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4-005 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14 年 2 月 24 日上午 9:00-11:00 在丹东市振安区东平大街 159 号公司二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以传真或邮件方 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董事共 9 人(包括 3 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9 人。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温德乙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 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设立以下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1、户名: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721121018260014587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户名: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75010157870001127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1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7 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A 股) 15,778,609.00 股,发行价格每股 16.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57,349,112.7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219,999,987.06 元。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00kV 及以下磁控并联电抗器 项目”已经丹东市经济委员会备案,并经本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14 年 2 月 10 日,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00kV 及以下磁控并联电抗器项目”84,033,724.83 元,明细情况如下(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序号 支出明细 已付款金额 1 固定资产投资 84,033,724.83 500kV 及以下磁控 2 其中:工程投资 58,950,124.23 并联电抗器项目 3 设备投资 25,083,600.60 合 计 84,033,724.83 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专 项审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84,033,724.83 元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0,000,000.00 元变更为人民 币 85,778,609.00 元。公司总股本由 70,000,000.00 股增加至 85,778,609.00 股。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改情况见附件。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生效。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 2014 年 3 月 12 日召开,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附件: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1、 原章程: 第三条: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 】 年【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股。 现修改为: 第三条: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2014】27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778,609.00 股,于 2014 年 1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5,778,609.00 股。 2、 原章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000,000 元。 现修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5,778,609.00 元。 3、 原章程: 第十八条:2007 年 7 月 25 日,公司由丹东整流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以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 2007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 71,976,196.22 元按 1:0.972543753 的比例折股,原有限公司的股东作为股份公 司的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变,股份公司股本总额 7,000 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均为普通股。 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前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4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 22,804,510 32.5778 2 刘桂文 9,103,500 13.0050 3 辽宁曙光实业有限公司 7,000,000 10.0000 4 王世忱 4,467,780 6.3825 5 世欣荣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7.1429 6 北京润佳华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000,000 7.1429 7 陈柏超 3,925,530 5.6079 8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4.2857 青岛安芙兰高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 9 3,000,000 4.2857 限合伙) 10 蔡虹 1,757,070 2.5101 11 张家港以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 1.4286 12 国泰土地整理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1.4286 13 范永喜 987,140 1.4102 14 王建华 908,110 1.2973 15 孙文东 552,790 0.7897 16 刘明胜 493,570 0.7051 合 计 70,000,000 100.0000 现修改为: 第十八条:2007 年 7 月 25 日,公司由丹东整流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以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 2007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 71,976,196.22 元按 1:0.972543753 的比例折股,原有限公司的股东作为股份公 司的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变,股份公司股本总额 7,000 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均为普通股。 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 22,804,510 26.5853 2 刘桂文 3,797,109 4.4266 3 辽宁曙光实业有限公司 7,000,000 8.1605 4 王世忱 4,467,780 5.2085 5 世欣荣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5.8290 6 北京润佳华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000,000 5.8290 7 陈柏超 3,925,530 4.5764 8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3.4974 青岛安芙兰高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 9 3,000,000 3.4974 限合伙) 10 蔡虹 1,757,070 2.0484 11 张家港以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 1.1658 12 国泰土地整理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1.1658 13 范永喜 987,140 1.1508 14 王建华 683,110 0.7964 15 孙文东 417,790 0.4871 16 刘明胜 493,570 0.5754 5 17 社会公众股东 21,445,000 25.0004 合 计 85,778,609 100.0000 《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的签字页) 董事签字: ——————— —————— ——————— 温德乙 蔡 虹 陈柏超 ——————— ——————— ——————— 赵春年 宋丽萍 蒋光福 ——————— ——————— ——————— 王建华 孙文东 胡晓勇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