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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意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2018-10-30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四川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更名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符合公司目前的业务实际情况和发展
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名称变更为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并对应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公司证券简称
(创意信息)、证券代码(300366)不变。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
司发展规划,有利于整合市场资源,加快业务推进,对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
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定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性需求,降
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小松                  辜明安                  邹燕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