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19-036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 量为 1,298,080 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1354%,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 格为 3.2905 元/股。 2、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958,444,424 股 减少至 957,146,344 股。 一、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实意见。 2、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召开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 1 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 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和解锁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确定 2016 年 12 月 15 日为授予日,以 5.33 元/股授予 147 名激励对象 2,029.2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公司新增 2,029.2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12 月 26 日。 4、根据 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99,176,6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17,975,299.3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合计转增股本 359,505,987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958,682,632 股。 鉴于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以下简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2,029.2525 万股调整为 3,246.8040 万股。 5、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 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实施完毕,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5.33 元/股调整为 3.3125 元/股;董事会 认为公司实施的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 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同意回购注销 3 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38,208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 2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 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 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4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 购注销事项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毕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958,682,632 股减少至 958,444,424 股。 7、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6 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33,696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 事务所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实施完毕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8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58,444,4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1,085,777.33 元(含税)。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此事项出 具了《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调整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的法律意见书》。鉴于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实施完毕,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由 3.3125 元/股调整为 3.2905 元/股。鉴于上述回购价格的调整,公 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 3 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中涉及回购注销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也将同步调整,即由 3.3125 元/股调整为 3.2905 元/股。 9、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是四十四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的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 宜;同意回购注销 6 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64,384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上述事项 出具了《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0、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情况的说明 1、回购原因、数量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对该 1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共计 1,298,080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已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 4.0276%,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1354%。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实施完毕,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3.3125 元/股调整为 3.2905 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4、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 4 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1070 号)。2019 年 3 月 22 日,业经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 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 增加 减少 数量 (%) (%) 一、限售条件流通 235,999,854 24.62 0 1,298,080 234,701,774 24.52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22,551,600 23.22 0 0 222,551,600 23.25 股权激励限售股 13,448,254 1.40 0 1,298,080 12,150,174 1.27 二、无限售条件流 722,444,570 75.38 0 0 722,444,570 75.48 通股 三、股份总数 958,444,424 100.00 0 1,298,080 957,146,344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