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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意信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创意信息(3003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叶建中                      联系电话:010-60833934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浩                        联系电话:028-6572888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次(保荐代表人针对募集资金存放
 (1)现场检查次数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1次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6次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
                                            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
                                            期2021年培训情况报告》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
                                            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
                                            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
                                            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
                                            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
                                            查报告》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
                                            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之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
                                            的核查意见》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年8月23日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等
                                            方面,同时针对本次通报批评相关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业绩预告等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了重
                                            点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2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2022 年 1 月 17 日,创意信息披露         鉴于创意信息于 2022 年 8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        月 11 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所通报批评,中信证券作为
                              润为盈利 3,000 万元至 4,500 万元。4      创意信息向特定对象发行
                              月 20 日,创意信息披露《2021 年年        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
                              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 2021 年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净利润修正为亏损 1,800 万元至 2,300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万元。 月 26 日,创意信息披露《2021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经审计净利润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亏损 2,172.74 万元。创意信息业绩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
                              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创意
                              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信息的实际情况,对创意信
                              创意信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           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1、信息披露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和第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6.2.1 条的规定。                         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
                              创意信息董事长陆文斌、总经理何文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暨
                              江、财务总监刘杰未能恪尽职守、履         专门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
                              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深交所《创         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订)》第 1.4 条、第 4.2.2 条和第 5.1.2   有关持续督导的要求进行。
                              条的规定,对创意信息的上述违规行         本次培训促使公司相关人
                              为负有重要责任。                         员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对         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
                              创意信息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创         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日常
                              意信息董事长陆文斌、总经理何文           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等方
                              江、财务总监刘杰予以通报批评的处         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分。                                     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3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    的原因及解
                                                                 承诺      决措施
    1、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董事、高管股份增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4、关于保持控制权稳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存在以下中国证监会(包括派
                                  出机构)和贵所对本保荐人或者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施的事项:
                                  2022年6月21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我公司保荐的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惠”)出
                                  具《关于对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认定:思创医惠披露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
                                  的《2021年年度报告》与《2021年度业绩预告》差异较大,
    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思创医惠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0年度收入进行了差错
                                  更正,导致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第四条的规定。
                                  我公司在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与上市公司一起仔
                                  细分析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督促上市认真吸取教训,
                                  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组织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财

                                              4
                            务会计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维护
                            全体股东利益。
                            2022年2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保荐的汤臣倍
                            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臣倍健”)出具《关于对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的决定》,认定:汤臣倍健在收购Life-Space Group Pty Ltd
                            100%股权和广州汤臣佰盛有限公司46.67%股权项目中
                            存在:未充分、审慎评估并披露《电子商务法》实施的重
                            大政策风险,未如实披露标的资产实际盈利与相关盈利
                            预测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商誉减值测试预测的部分指
                            标缺乏合理依据,未充分披露商誉、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相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关信息且减值测试关于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不规范。
                            上市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11.3条、第11.11.6
                            条的规定。
                            我公司在知悉上市公司受到纪律处分后,督促上市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履行诚实守信、忠实
                            勤勉义务,保证上市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叶建中                                 郭   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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