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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安控: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8  

                        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ST 安控         公告编码:2022‐062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控科技”)董事会于
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5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的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
间。
       4、会议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润产业园9栋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永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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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43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0,578,7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866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委托代理人10人,代表12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4,262,748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18.206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15,98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0.659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7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6,537,1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6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4人,持
有公司股份40,221,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02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3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15,9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59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市大地律
师事务所杨权、刘焕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
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7,914,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247%;
反对1,986,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00%;弃权677,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873,1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2755%;反对 1,986,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685%;
弃权 67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456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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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表决结果:同意177,914,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247%;
反对1,986,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00%;弃权677,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873,1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2755%;反对 1,986,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685%;
弃权 67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456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8,134,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66%;
反对1,766,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782%;弃权677,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09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7483%;反对 1,766,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956%;
弃权 67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456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8,134,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66%;
反对1,766,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782%;弃权677,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09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7483%;反对 1,766,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956%;
弃权 67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456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8,134,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66%;
反对1,766,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782%;弃权677,600股(其


                                   3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09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7483%;反对 1,766,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956%;
弃权 67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456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8,101,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83%;
反对1,799,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65%;弃权677,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06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6774%;反对 1,799,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665%;
弃权 67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456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
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7,663,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54%;
反对2,238,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394%;弃权677,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6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3.7347%;反对 2,238,0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092%;
弃权 67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456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申
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议案(八)时,关联股东俞凌、董爱民、王文明对本议案表决时进行
回避,回避表决股数为 157,907,213 股,议案(八)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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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671,515 股。
    总表决结果:同意19,381,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4896%;
反对2,612,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5216%;弃权677,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8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47,4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8.8268%;反对 2,612,1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121%;
弃权 67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4.3612%。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
议案》。
    审议议案(九)时,关联股东公司董事李春福、张磊、王彬、王文明,高
级管理人员卢铭、张滨、李智华,因作为关联股东而回避表决本议案,回避表
决股数为 7,471,135 股,议案(九)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73,107,593 股。
    总表决结果:同意169,722,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48%;
反对2,70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638%;弃权677,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152,5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7271%;反对 2,707,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169%;
弃权 67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456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杨权、刘焕律师以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控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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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控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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