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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意信息: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2022-04-07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专项审核报告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专项审核报告

                                            亚会专审字(2022)第 01590002 号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创意信息”)
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止《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提供真实、
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
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审
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
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
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
础。

    三、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
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晏小蓉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群力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1 年 10 月 27 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现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说
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4 号)的核准,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式向 1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A 股 8,200 万股,发行价为 8.89 元/股,募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728,980,000.00 元 , 扣 除 保 荐 承 销 费 及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8,605,273.18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0,374,726.82 元(不含
税)。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CDAA2043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募集说明书》披
露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结合募集
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对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投入调整如下:

 序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万元)              (万元)            资金(万元)
 1     智能大数据融合平台项目            58,212.25             58,200.00              41,925.81
       自主可控数据库升级及产
 2                                       23,403.56             23,400.00              16,856.77
       业化应用项目
       5G 接入网关键技术产品研
 3                                       18,437.65             18,400.00              13,254.89
       发项目
              总计                      100,053.46            100,000.00              72,037.47

      注:根据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募集说明
书》,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
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尽快推动项目的实施,公司可根据
项目进展程度,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
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内容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额为 76,566,952.7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智能大数据融合平台项目                  419,258,091.01             10,989,020.00   10,989,020.00
 2       自主可控数据库升级及产业化应用项目      168,567,686.08             44,788,866.31   44,788,866.31
 3       5G 接入网关键技术产品研发项目           132,548,949.73             20,789,066.46   20,789,066.46

                    总计                         720,374,726.82             76,566,952.77   76,566,952.77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2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2,013,683.61 元(不含
税),本次拟置换募集金额 2,013,683.61 元(不含税)。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
定,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审核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
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