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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控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20-12-22  

                        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20-259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北
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545 号)(以下简
称“关注函”),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回复,现就关注函相关问题书面回复公告如下:
    相关问题:
    2020 年 9 月 7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称,
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和控股股东俞凌签订协议,拟向公司
和俞凌各提供资金 1.5 亿元,资金占用费按年化 6%计算,公司须在规定时间内
完成迁址工作。同时,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称,宜
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协议,双方将开展长期业务合作。12 月 8 日,
你公司披露《关于合作框架协议进展暨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称,宜宾市叙
州区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协议,双方将投资建设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项目,
总投资约 6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4 亿元,项目一期拟使用金润产业园
的标准厂房约 10000 平方米,二期规划用地约 100 亩,自项目一期投产之日起 5
年后年产值不低于 30 亿元。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
说明以下事项:
    1、公司于 10 月 29 日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
告》,公告了对方资金支付、公司迁址、双方合作进展,应履行的政府审批流
程等情况,请补充说明相关合作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是否存在障碍等。
    2、请补充说明总投资 6 亿元的出资方、出资时间、出资比例,固定资产投
资 4 亿元是否包含项目厂房和用地的价值;若出资方含公司,请结合公司目前
                                     1
资金状况和出资金额,补充说明项目投资金额的可实现性。
    3、请补充说明公司获得项目一期金润产业园的厂房和项目二期土地的所有
权或使用权情况;若仅为使用权,请说明是否约定使用期限和权利受限情形。
    4、请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资金状况,补充说明项目一期投产的预计时
间,以及 5 年后年产值不低于 30 亿元的可实现性。
    5、请就上述合作事项的不确定性和可实现性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如下:

    问题一

    公司于 10 月 29 日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了对方资金支付、公司迁址、双方合作进展,应履行的政府审批流程等情
况,请补充说明相关合作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是否存在障碍等。

    回复:

    2020 年 9 月 5 日,公司与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与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益产业投资”)签署了《合
作框架协议》。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关于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11)、《关于公
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12),在《合作框架协议》中约
定,创益产业投资拟通过股权投资、产业投资、金融机构贷款协调等方式给予公
司资金支持,化解公司债务问题,降低资产负债率。公司将上市注册主体及结算
中心迁址至创益产业投资所在区,同时通过技术迁移,扩大现有油气田自动化、
油气服务等产业规模,并在国产芯片应用开发、机器人、安全控制产品、安全控
制系统、定向井钻井技术等领域的产品开发及应用层面,快速落地创益产业投资
所在地并形成产业链,并协同创益产业投资所在地当地现有的产业,构建良性的
产业生态,实现叙州区的产业布局及产业规划目标。
    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与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质押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全资子公司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质押给宜宾市叙
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合作框架协
                                     2
 议进展暨公司签署股权质押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18)。
     创益产业投资已分别于 2020 年 9 月、10 月分批支付给公司 1.5 亿元意向金。
 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向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提交了《关于
 将注册地址从北京迁往宜宾市叙州区的申请》,启动了公司注册主体及结算中心
 迁址的相关工作,同时公司在宜宾市叙州区已设立全资子公司“宜宾安控科技有
 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232),
 并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240)
     为了加快推进公司迁址宜宾市叙州区相关工作,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
 分别向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发出了《关于请求
 尽快批准迁址的申请》。截止到本关注函回复之日,公司尚未收到北京市海淀区
 政府相关部门关于迁址事项的回复,公司正在积极跟进北京市海淀区政府相关部
 门的审批进展。
     按照《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并为有效推进该协议的履行,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宜宾
 市叙州区人民政府拟签署<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公
 司拟在宜宾市叙州区建设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合作框架协议进展暨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53),
 公告了拟签署的投资协议书的相关内容。
     公司迁址事项获得北京市海淀区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会跟踪迁址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问题二

     请补充说明总投资 6 亿元的出资方、出资时间、出资比例,固定资产投资 4
 亿元是否包含项目厂房和用地的价值;若出资方含公司,请结合公司目前资金
                                     3
状况和出资金额,补充说明项目投资金额的可实现性。

    回复:

    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总投资 6 亿元的出资方包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具体出资时间、方式、比例等投
资细化方案,将另行制定,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逐步实施,其中固定资
产投资 4 亿元包含了项目厂房、用地、设备等,以及后续的维护与更新支出。待
后续投资细化方案制定并经宜宾市叙州区政府认可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本次公司拟投资设立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是提升上市公司未来发展
能力的重要举措。公司将通过与宜宾市叙州区政府积极合作,充分发挥上市公司
自身优势,通过产业迁移,在宜宾市叙州区政府的支持下,实现自身产业布局及
产业规划目标的同时为宜宾市叙州区政府财政收入、就业及产业提升贡献力量。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6 亿元人民币,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厂房、机器设备
等),以及铺底流动资金投入(日常经营及研发支出等)。投入来源主要包括公司
现有固定资产的迁移投入,以及通过未来融资投入等方式,将不动用公司目前资
金。公司将针对产业园建设,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与宜宾市当地金融机构或其他
适合主体合作进行融资或垫资建设,以保证本项目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可以顺利实
施。具体细化的投资方案公司与宜宾市叙州区政府正在商讨中。

    问题三

    请补充说明公司获得项目一期金润产业园的厂房和项目二期土地的所有权
或使用权情况;若仅为使用权,请说明是否约定使用期限和权利受限情形。

    回复:

    一、项目一期金润产业园的厂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情况,若仅为使用权,
请说明是否约定使用期限和权利受限情形。

    项目一期拟使用金润产业园的标准厂房约 10,000 平方米,该厂房位于宜宾
市叙州区金润产业园 9 号楼,其产权为宜宾金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公
司将采用租赁方式租用金润产业园 9 号楼厂房,租赁周期为五年,截至本关注函

                                   4
回复之日,租赁协议尚未签署。金润产业园 9 号楼为已建好的四层标准厂房,公
司租用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装修设计后使用。截止本关注函回复之日,叙州
区政府尚未将初步具备使用条件的金润产业园标准厂房移交给公司,预计移交时
间为 2021 年 1 月。
    项目一期标准厂房为工业用地,公司首次租用合同拟约定使用期限为 5 年,
除遵守相应的工业用地规定外,无其他权利受限情形。
    二、项目二期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情况,若仅为使用权,请说明是否约
定使用期限和权利受限情形。

    项目二期计划占地 100 亩,用于新建办公大楼、研发中心、展示中心、厂房、
仓储物流中心、其它配套及绿化,主要围绕工业自动化、智能制造、油气田高端
设备、工控安全及工业机器人等产业方向,建设以 RTU/PLC、工业机器人、油
气田随钻测量、近钻头等设备为主导的,集生产、研发、销售于一体的生产研发
基地。目前已确定土地意向,需等宜宾市叙州区政府全部完成清场平整,走政府
招拍挂标准程序后,公司将获得该 100 亩用地的使用权。项目二期用地为工业用
地,遵守政府相关规定,工业用地一般使用权限为 50 年,无其他权利受限情形。

    问题四

    请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资金状况,补充说明项目一期投产的预计时间,
以及 5 年后年产值不低于 30 亿元的可实现性。

    回复:

    一、请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资金状况,补充说明项目一期投产的预计
时间。

    项目一期的投产时间,受限于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拟
使用金润产业园的标准厂房约 10,000 平方米,该厂房位于宜宾市叙州区金润产
业园 9 号楼,截止到本关注函回复之日,叙州区政府尚未将初步具备使用条件的
金润产业园标准厂房移交给公司,预计移交时间为 2021 年 1 月。二是公司在北
京、西安现有产能(北京及西安的生产设备,以及部分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的
搬迁。根据公司产品生产、调试、中试等工艺工序要求,公司需要在政府移交标


                                   5
准厂房后,按照无尘车间及产品测试要求,对标准厂房进行二次处理,并在生产
设备迁移至宜宾标准厂房后,对产线进行组装、试运行及调试,相关工作预计于
2021 年 4 月完成后,可以实现正常投产。
    二、5 年后年产值不低于 30 亿元的可实现性。

    公司立足自身自动化、油气服务的技术优势,结合宜宾市当地天然气、页岩
气的资源优势,以及信息、制造业产业联盟优势,拟投资设立的宜宾安控能源高
科产研中心,将集生产、研发、销售于一体,产品以 RTU/PLC、工业机器人、
油气田随钻测量、近钻头等设备为主导,布局工业控制安全、工业互联网、智能
制造、油气田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方向。公司将抓住新基建、国产化替代等发展
机遇,开展自动化与信息化相结合的业务拓展,公司现有的科技成果与宜宾市当
地的产业集群结合并转化,围绕公司自动化、油气服务、智慧产业三大主营业务,
将快速形成工业自动化、智能制造、油气田高端装备、工控安全、工业机器人五
个产业发展方向。
    公司在资金正常的情况下,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已达 17.66 亿元,虽 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受宏观经济下行、民营企业融资政策收紧的影响,营业收入有
所下降。但公司在自动化、油气服务、智慧产业主营业务上形成的持续的技术创
新、产品研发和解决方案设计能力,集设计、生产、项目实施到运营维护的“一
站式”服务能力,积累的品牌和客户优势,仍具有行业竞争力。在公司债务问题
有效解决,公司资金有所保障,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项目 5 年建设达产后,
公司产能、技术、市场营销能力将得到大幅度释放,在工业自动化、智能制造、
油气田高端装备、工控安全、工业机器人巨大的市场需求空间下,公司 5 年后年
产值不低于 30 亿元是大概率可以实现的。
    公司在与创益产业投资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创益产业投资拟通过
股权投资、产业投资、金融机构贷款协调等方式给予公司资金支持,化解公司债
务问题,降低资产负债率。公司对 5 年后的产值测算,正是基于后续资金面得到
保障的情况下进行的。

    问题五

    请就上述合作事项的不确定性和可实现性充分提示风险。


                                   6
    回复:

    公司就上述合作事项的不确定性和可实现性提示风险如下:
    1、公司已经向北京市海淀区政府相关部门提交了《关于将注册地址从北京
迁往宜宾市叙州区的申请》,启动了公司注册主体及结算中心迁址的相关工作,
但公司迁址事项获得北京市海淀区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关于与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拟签署<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投资
协议书>的议案》已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项目的具体投资细化方案需另行制定,具体
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4、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项目二期用地购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
目必须符合宜宾市叙州区高捷园产业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必须按
照宜宾市叙州区环评、安评部门的要求开展并完成项目的环评和安评工作,由于
影响项目建设的因素较多,项目存在建设未能按期完成的风险。
    5、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项目投资资金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
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
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6、投资协议书中约定自项目一期投产之日起 5 年后年产值不低于 30 亿元,
存在经济效益指标未达预期目标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述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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