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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泰电气: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04-15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3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

对 2013 年度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权益。现将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1、2013 年 2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2011 年、

2012 年财务报告。

     2、2013 年 5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2 年度

财务决算;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聘请 2013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

     3、2013 年 7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关于选举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13 年 9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0-2013 年 6

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5、2013 年 12 月 4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关于申请在境内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并上市的议案;《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

规划;关于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

预案;关于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

议案。

     6、201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审议公司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告。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

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 2013 年度

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并

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发现违

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认真

审查,认为:公司建立较为完善的财务体系,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

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13 年度审计报告,该审
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合理,属正当的商业行为,程序合法,没

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作情况进行审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执行现状。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