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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意信息: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辜明安)2020-04-29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辜明安)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2019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
慎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2019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
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出席2019年会议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董事会         7            7          0        0               否
股东大会         2            2          0        0               否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
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 任职期间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做出
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1月3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9年1月22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19年3月7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19年3月23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以
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向子公司增加投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2019年4月26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六)2019年8月28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19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2、《关于2019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3、《关于2019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七)2019年10月28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任职期间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查了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
    (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公司聘
请的审计部工作人员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履行审计
委员会的职能。
    (三)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为公
司的发展储备人才信息,积极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9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了考察,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运用自身
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对需经董事会决策
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资料进行审核、对重大事项进行了解,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
尽责,充分利用会议讨论、现场调研、电话沟通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本人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019年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进一步加深
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20年,本人将会更加严格的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
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以下无正文,为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
字页)




                                             独立董事:
                                                          辜明安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