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一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2018-12-29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第一
百一十二条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力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力
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设计、制造、 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设计、制造、
销售及服务;信息系统设计、销售、施工、服务及技 销售及服务;信息系统设计、销售、施工、服务及技
术咨询;电子设备与器件、通信产品(不含地面卫星 术咨询;电子设备与器件、通信产品(不含地面卫星
1 接收设备)的销售、服务及技术咨询;实业投资;电 接收设备)的销售、服务及技术咨询;实业投资;电
力工程、建筑工程承包;输变电工程、电气工程、机 力工程、建筑工程承包;输变电工程、电气工程、机
电设备安装的施工及承包;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 电设备安装的施工及承包;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
施;太阳能光伏发电;房屋租赁;配电自动化终端设 施;太阳能光伏发电;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配电自
备和检测装置设备租赁;用电技术服务。 动化终端设备和检测装置设备租赁;用电技术服务。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2
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 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