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控科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5
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19‐042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9年3月30日,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或“公
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俞凌先
生主持。其中,现场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
院6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4日15:00至2019年4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人,合计持有股份303,787,795股,占公
司股份总股的31.738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代理人14人,
代表16名股东,合计持有股份303,501,1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7090%;参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合计持有股份286,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9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
成本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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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303,787,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33,4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康爱军、高杨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安控科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控科技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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