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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意信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2021-10-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十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创意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4
号)批复,同意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创意信息”、“发行人”或“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
作为创意信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
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创意
信息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创意信息
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创意信息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9 月 27 日。本次发行价
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8.89 元/股。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
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
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89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80%。



                                    2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82,000,000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
 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本次发行方
 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8 家,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认购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元/股)     (股)         (元)         (月)
       成都市重大产业化项目一期股
 1                                          8.89   16,766,041   149,050,104.49     6
       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89   15,033,745   133,649,993.05     6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3     司-轻盐智选21号私募证券投资          8.89    6,718,785    59,729,998.65     6
       基金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89    6,361,079    56,549,992.31     6
 5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8.89    4,499,437    39,999,994.93     6
 6     薛小华                               8.89    3,937,007    34,999,992.23     6
       JPMORGAN CHASE BANK,
 7                                          8.89    3,374,578    29,999,998.42     6
       NATIONAL ASSOCIATION
 8     宋英                                 8.89    3,149,606    27,999,997.34     6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
 9                                          8.89    3,037,120    26,999,996.80     6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李天虹                               8.89    2,474,690    21,999,994.10     6
       联通创新互联成都股权投资基
 11                                         8.89    2,474,690    21,999,994.10     6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
 12                                         8.89    2,024,746    17,999,991.94     6
       司-丹桂顺之伍月芳号私募基金
 13    林素真                               8.89    2,024,746    17,999,991.94     6
 14    杨岳智                               8.89    2,024,746    17,999,991.94     6
 15    郭伟松                               8.89    2,024,746    17,999,991.94     6
 16    UBS AG                               8.89    2,024,746    17,999,991.94     6
       上海般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般
 17                                         8.89    2,024,746    17,999,991.94     6
       胜优选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89    2,024,746    17,999,991.94     6
                      合计                         82,000,000   728,980,000.00     -


                                        3
    (四)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728,98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
增值税)人民币 8,605,273.18 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720,374,726.82 元。

    (五)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
持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
募集资金金额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审批情况

    (一)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4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

                                    4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同意在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
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
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
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创意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
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
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创意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4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向深交所报送《创意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
案》”)及《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
的投资者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 144 名


                                    5
     特定投资者。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本
     次发行簿记前(即 2021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 时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
     深 圳 市 丹 桂 顺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林 学 勤 、 林 素 真 、 胡 洋、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薛小华、杨岳智、重庆秦安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宋英、上海般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计 10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
     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了认
     购意向的投资者发送了《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
     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件
     的发送范围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同时,
     《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
     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1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00-12:00,
     主承销商共收到 21 份《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
     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截至 9 月 29 日中午 12:00 前,除 1 家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 2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 18
     家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参与本次发行
     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均为有效申
     购。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类别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有效
       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
 1                                       其他         10.00       1,800         是           是
       司-丹桂顺之伍月芳号私募基金
 2     林学勤                           自然人        8.89        3,600         是           是
 3     林素真                           自然人        9.50        1,800         是           是


                                                6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类别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有效
                                                    9.10       1,800
                                                    8.89       1,800
                                                    9.58       2,000
 4     李天虹                         自然人        9.38       2,100       是        是
                                                    9.08       2,200
 5     胡洋                           自然人        8.89       2,000       是        是
       JPMORGAN CHASE BANK,                                               不适用     是
 6                                     QFII         12.20      3,000
       NATIONAL ASSOCIATION
                                                    10.31      2,000
 7     薛小华                         自然人        9.81       3,000       是        是
                                                    9.51       3,500
 8     杨岳智                         自然人        9.11       1,800       是        是
 9     郭伟松                         自然人        8.90       1,800       是        是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
10                                    其他          11.11      2,700       是        是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0       4,000
11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是        是
                                                    8.95       4,000
                                                    10.03      3,300
1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9.52       10,000      是        是
                                                    8.91       13,365
13     UBS AG                          QFII         9.15       1,800      不适用     是
14     宋英                           自然人        9.50       2,800       是        是
                                                    9.01       5,655
1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不适用     是
                                                    8.89       6,205
                                                    9.19       1,800
       上海般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般
16                                    其他          8.99       1,800       是        是
       胜优选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89       1,801
                                                    9.21       3,973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17     司-轻盐智选 21 号私募证券投    其他          9.11       4,973       是        是
       资基金
                                                    9.01       5,973
       联通创新互联成都股权投资基
18                                    其他          9.45       2,200       是        是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9.30       1,800       是        是
       成都市大数据集团股份有限公
20                                    其他          8.89       15,000      是        是
       司


                                              7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类别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有效
          成都市重大产业化项目一期股
21                                         其他            8.89           25,000          是          是
          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依据投资者填写的《申购报价单》,并根据《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中
     规定的认购对象和认购价格确定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8.89 元/股,本
     次发行股份数量 82,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728,980,000.00 元,未超过股东
     大会决议以及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募集资
     金使用金额上限 100,000.00 万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8 家,均为本次认
     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

           具体配售情况如下:
                                             认购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元/股)        (股)           (元)          (月)
            成都市重大产业化项目一期股
     1                                            8.89       16,766,041     149,050,104.49       6
            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89       15,033,745     133,649,993.05       6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3      司-轻盐智选21号私募证券投资           8.89        6,718,785      59,729,998.65       6
            基金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89        6,361,079      56,549,992.31       6
     5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8.89        4,499,437      39,999,994.93       6
     6      薛小华                                8.89        3,937,007      34,999,992.23       6
            JPMORGAN CHASE BANK,
     7                                            8.89        3,374,578      29,999,998.42       6
            NATIONAL ASSOCIATION
     8      宋英                                  8.89        3,149,606      27,999,997.34       6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
     9                                            8.89        3,037,120      26,999,996.80       6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李天虹                                8.89        2,474,690      21,999,994.10       6
            联通创新互联成都股权投资基
     11                                           8.89        2,474,690      21,999,994.10       6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
     12                                           8.89        2,024,746      17,999,991.94       6
            司-丹桂顺之伍月芳号私募基金
     13     林素真                                8.89        2,024,746      17,999,991.94       6
     14     杨岳智                                8.89        2,024,746      17,999,991.94       6
     15     郭伟松                                8.89        2,024,746      17,999,991.94       6
     16     UBS AG                                8.89        2,024,746      17,999,991.94       6
     17     上海般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般           8.89        2,024,746      17,999,991.94       6

                                                  8
                                   认购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元/股)   (股)         (元)         (月)
       胜优选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89      2,024,746    17,999,991.94      6
                     合计                      82,000,000   728,980,000.00     -

       本次发行过程、发行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核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
 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
 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四)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1、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和 UBS AG 为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
 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2、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顺之伍月芳号私募基金、四川资
 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般胜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般胜优选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2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联通创新互联成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成都市重大产业化项目一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3、林素真、李天虹、薛小华、杨岳智、郭伟松、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宋英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自有


                                      9
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
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
金备案手续。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理享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 93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哈德逊 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格普特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 963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添盈增利 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东兴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 10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汇通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上南金牛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西湖
大学定增量化对冲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1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
化套利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悦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
金君享佳胜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盈泰定增量化对冲 1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中航盈风 1 号定增量化对冲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
量化对冲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1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 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润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丰
硕定增量化对冲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7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建兴定增量化对冲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 12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财通内需增长 12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
认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财通内需增长 12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为公募基金,除此外前述其他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
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

                                   1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
   1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桂顺之伍月芳号私募基金
   2      林素真                             C4级普通投资者           是
   3      李天虹                             B类专业投资者            是
          JPMORGAN CHASE BANK,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4
          NATIONAL ASSOCIATION
   5      薛小华                             C5级普通投资者           是
   6      杨岳智                             C4级普通投资者           是
   7      郭伟松                             B类专业投资者            是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
   8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C5级普通投资者           是
  1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11      UBS AG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12      宋英                               C4级普通投资者           是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上海般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般胜优
  14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选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
  15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盐智选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联通创新互联成都股权投资基金合
  16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
  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成都市重大产业化项目一期股权投
  18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资基金有限公司

       经核查,上述 18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缴款与验资情况

       1、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发行人、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获配的 18 名发行对
象发出了《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
简称“《缴款通知书》”)。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主承销商指
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2 、 根 据 信 永 中 和 2021 年 10 月 11 日 出 具 的 《 验 资 报 告 》

                                        11
(XYZH/2021CDAA20435),截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止,中信证券已收到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者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728,980,000.00 元。

    3、2021 年 10 月 12 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上述认
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信永中和 2021 年 10 月 12 日
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21CDAA20436),截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止,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82,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728,98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605,273.18 元,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720,374,726.82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82,000,000.00 元,
其余 638,374,726.82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缴款通知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
购邀请书》的约定,以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七)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
作出承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
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的情形;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
存在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安排,亦未接受发行人及上述人员或其利益
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
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创意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
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
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进行了公告。

                                    12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创意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4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进行了公
告。

       主承销商将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其他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的规
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和手续。

       五、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4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
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及参与竞价的投资者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
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
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
报备深交所的本次发行方案要求。”

       创意信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
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1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叶建中                   郭 浩



   项目协办人:



                              杨 洋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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