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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意信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366          证券简称:创意信息           公告编码:2019-53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
 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
 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四项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
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
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将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进行
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
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新旧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不影响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评估了原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选择不同的计量方法对公司财务报告无重大影
响。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使得公司需调整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即公司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增加 2,664.43 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减
少 2,664.43 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
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对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本
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