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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光一:关于预重整案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2023-03-24  

                        证券代码:300356           证券简称:*ST 光一       公告编码 2023-022 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案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或“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119)。

    申请人江苏炎旭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

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先行启动预重整程

序。

    2、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的

公告》 (公告编号 2022-124)。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苏 01

破 申 85 号】,南京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南

京中院决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

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

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现

将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2022 年 12 月 27 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

作出(2022)苏 01 破申 85 号《决定书》,决定启动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光一科技”或“公司”)预重整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

座谈会纪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重整程序适用 提升企业挽救效能的

审判指引》相关规定,为顺利推进光一科技预重整工作,化解公司债务危机和退

市风险,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

光一科技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现就预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遴选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光一科技业务概况

     (一)   主营业务

     光一科技主营业务为电力业务及数字版权相关业务。

     1. 电力业务

    光一科技致力以数字电网建设为契机,以软件开发和软硬件相结合的感知层

应用设备为主要产品,推进新型融合终端、国网大存储集中器、智能断路器、智

能变配电站房综合监控平台、变配电站房 AI 智能网关、配电站房红外测温仪、

数字库房全自动周转柜的研发和市场应用,并以此为基础平台,布局完善工程维

护专业运维、新产品应用教培、综合能源管理服务等衍生业务。已形成覆盖智能

用电产品、智能配电产品、高低压电力成套设备、综合能源管理系统及服务、电

力工程施工及运维等电力完整产业链产品及服务。公司电力业务产品主要有以下

几类:
  (1)智能用电产品

    能源控制器、国网大存储集中器、集中器、采集器、专变采集终端、智能断

路器、塑壳断路器、电能计量箱、智能物联锁具、全自动周转柜等。

  (2)智能配电产品

    新型融合终端(SCU)、10kv 故障指示器、智能配变终端、智能配变电站房辅

助监控平台、变配电站房 AI 智能网关、配电站房红外测温仪、电能计量箱装置、

高低压成套设备、智能一体化柱上变压器台等。

  (3)智慧能源产品

    能效监测终端、能源管理终端、电量采集终端、水气表采集终端等。

  (4)智能系统产品

    指从系统软件到终端的完整解决方案,应用于输电、配电、用电、微电网领

域,包括线路视频图像监管系统、线损分析管理系统、校企能源管理系统、智能

变配站房综合监控平台等。

  (5)授权代理产品

    HPLC 通讯单元模块、空气能热泵机组、智能电表、三相负荷不平衡调节装置

等。

  (6)工程施工运维

    居配工程施工、10kv 及以下线路工程施工、空气源热泵采暖工程施工、配网

自动化运维、用采系统运维、配电房监测等。

       2. 版权云业务

    公司版权云业务主要通过中云文化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海誉动想等运营主

体,包括互联网数字版权确权、维权、交易、分发、第三方互联网内容监测风控

服务等业务。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电力业务的经营模式如下:

     1. 销售模式

    公司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已建立了全国的营销平台,通过全国 16 个网省办

事处,广泛建立与电力客户的合作关系。产品销售模式主要通过国家电网和南方

电网及各地方电力公司集中招投标方式销售,为电力客户提供产品、履约服务和

技术支持,其次是通过公司营销人员和代理商参加各网省地市的自主采购招标进

行销售。工程销售模式以工程施工业务为主,通过电力公司、政府公共平台及用

户招投标获取订单,实施完成后,甲方单位确认审计后实现销售。系统集成类的

销售模式以能效监测系统或区域能源管理为主,采取整体打包服务的方式,提供

实施方案,方案经确认且实施完成后实现销售。

     2. 研发模式

    公司提早布局基于数字电网架构的智能配用电整体解决方案,通过测试驱动

开发模式,建立了快速响应的自动化测试与验收体系,实现“基础应用——客户

需求——快速响应——全面测试——现场维护”的研发管理体系。

     3. 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管理模式,公司通过集成 ERP、EIP、OA 等系

统,实现智能制造的生产模式,支撑公司全国工厂的生产、交付、数据分析、持

续改善和及时报告。

     4. 采购模式

    公司已逐步建立起供应链平台,通过实行“集中竞标、集中下单,分批交付”

的集中采购管控模式及合格供应商管理机制,实现采购的成本、质量和交付优势。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电力业务

    公司是国内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最早的发起者和领导者,参与了多项国家和行

业标准的制定,拥有相关产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公司在电力业务领域积累了深厚

的技术基础、良好的产品口碑和品牌效应,公司提升技术力量开发新产品的同时,

为新一轮业务发展提前做技术储备和业务布局,在配电网的综合信息及状态采集

与应用、新的通讯技术在信息采集方面的应用、配电网的能源区域管理与互动等

方面持续加强投入。目前,公司具备终端制造、工程服务等多维度市场,可以为

客户提供多元化电力业务服务,公司将充分利用电力产业链优势,以数据采集与

处理为核心、综合能源管理为价值形成自己核心竞争力。

    2.版权云业务

    公司加快推进国家民族民间文化版权贸易基地(西南)建设,将 CCDI 工作

基站的集中展示区和示范区,完成基地挂牌。公司与贵阳高新区管委会签署《CCDI

数字内容超算吣贵阳算力节点及智能制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项目正式落地。

公司版权登记、相关服务持续快速增长,不断提升版权综合服务能力。2022 年上

半年,办理作品登记共计 99397 件,同比增长 6.8%,完成作品存证 246235 件,

同比增长 43.97%。公司加强 CCDI 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运营维护,有序推动三期

项目建设,项目已通过验收并进入试运或阶段。同时启动 CCDI 数字内容制作产

业集群规划工作,对 CCDI 数字内容制作产业集群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实施路

径进行设计,实现“质量、效益、规模”动态均衡发展。

    二、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原则

    光一科技将严格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理念,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开展预重整投资人的招募与遴选工作,充分考量资金实力、产业背景、管理能力、

发展前景等多重因素,综合评判投资人实力。排除不符合条件、不契合上市公司
发展的意向方,择优选择利于债权人、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和有助于公司经营发

展的预重整投资人。以使得光一科技在债务清理后形成良性循环发展,促进企业

合规经营、提升盈利能力、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三、报名须知与招募条件

    (一)报名须知

    1.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招募公告中所列数据均来源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

报告》。本公告发布之前,部分数据可能有所变化,具体应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

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

    3.如后续光一科技被南京中院受理破产重整的,预重整期间预重整投资人公

开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光一科技的重整程序,即无特殊情况下,光一科技正

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遴选重整投资人,预重整投资人将直接成为重整投资

人。重整投资人应当遵从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要求、预重整期间所签订重

整投资协议的约定以及南京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的规定,

全面履行相关义务。

    (二)招募条件

    为保障光一科技预重整和重整工作顺利进行,化解光一科技债务危机与退市

风险,优化光一科技生产经营,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持续支持,意向投资人

应符合如下招募条件:

    1.主体资格

    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自成立以来

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意向投资人除需符合前款主体资格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招募条件第 2 项“资

金实力”以及第 3 项“行业背景”条件。

    2.资金实力

    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本次重整投资,并提供

相应的资金实力证明材料,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注

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3.产业背景

    意向投资人的产业背景应契合光一科技的主营业务,或者二者从事的业务具

有一定互补性,或有利于支持光一科技主营业务发展,或有利于光一科技现有业

务的发展与转型升级。

    意向投资人具备光一科技未来着力发展的电力、新能源、新材料业务领域产

业背景,且其产品技术显著领先国内同行业公司(可在报名材料中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或其实际控制人在相关领域具有较为雄厚的产业背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

先考虑。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 2023 年 4 月 3 日 24 时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的

电子邮箱。意向投资人发送的邮件被邮箱拦截的,以拦截信息中所确认的收件时

间确认是否超过报名时间。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材料的,则以报名结束前意向

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且每次均应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不得以补

充材料的方式进行提交。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南京市将军大道 128 号九楼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gykjguanliren@163.com

    联系人: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婷、王小晶

    联系电话:025-68533666-1920(工作时间:工作日 9:30-11:30,13:30-17:30)

    3.报名材料

    (1)报名意向书(盖章)。

    (2)意向投资人自成立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

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盖章)。

    (3)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

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产业布局、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以及意向

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

    (4)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身份证明文件(盖章)、授权委托书(盖章)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5)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财务报表,

若报名主体存续时间不足一年,应提供控股股东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财

务报表。

    (6)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不低于人民

币 4 亿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7)意向投资人与光一科技的业务协同情况或有利于光一科技未来业务发

展和转型升级的情况介绍、产品技术的行业领先情况介绍。

    (8)保密承诺函(盖章)。
    意向投资人为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各项报名材料应按照上述要求加盖

意向投资人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意向投资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

的,光一科技有权视为未收到有效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预重整投资人遴选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

准。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

的,光一科技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对预重整/重整工作造成的

实际损失责任。

    4.缴纳报名保证金

    报名期限届满(2023 年 4 月 3 日 24:00)以前,意向投资人应向指定账户缴

纳报名保证金 2,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指定账户具体信息请联

系本公告中的联系人获取。未在报名期限届满以前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未完

成报名。




  (二)初步筛查

    光一科技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后 1 个工作日内对报名

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

在缺失、遗漏的,光一科技将通知其补正,并给予 1 个工作日的补正期,光一科

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补正期。如果意向投资人不满足招募条件的,光一科技

有权不接受其报名。

    报名材料通过审查的,光一科技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意向投资人提交资料里

所确定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通知》(下文涉及送达事宜的均以意向投资人提交

资料里确定的信息为准),通知其通过初步筛选。
  (三)尽职调查

    发出《通知》的同时,光一科技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通过初步筛选的意向投

资人发送统一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要求。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

光一科技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编制重整投资方案,公司将积极予以配合。意向投

资人应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和编制重整投资方案所需的费用。

    意向投资人应在 2023 年 4 月 10 日(含当日)晚 18 时前完成全部尽职调查

工作。根据各意向投资人实际工作开展的情况,光一科技可以适时调整尽职调查

工作时限。

  (四)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光一科技邮件发送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要求,在 2023

年 4 月 13 日晚 18 时前将切实可行的重整投资方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gykjguanliren@163.com)。意向投资人发送的邮件被邮箱拦截的,以拦截信息

中所确认的收件时间确认是否超过报名时限。

    重整投资方案中除报价外,还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

意向投资人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情况以及主要财务指标、重整后的经营发展方案、

与光一科技的业务协同情况或有利于光一科技未来业务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情况

介绍、产品技术的行业领先情况、重整期间融资方案(如有)等内容,以及意向

投资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内容。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材料的,则以报名结束前意

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如此前版本中,存在承诺性内容或承担义

务的,则除非意向投资人后续版本中明确予以撤销,否则相关承诺或所承担的义

务仍然有效。

  (五)遴选评审

    本次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进行,评审结果将报告南京中院。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若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

则评审委员会将通过商业谈判方式确定预重整投资人。若未能协商一致的,光一

科技有权重新遴选预重整投资人。若有两名及以上的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

案,评审委员会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遴选,确定最终的预重整投资人。

  (六)签署协议

    预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产生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预重整

投资人和备选预重整投资人(如有)发出《确认函》,确认其预重整投资人和备

选预重整投资人身份,并组织相关方在合理期限内与预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

协议。被选定的预重整投资人和备选预重整投资人(如有)应当在收到《确认函》

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重整投资方案纸质盖章原件(一式两份)提交或邮寄至指

定的报名地点。一旦光一科技/临时管理人确定了重整投资协议签订期限的,预

重整投资人应当在该期限内完成重整投资协议的签订。

    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预重整投资人应当根据光一科技/临时管理人的要求,

向光一科技指定的收款账户足额支付人民币 3,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

整,含已支付的报名保证金部分)投资保证金。投资保证金支付完成后,预重整

投资人可以参与预重整方案的论证、与债权人协商谈判等预重整工作以及后续重

整工作。若预重整投资人未按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未按时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

光一科技/临时管理人可以取消其预重整投资人资格,并直接确定备选预重整投

资人为预重整投资人,或另行确定预重整投资人。

    预重整期间预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光一科技的重整程

序,即无特殊情况下,光一科技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遴选重整投资人。

光一科技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南京中院裁定批准后,预重整投资人

应当全面履行相关义务。
    (七)保证金的处理

    意向投资人在支付报名保证金之后、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之前,以书

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光一科技放弃预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光一科技将在收

到通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报名保证金本金。

    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之后、参与预重整投资人评审之前,以书面或

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放弃预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或意向投资人参与评审但未被

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的,光一科技将在公司发布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报名保证金本金。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后,意向投资人支付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

化为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光一科技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南京中

院裁定批准后,预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款(不计息)。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后拒绝或未按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已支付

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预重

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评审规则

    (一)评审方式

    光一科技将灵活采取现场评审、线上评审、书面评审方式之一或相结合的方

式组织本次评审工作(评审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评分规则

    本次评分设置涵盖投资文件规范性、投资主体适格性、产业布局协同性、投

资报价优越性和债务清偿方案合理性等多个维度的主客观评分标准,赋予各项评

分标准合理的权重,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资金实力、行业背景等方面进行

综合评比。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光一科技,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光

一科技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

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光一科技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

以光一科技的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