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2022-04-07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意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进行。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6,566,952.77
元及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2,013,683.61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熊 军 马 桦 王 雪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