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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安控: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2023-04-11  

                        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ST 安控           公告编号:2023-038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为2023
年4月25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
作的通知》规定:“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报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
易日,披露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现将2022年年报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审
计机构”)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2022)京会兴审字第 65000016 号)。
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公告编码:2022-047)。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事项,积极采
取措施解决上述事项的影响。
    (一)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宾中院”)
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川 15 破申 19 号】,宜宾中院裁定受理沧州华云运通
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2022 年 12 月 21 日,宜宾中院作出《民事
裁定书》【(2022)川 15 破 8 号之二】,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
序。
    公司进入重整计划程序后,管理人陆续向各相关法院申请解除冻结的银行账户及相
关公司股权和资产,公司银行账户已经全部解除冻结,有效化解了公司资金风险,截止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2 年度业绩
预告,2022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转正,资产负债率大幅降低,重整
完成后有关资产和业务均正常经营,稳定发展。公司总体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状况相对较
好,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
    (二)子公司失控事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2022 年 11 月 17 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鄞州法院”)做出
【(2021)浙 0212 破 20 号之九】《民事裁定书》,鄞州法院确认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智能”)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东望智能重整程序。
根据《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内容,东望智能
股东让渡其持有的东望智能的股权,其中 100%股权由重整投资方或其指定方持有。截
止鄞州法院作出【(2021)浙 0212 破 20 号之九】《民事裁定书》日前,东望智能工商
已发生变更,股东变更为杭州艮乐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已不再持有东望智能股权。
公司对东望智能贷款的担保义务已经解除。子公司失控事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已经消除。
    二、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2022 年 11 月,公司审计机构进驻公司现场开展审计工作。2023 年 2 月末,审计机
构已完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外勤审计工作,目前处于复核阶段。公司将继续积
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
罚事先告知书》(川证监处罚字〔2023〕2 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不
会导致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公
司与审计机构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8)。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川证监处罚字〔2023〕2 号),拟对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本次涉及
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10.5.2
条和 10.5.3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目前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不是最终结果,最终处罚结果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为准。公司会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
报编制及审计工作,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