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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光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18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
正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
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由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许晶先生、徐纯彬先生、
沙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根据上述三名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认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
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147条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方式进行投票选举。




                                        独立董事:刘向明、周友梅、周卫东
                                                         2021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