  21,518,500.0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7,458,446.57                 -73,563,165.8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6,963,337.47                 323,687,449.9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9,504,890.90                 250,124,284.05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龙昌明

                                                                     201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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