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安控: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3-03-28
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ST 安控 公告编码:2023-034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四川安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兹
定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4 月 4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1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润产业园 9 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2.00 应选人数(7)人
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朱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刘定群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熊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4 选举田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5 选举毛伟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6 选举李春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7 选举张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应选人数(4)人
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刘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宋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3 选举孙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4 选举马德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4.00 应选人数(2)人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 选举吴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4.02 选举李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2、提案审议与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3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3-02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等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在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
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因此上述第 2.00、3.00、4.00
项提案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7 人,独立董事 4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第 3.00 项提
案为选举独立董事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第 1.00 项提案为特别
决议提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4)第 2.00、3.00 项提案将以本次股东大会第 1.00 项提案审议通过的《公
司章程》等相关内容为前提条件,若第 1.00 项提案未获通过,第 2.00、3.00 项
提案表决结果将无效,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第五章董事会第二节董事会第一〇
七条内容进行修订后,重新履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审议程序。
(5)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3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
大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
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公司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
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登记表》(见附件 3),在 2023
年 4 月 11 日 11: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来函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 年 4 月 11 日 11: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四川省宜宾市叙
州区金润产业园 9 栋)。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郭丽姣
(2)联系电话:0831-6489947(四川宜宾)010-62977178(北京)
(3)传真:0831-6489888-6008
(4)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润产业园 9 栋
(5)邮政编码:6446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食宿、
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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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股东大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5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70;投票简称:安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第 2.00 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7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7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第 3.00 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第 4.00 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6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3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四川安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将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
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应选人数(7)
2.00 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选举票数
人
人的议案》
选举朱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2.01 √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刘定群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
2.02 √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熊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2.03 √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田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2.04 √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毛伟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
2.05 √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春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2.06 √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2.07 √
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应选人数(4)
3.00 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票数
人
的议案》
3.01 选举刘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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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独立董事
选举宋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3.02 √
会独立董事
选举孙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3.03 √
会独立董事
选举马德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3.04 √
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应选人数(2)
4.00 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票数
人
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吴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
4.01 √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李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
4.02 √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注:
1、提案 1.00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
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提案 2.00-4.00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委托人签名(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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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 法人 股东营 业执 照
姓名
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
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
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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