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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泰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2014-01-20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泰电气”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0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946万股,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2,33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7号文
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
购情况,综合考虑募集资金金额、老股转让情况、认购倍数、对应的发行市盈率
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31元/股,发行数量为2,144.5万股,其中
发行新股1,577.860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
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566.6391万股民币普通股(A 股)。
   3、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其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4,980
万 股 ,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715.6 万股的2.90倍;网上发行初步 中签率
0.4828853781%,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207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于2014年1
月16日(T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
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数量40%的股票857.8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57.8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286.7万股,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60%。

                                  1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2014年1月15日公布的《发行公告》
中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5、本次网下发行的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4年1月16日(T日)结束。参与网
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
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的投资
者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及网下发行见证律师根据《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的要求,以
及《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
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的规定,对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11家网下投资者均按《发行公告》
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81,223.8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
4,980万股。


二、回拨机制的启动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回拨前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0.4828853781%,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207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
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4年1月16日(T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
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的40%,即857.8万股。网下
最终发行数量为857.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286.7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


三、网下配售结果

                                   2
         本次网下发行总股数857.8万股,获配的配售对象家数为11家,最终有效申
     购的平均配售比例为17.22489960%,认购倍数为5.81倍,最终向股票配售对象配
     售股数为857.8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网下发行见证律师已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2013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的要求,以及《初步
     询价及推介公告》、《发行公告》的规定,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是否存在禁
     止配售的情形进行了逐一核查,确认入围网下申购的11家网下投资者均不存在禁
     止配售的情形。
         根据《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最终网下获配情况如下:
                                                                 发行价      申购     获配
        有效报价投资者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序号                                               机构类型      格(元/     数量     数量
              名称               名称
                                                                   股)    (万股) (万股)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博时第三产业成长
 1                                                公募基金        16.31        600   103.3494
       公司               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
 2                        同益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基金        16.31        190    32.7273
       公司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 东方精选混合型开
 3                                                公募基金        16.31        500    86.1245
       责任公司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
 4                                                公募基金        16.31        500    86.1245
       责任公司         式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 东方保本混合型开
 5                                                公募基金        16.31        330    56.8422
       责任公司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
 6                                                社保基金        16.31        400    68.8996
       公司             五组合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国泰沪深 300 指数
 7                                                公募基金        16.31        190    32.7273
       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 中银保本混合型证
 8                                                公募基金        16.31      1,080   186.0289
       公司             券投资基金
                        受托管理华泰人寿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                           保险资产,一
 9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6.31        600   123.8112
       公司                                       类投资者
                        —分红—个险分红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          保险资产,二
10                                                                16.31        400    55.0272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养殖保险         类投资者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          信托公司,二
11                                                                16.31        190    26.1379
       限公司           限公司                    类投资者
         注:1、上表中的“获配股数”是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配售原则处理后的最终配售

     数量。 2、网下投资者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网下

     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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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网下配售结果完全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
规定的配售原则。其中,发行人和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网下最终配售股数
的 76.10%(即 652.8237 万股)优先配售给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计算过程:公
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的配售总量=max{网下发行总量*40%,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有
效 申 购 总 量 * 网 下 发 行 总 量 / 网 下 投 资 者 有 效 申 购 总
量}=max{857.8*40%,3790*857.8/4980}=max{343.12,652.8237}=652.8237 万股
(注:余数部分根据《发行公告》进位至 1 股)。每家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配售
对象进行等比例配售,每家配售比例约为 17.22489974%。
       除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外,其他有效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划分为一类投资者和
二类投资者。其中,“受托管理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属于 2010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兴业证券主承销的首发股票项目提供有效报价的非
公募基金和非社保基金投资者,符合《发行公告》中的一类投资者标准。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一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为二类投资者配售比例
的 1.5 倍。一类投资者的配售总量为 123.8112 万股,配售比例为 20.6352%;二
类投资者的配售总量为 81.1651 万股,整体配售比例为 13.75679661%。


四、老股转让具体安排
       根据:(1)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 22,000 万元,
发行人本次发行费用为 3,734.91257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1,999.998706 万
元;(2)发行价格为 16.31 元/股,本次发行新股 1,577.8609 股,发行后总股本
为 8,577.8609 万股,为保证本次发行后符合上市条件,老股转让数量为 566.6391
万股。本次拟进行老股转让的股东及拟转让的股份数量如下:
                                     公开发售前   公开发售   公开发售    发行完成
         公开发售股
序号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前持股比   股份数量    后持股比
          份的股东
                                      (股)      例(%)     (股)     例(%)
                      董事、副总经
 1         王建华                       908,110       1.30     225,000       0.80
                          理
 2         孙文东     董事、总经理      552,790       0.79     135,000       0.49
                      实际控制人之
 3         刘桂文                     9,103,500      13.01   5,306,391       4.43
                          配偶
               合计                  10,564,400      15.09   5,666,391       5.71
                                         4
五、违约情况
    本次发行期间,未出现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
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情况。


六、持股锁定期限
    网下投资者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七、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网下投资者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
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股票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
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20370806、20370807、20370808、20370809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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