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欣泰电气: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6-04-26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




      2016 年 04 月




                                                                  1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文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于晓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61,771,848.78              82,701,671.77                      -25.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18,644.43                3,939,645.53                      -84.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6,480.56               3,517,145.54                     -101.3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2,312,273.37              -5,100,675.39                     929.5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36                     0.0459                      -92.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36                     0.0459                      -92.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0%                     0.40%                        -0.3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256,023,773.97           1,194,863,734.02                       5.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30,876,862.18             630,258,217.75                       0.1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82,499.9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7,375.00

合计                                                                      665,124.9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立案调查事项风险

                                                                                                                         3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5年7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15069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在调查期间,公
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尚在进行过
程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如本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
所实施暂停上市。
    本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1.11.3 条的要求,自2015年7月14日起,每月
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由于2015年11月27日、12月10日公司通过巨潮网分别披露了《关于
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与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34)和《关于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5-138),为了更好地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自2015年12月31日起,改为每十五日披露一次公司
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文件,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2、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不能持续增长的风险

    当前,中国宏观经济转型尚需时日,经济结构依然处于调整中,经济的增长速度有所减缓,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企
业的经营压力日趋严峻。公司所处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国家电力规划有着密切
联系,易受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影响。

    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77.1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31%,利润总额为32.1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93.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8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4.30%。公司未来将通过不断开拓新的市场,研发新
的产品等方式逐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同时,公司通过对外投资等方式,实现业务结构和产品线的拓宽,从而提升公司整体
经营业绩。但是,如果未来电网投资持续放缓,或者客户需求不断减少,对外投资效益未如期实现,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
不能持续增长的风险。


3、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致力于为各行业客户提供节能环保、高可靠性、性能优异的多种输变电产品,掌握并拥有从德国引进的国内最先进
的环氧树脂浇注干式变压器生产技术,并在磁控并联电抗器及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技术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但随着国外输
变电装备行业跨国公司加强在中国的生产制造布局和市场开拓力度,以及国内企业的竞争加剧,仍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
成一定不利影响。

4、成本变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硅钢片、钢材和铜材等。公司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是造成主营业务成本波动的主要原因。公司主要产
品的定价策略系成本加成方式,即依据原材料现行价格,按相对稳定的毛利率计算确定。公司产品销售合同签订后,采购部
在一周内将所需主要原材料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从而降低因主要原材料价格在合同执行期的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但
是受经济形势的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可能会发生剧烈波动,从而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对公司的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
响。为此,公司将实行统一采购,提高规模效益并及时关注价格变化趋势,采取灵活措施,规避价格风险。

5、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业务和规模的扩张会增加公司管理的难度,公司不断规范治理结构,完善权力、决策、执行、监督机构的制衡,加
强内部控制和企业文化建设,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如果管理水平不能适应新的变化,无法同公司规模扩张相匹配,
整个企业运行效率将可能不升反降,从而极大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给公司的经营和进一步发展带来影响。

6、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4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如果公司未来不符合或不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或不再符合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标准,或相关的税收优惠
和政府补助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7、客户突发事件风险

    公司拥有一批长期、稳定的主要客户群体,他们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伙伴。但社会经济环境情况复杂多变,可能存在
公司重要长期客户因自身发生突发事件、重大诉讼纠纷等情况,导致其无法正常经营,进而使得公司与上述客户之间的正常
业务受到不利影响,包括产生公司与上述客户的交易金额下降、上述客户无法继续作为公司的长期重要客户、公司主要客户
群体发生变动等风险。

    虽然公司客户群体较为分散,不存在依赖某个主要客户或某个行业市场的情况,但仍然存在因个别重要客户的突发事件
造成经营业绩受影响的风险。

8、收入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由于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网、煤炭、石油石化、冶金、风力发电、电气化铁路等领域,而下游行业的大型客户一般在
每年一季度制定当年的投资计划,随后陆续组织实施,采购多集中于每年的三、四季度。受下游行业客户的影响,公司的销
售有一定的季节性,第一、二季度属于销售淡季,第三、四季度相对前两季度属于销售旺季,该特点使得公司的收入具有一
定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9、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定价策略系成本加成方式,即依据原材料现行价格,按相对稳定的毛利率计算确定,原材料价格变化可
以转移给下游客户。公司产品价格也将会随之下降,从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10、对外投资意大利TMC公司的风险

    公司于2015年10月14日向意大利TMC Italia S.p.A.(以下简称“TMC”)就有条件收购其包括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在内
的固定资产、以及双方进行全球范围战略合作递交了约束性意向函,并得到了对方的书面确认。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意大利TMC公司签署约束性意向函的议案》,随后
公司披露了《关于与意大利TMC公司签署收购资产及全球战略合作之约束性意向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118
号)。
    为了拓展海外业务渠道、便利国际投资合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于2015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及新设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位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资子公司
欣泰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泰香港”)进行增资,并通过欣泰香港在意大利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欣
泰意大利”),10月27日公司于巨潮网披露了《关于增资及新设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23号)。
    2015年11月23日,欣泰电气与TMC就有条件收购其包括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在内的固定资产、以及双方进行全球范
围战略合作签订了《设备采购租赁协议》、《国际经销及合伙合同》及《供货合同》,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于巨潮网披露的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131号)。
    2016年3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境外子公司完成注册公告》,欣泰意大利完成工商及税务注册手续,
正式成立。
    截止本报告期末,TMC公司仍处于重组状态,是否能如预期中于公司顺利完成优势资源的优化整合尚存在一定程度的
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313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辽宁欣泰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78%         47,664,903        45,609,020 质押                 39,310,000
限公司

辽宁曙光实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8.16%         14,000,000        14,000,000
限公司

世欣荣和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3%          8,284,046                  0
理股份有限公司

陈柏超            境内自然人             4.44%          7,624,560                  0

刘桂文            境内自然人             4.43%          7,594,218         7,594,218 质押                  7,594,218

蔡虹              境内自然人             2.05%          3,514,140         3,514,140 质押                  3,514,140

广东粤财信托有
限公司-中翔 1
                  其他                   1.28%          2,200,000                  0
号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杭州金雕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泽
                  其他                   1.26%          2,161,943                  0
川 1 号证券投资
基金

青岛安芙兰高新
股权投资基金企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7%          2,000,000                  0
业(有限合伙)

范永喜            境内自然人             1.15%          1,974,280        14,807,1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世欣荣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284,046 人民币普通股          8,284,046

陈柏超                                                                    7,624,560 人民币普通股          7,624,560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中翔 1 号
                                                                          2,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0,000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杭州金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泽
                                                                          2,161,943 人民币普通股          2,161,943
川 1 号证券投资基金

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                                                      2,055,883 人民币普通股          2,055,883

青岛安芙兰高新股权投资基金企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业(有限合伙)

张家港以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1,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00,000
伙)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71,300 人民币普通股          1,371,300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创富 1 号
                                                                          1,1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30,000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广州市创势翔投资有限公司-悦
                                                                          1,001,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1,000
翔盛世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辽宁欣泰大股东温德乙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温德乙与股东刘桂文系夫妻关系。股东蔡
说明                                 虹系刘桂文之姐夫。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辽宁欣泰股份有                                                                                     2017 年 01 月 27
                        45,609,020                0              0       45,609,020 首发限售
限公司                                                                                             日

辽宁曙光实业有                                                                                     2017 年 01 月 27
                        14,000,000                0              0       14,000,000 首发限售
限公司                                                                                             日

                                                                                                   在职高管所持股
                                                                                                   份自动锁定,每
                                                                                                   年解锁所持有总
刘明胜                    740,354                 0              0         740,354 高管锁定
                                                                                                   股数的 25%,由
                                                                                                   于 2015 年解锁的
                                                                                                   208,896 股当年


                                                                                                                      7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并未转让,故
                                                                  2016 年未新增解
                                                                  锁股份。2016 年
                                                                  4 月 7 日,刘明胜
                                                                  已向董事会提交
                                                                  辞职申请,其所
                                                                  持有全部股份将
                                                                  于 6 个月后解除
                                                                  锁定。

                                                                  在职监事所持股
                                                                  份自动锁定,每
                                                                  年解锁所持有总
                                                                  股数的 25%,由
范永喜    1,480,710          0    0      1,480,710 高管锁定       于 2015 年解锁的
                                                                  493,570 股当年
                                                                  并未转让,故
                                                                  2016 年未新增解
                                                                  锁股份。

                                                                  在职董事所持股
                                                                  份自动锁定,每
                                                                  年解锁所持有总
                                                                  股数的 25%,由
孙文东     626,684           0    0        626,684 高管锁定       于 2015 年解锁的
                                                                  208,896 股当年
                                                                  并未转让,故
                                                                  2016 年未新增解
                                                                  锁股份。

                                                                  2017 年 01 月 27
刘桂文    7,594,218          0    0      7,594,218 首发限售
                                                                  日

                                                                  2017 年 01 月 27
蔡虹      3,514,140          0    0      3,514,140 首发限售
                                                                  日

                                                                  2016 年 2 月 17
                                                                  日高管离职锁定
陈柏超    7,624,560   7,624,560   0             0 高管离职锁定    期满,其所持有
                                                                  全部股份已解除
                                                                  锁定。

合计     81,189,686   7,624,560   0     73,565,126       --                --




                                                                                      8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长比例               变动原因
         预付款项        91,550,416.47   61,001,429.89    50.08%       主要系报告期内履行合同所致
           存货          81,492,297.83   118,713,159.75   -31.35%    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库存商品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626,142.13      -100.00%   主要系上一报告期增值税留抵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758,954.64      483,403.13      57.00%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设立子公司装修费
                                                                                用摊销所致
         预收款项        35,436,637.09   22,736,003.91    55.86%       主要系报告期内履行合同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372,652.38      1,249,434.32    -70.17%            支付其他人员工资
         应交税费        6,274,554.36     2,877,968.74    118.02% 主要系报告期内缴纳增值税增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85,253.65     325,446.20      233.47% 主要系报告期内缴纳增值税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2,979,736.25     6,066,485.29    -50.88%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入下降,相关费用
                                                                           主要为运费下降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460,974.55      2,449,391.63    -81.18%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前期应收款项使
                                                                          坏账准备计提减少所致
         营业利润         -461,043.45     3,423,507.48    -113.47% 主要系报告期内合同招标总量及产品
                                                                             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营业外收入         782,499.99      1,292,972.29    -39.48% 主要系报告期内暂未收到退税收入所
                                                                                       致
         利润总额         321,456.54      4,716,479.77    -93.18% 主要系报告期内合同招标总量及产品
                                                                             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所得税费用         229,610.31      776,834.24      -70.44%    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净利润          91,846.23       3,939,645.53    -97.67% 主要系报告期内合同招标总量及产品
                                                                             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618,644.43      3,939,645.53    -84.30% 主要系报告期内合同招标总量及产品
           利润                                                              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2,312,273.37     -5,100,675.39    537.44%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货款增加且支付
           净额                                                               材料款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318,067.00     -3,768,167.86    -65.02% 主要系报告期内购置的固定资产金额
           净额                                                                  减少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42,237,810.81     18,947,865.77    122.92%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货款增加且支付
            额                                                                材料款减少所致




                                                                                                        9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77.1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31%,利润总额为32.1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93.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8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4.30%。主要原因是:1、主要目标市场客户需求萎缩
明显,需求量放缓。受整体经济下行环境影响,公司主要目标客户如国家电网、石油、石化、油田、高铁、钢铁、煤炭行业
出现明显的业绩经营下滑,项目推进暂缓、行业产能过剩等实际情况,造成对公司产品需求明显下降。2、优势客户产品需
求下降,造成产品订单减少。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优势客户因受自身市场需求和经营业绩下滑双重因素制约,对公司产品需求
量阶梯式递减,进而造成公司产品订单减少。3、激烈市场竞争持续加剧,致使利润降低、成本剧增。因各行业市场萎缩因
素影响,造成对输变电产品需求降低至少4-5成,因需求侧放缓,导致输变电企业间市场竞争持续加剧,企业间相互竞价,
利润率降低。人工成本、原材料成本、管理成本的不断上涨,致使企业生产运营成本加剧,受市场竞争和运营成本双重压力
的影响,进而导致企业利润下滑、成本增加。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由于公司产品的多元化,使得我公司的订单客户较为分散,且数量较多,主要分布在电力、石油、石化、电气化铁路、
风电、煤炭、冶金等行业,电力及石油、石化占比例较大,其他行业相对较小。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销售金额(元)                     6,723,861.50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比例(%)              65.78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发生了变更,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签订拉弹泡项目,导致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的
采购量和采购比例均有所变化。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0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单位:元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57,913,329.92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比例(%)                 93.77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发生了变更,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风电行业销售量增大,导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
销售量和销售比例均有所变化。前五大客户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6年经营目标为:积极推进对外投资进程,不断夯实拓展海外市场;深化部门、人员优化调整,实现部门结构、
人才梯队更加科学高效;稳步推进产学研合作项目;加强技术研发团队建设和经费投入力度;加快企业转型升级,适应新形
势的发展;提高生产材料利用水平,强化质量控制,生产输出产品质量合格率均达到或超过质量目标;强化合同评审及生产
计划的编制、执行环节,减少合同拖期现象;继续加强企业安全管控和培训,实现2016年轻伤以上事故零发生。在2015年基
础上,继续强化企业基础管理,深入推进内部改革,从而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完善企业运行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已完成海外子公司欣泰意大利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工作,逐步推进对意大利TMC公司的投资进程;
与中科院自动化所就2015年签订的《基于3D视觉检测技术智能综合应用平台技术开发的合作合同》为基础,签订了新的《〈基
于3D视觉检测技术智能综合应用平台研发合同〉的补充协议》,进一步深化了合作力度。对内优化调整了公司组织架构和
人力资源配置,实现减员增效共优化调整员工33人次,大幅降低了人力成本;进一步理顺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职责,提高管
理效率,全面推进人事物的规范化和组织化管理理念;积极组织员工培训活动,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共组织培训
5场,受训人次达538人次;绩效考核逐步向标准化、规范化、实用化转变,有效承接组织绩效目标,更具操作性,从而完善
激励机制;不断强化成本费用控制,对职务消费、公司各部门费用进行了梳理与规范,加强了费用的预算管理与考核。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1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
                                                           和委托他人
                                                           管理其本次
                                                           发行前已直
                                                           接持有和间
                                                           接持有的股
                                                           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所持
                                                           股票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                                    报告期内承
                                 辽宁欣泰股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01 月 2017 年 01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内减持的,其                                  诺人遵守了
                                 份有限公司   诺                           27 日         27 日
                                                           减持价格不                                    上述承诺。
                                                           低于发行价。
                                                           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
                                                           辽宁欣泰持
                                                           有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限



                                                                                                                      12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自动延长 6 个
                            月。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和
                            委托他人管
                                                                          报告期内承
辽宁曙光实     股份限售承   理其本次发      2014 年 01 月 2017 年 01 月
                                                                          诺人遵守了
业有限公司     诺           行前已直接      27 日         27 日
                                                                          上述承诺。
                            持有和间接
                            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和委
                            托他人管理
世欣荣和投                                                                限售期满,已
               股份限售承   其本次发行      2014 年 01 月 2015 年 01 月
资管理股份                                                                履行相关承
               诺           前已直接持      27 日         27 日
有限公司                                                                  诺
                            有和间接持
                            有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
                            份。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和委
                            托他人管理
北京润佳华                                                                限售期满,已
               股份限售承   其本次发行      2014 年 01 月 2015 年 01 月
商投资基金                                                                履行相关承
               诺           前已直接持      27 日         27 日
(有限合伙)                                                              诺
                            有和间接持
                            有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
                            份。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限售期满,已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01 月 2015 年 01 月
王世忱                      十二个月内,                                  履行相关承
               诺                           27 日         27 日
                            不转让和委                                    诺
                            托他人管理


                                                                                       13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本次发行
                      前已直接持
                      有和间接持
                      有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
                      份。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和委
                      托他人管理
                      其本次发行
                      前已直接持
                      有和间接持
                      有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
                      份。本人在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
                      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                                   原董事,2015
                      的,自申报离                                 年 8 月 18 日
                      职之日起十                                   离职,高管锁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01 月 2015 年 01 月
陈柏超                八个月内不                                   定股于 2016
         诺                          27 日         27 日
                      得转让其直                                   年 2 月 16 日
                      接和间接持                                   到期,已履行
                      有的本公司                                   相关承诺。
                      股份;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
                      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
                      内不得转让
                      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在
                      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


                                                                                 14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
                      让其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
                      行价。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
                      有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
                      月。本人将持
                      续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的
                      承诺直至相
                      关的锁定期
                      限届满,无论
                      本人是否担
                      任股份公司
                      的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
                      人员。

                      1、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                                    报告期内承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01 月 2017 年 01 月
刘桂文                起三十六个                                    诺人遵守了
         诺                           27 日         27 日
                      月内,不转让                                  上述承诺。
                      和委托他人


                                                                                 15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管理其本次
发行前已直
接持有和间
接持有的股
份(包括持有
的辽宁欣泰
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得
转让其直接
和间接持有
的本公司股
份;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
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不得转让其
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在其
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
直接和间接
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
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本


                                                16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股份。所
                          持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
                          价。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
                          有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
                          月。本人将持
                          续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的
                          承诺直至相
                          关的锁定期
                          限届满,无论
                          本人是否担
                          任股份公司
                          的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
                          人员。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和委
沈阳新松机                托他人管理
                                                                        限售期满,已
器人自动化   股份限售承   其本次发行      2014 年 01 月 2015 年 01 月
                                                                        履行相关承
股份有限公   诺           前已直接持      27 日         27 日
                                                                        诺
司                        有和间接持
                          有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
                          份。

青岛安芙兰                自公司股票                                    限售期满,已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01 月 2015 年 01 月
高新股权投                上市之日起                                    履行相关承

                                                                                     17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资基金企业     诺           十二个月内, 27 日           27 日           诺
(有限合伙)                不转让和委
                            托他人管理
                            其本次发行
                            前已直接持
                            有和间接持
                            有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
                            份。

                            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
                            和委托他人
                            管理其本次
                            发行前已直
                            接持有和间
                            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
                            股份。本人在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个
                                                                         报告期内承
               股份限售承   月内申报离     2014 年 01 月 2017 年 01 月
蔡虹                                                                     诺人遵守了
               诺           职的,自申报 27 日           27 日
                                                                         上述承诺。
                            离职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
                            不得转让其
                            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在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七个
                            月至第十二
                            个月之间申
                            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得转
                            让其直接和


                                                                                      18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
                          过其直接和
                          间接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
                          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直接
                          和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
                          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
                          行价。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
                          行人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
                          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本
                          人将持续遵
                          守上述股份
                          锁定的承诺
                          直至相关的
                          锁定期限届
                          满,无论本人
                          是否担任股
                          份公司的董
                          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

张家港以诺   股份限售承   自公司股票      2014 年 01 月 2015 年 01 月 限售期满,已


                                                                                 19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创业投资企   诺           上市之日起     27 日         27 日           履行相关承
业(有限合                十二个月内,                                 诺
伙)                      不转让和委
                          托他人管理
                          其本次发行
                          前已直接持
                          有和间接持
                          有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
                          份。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和委
                          托他人管理
国泰土地整                                                             限售期满,已
             股份限售承   其本次发行     2014 年 01 月 2015 年 01 月
理集团有限                                                             履行相关承
             诺           前已直接持     27 日         27 日
公司                                                                   诺
                          有和间接持
                          有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
                          份。

                          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和
                          委托他人管
                          理其本次发
                          行前已直接
                          持有和间接
                          持有的发行
                                                                       在职监事,分
                          人股份,也不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01 月 2015 年 01 月 批解除限售,
范永喜                    由发行人回
             诺                          27 日         27 日           其余自动锁
                          购该部分股
                                                                       定
                          份。本人在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
                          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
                          八个月内不
                          得转让其直

                                                                                    20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接和间接持
有的本公司
股份;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
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
内不得转让
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在
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
让其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
行价。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
行人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
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锁定


                                                21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本
                      人将持续遵
                      守上述股份
                      锁定的承诺
                      直至相关的
                      锁定期限届
                      满,无论本人
                      是否担任股
                      份公司的董
                      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

                      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和
                      委托他人管
                      理其本次发
                      行前已直接
                      持有和间接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
                      份。本人在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                                 在职董事,分
         股份限售承   日起六个月      2014 年 01 月 2015 年 01 月 批解除限售,
孙文东
         诺           内申报离职      27 日        27 日         其余自动锁
                      的,自申报离                               定
                      职之日起十
                      八个月内不
                      得转让其直
                      接和间接持
                      有的本公司
                      股份;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
                      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


                                                                              22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内不得转让
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在
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
让其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
行价。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
行人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
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本
人将持续遵
守上述股份
锁定的承诺
直至相关的
锁定期限届
满,无论本人
是否担任股
份公司的董
事、监事或高


                                                23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级管理人员。

                      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
                                                                王建华于
                      内,不转让和
                                                                2014 年 4 月 4
                      委托他人管
                                                                日向公司提
                      理其本次发
                                                                出书面辞职
                      行前已直接
                                                                报告,辞去公
                      持有和间接
                                                                司董事、副总
                      持有的发行
                                                                经理职务。公
                      人股份,也不
                                                                司于 2014 年 4
                      由发行人回
                                                                月 8 日发布相
                      购该部分股
                                                                关公告(公告
                      份。本人在首
                                                                编号:
                      次公开发行
                                                                2014-014)根
                      股票上市之
                                                                据股票限售
                      日起六个月
                                                                承诺内容:自
                      内申报离职
                                                                公司首次发
                      的,自申报离
                                                                行股票上市
                      职之日起十
                                                                之日起六个
                      八个月内不
                                                                月内申报离
                      得转让其直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01 月 2015 年 10 月 职的,自申报
王建华                接和间接持
         诺                          27 日        8日           离职之日起
                      有的本公司
                                                                十八个月内
                      股份;在首次
                                                                不得转让其
                      公开发行股
                                                                直接和间接
                      票上市之日
                                                                持有的公司
                      起第七个月
                                                                股份。因此,
                      至第十二个
                                                                王建华持有
                      月之间申报
                                                                的股份解限
                      离职的,自申
                                                                日期由 2015
                      报离职之日
                                                                年 1 月 27 日
                      起十二个月
                                                                变更为 2015
                      内不得转让
                                                                年 10 月 4 日
                      其直接和间
                                                                (10 月 4 日系
                      接持有的本
                                                                节假日,因此
                      公司股份。在
                                                                实际解限日
                      其任职期间
                                                                期为 10 月 8
                      每年转让的
                                                                日)。目前限
                      股份不超过
                                                                售期满,已履
                      其直接和间
                                                                行相关承诺。
                      接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


                                                                               24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十五;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
                      让其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
                      行价。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
                      行人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
                      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本
                      人将持续遵
                      守上述股份
                      锁定的承诺
                      直至相关的
                      锁定期限届
                      满,无论本人
                      是否担任股
                      份公司的董
                      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

                      自发行人股                                 刘明胜 2016
                      票上市之日                                 年第一季度
                      起十二个月                                 为公司在职
                      内,不转让和                               高管,股份按
         股份限售承   委托他人管      2014 年 01 月 2015 年 01 月 规定进行锁
刘明胜
         诺           理其本次发      27 日        27 日         定管理。2016
                      行前已直接                                 年 4 月 7 日刘
                      持有和间接                                 明胜向公司
                      持有的发行                                 提出书面辞
                      人股份,也不                               职报告,辞去


                                                                               25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由发行人回                           公司财务总
购该部分股                           监职务。公司
份。本人在首                         于 2016 年 4
次公开发行                           月 8 日发布相
股票上市之                           关公告(公告
日起六个月                           编号:
内申报离职                           2016-029)。根
的,自申报离                         据股票限售
职之日起十                           承诺内容:离
八个月内不                           职后半年内,
得转让其直                           不转让其直
接和间接持                           接和间接持
有的本公司                           有的本公司
股份;在首次                         股份。因此刘
公开发行股                           明胜持有的
票上市之日                           股份自 2016
起第七个月                           年 4 月 8 日起
至第十二个                           锁定,至 2016
月之间申报                           年 10 月 7 日
离职的,自申                         期满。目前承
报离职之日                           诺尚在履行
起十二个月                           中。
内不得转让
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在
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
让其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
行价。上市后


                                                    26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6 个月内如发
                             行人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
                             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本
                             人将持续遵
                             守上述股份
                             锁定的承诺
                             直至相关的
                             锁定期限届
                             满,无论本人
                             是否担任股
                             份公司的董
                             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

                             因公司系一
                             家在输配电
                             及控制设备
                             制造业内具
                             有独特竞争                                   2015 年 8 月
辽宁欣泰股
                             优势的公司,                                 18 日,公司发
份有限公司;
                             在细分市场                                   布了《关于董
刘桂文;辽宁
                             具有较强竞                                   事辞职的公
曙光实业有
                             争实力。股东                                 告》(公告编
限公司;世欣
                             对公司未来                      作出承诺开   号:
荣和投资管      股份减持承                   2014 年 01 月
                             的发展充满                      始至承诺履   2015-097),披
理股份有限      诺                           27 日
                             信心,因此拟                    行完毕。     露了董事陈
公司;北京润
                             长期持有公                                   柏超先生辞
佳华商投资
                             司股份,与公                                 职的情况。因
基金(有限合
                             司共同发展                                   此其承诺履
伙);王世忱;陈
                             成长,并与公                                 行情况为“变
柏超
                             司共同分享                                   更或豁免”。
                             未来的发展
                             成果。如果未
                             来上述股东
                             因其他原因


                                                                                         27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需要转让其
持有公司的
股份,将严格
按照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
本持股意向
的规定转让
股份。1.转
让股份的条
件①转让股
份的积极条
件 A 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
及持股 5%以
上股份股东
承诺的限售
期限届满;B
股份转让前
需向公司董
事会说明转
让股份的原
因,并通过公
司发布减持
股份意向公
告。②转让股
份的消极条
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在以
下期限内将
不得转让所
持有公司的
股份:A 公司
定期报告公
告前 30 日内,
因特殊原因
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公
告日前 30 日
起至最终公
告日;B 公司
业绩预告、业
绩快报公告


                                                28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前 10 日内;C
自可能对公
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重
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进入
决策程序之
日,至依法披
露后 2 个交易
日内;D 法律
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
的其他期间。
2.未来转让
股份的方式:
未来在股份
转让的条件
满足后,持有
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
将按照法律
法规允许的
交易方式转
让所持有公
司的股份。
3.未来转让
股份的价格
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
股东在所持
公司股份的
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
股份的,减持
价格将不得
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
价。如公司在
此期间有派
息、送股、公
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情


                                                29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况的,则减持
股票的价格
下限将根据
除权除息情
况进行相应
调整。4.未
来转让股份
的数量:控股
股东辽宁欣
泰在所持公
司股份的锁
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股
份的,每年减
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其持
有股份数量
的 25%;其他
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
股东在所持
公司股份的
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
股份的,两年
内减持股份
数量合计不
超过其持有
股份数量的
100%。5.公
告承诺:持有
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
减持股份时,
将至少提前
三个交易日
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将
转股意向予
以公告,在公
告中需明确
预计减持的
股份数量或
者预计减持


                                                30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的股份数量
                          区间。6.未
                          来转让股份
                          的期限:持有
                          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
                          自做出公告
                          减持意向三
                          个交易日后
                          可进行股份
                          转让,如公告
                          后二十个交
                          易日内未完
                          成减持,继续
                          减持时需要
                          重新履行上
                          述公告程序。
                          7.未履行承
                          诺需要承担
                          的后果:如持
                          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
                          东未按照本
                          持股意向说
                          明转让股份,
                          则转让股份
                          所得归公司,
                          并将赔偿因
                          转让股份给
                          公司或其他
                          股东因此造
                          成的损失

                          "1、本公司控
                          股股东辽宁
                          欣泰与欣泰
                          电气签订《避
             关于同业竞   免同业竞争
                                                       作出承诺开   报告期内承
辽宁欣泰股   争、关联交   协议》,控股 2014 年 01 月
                                                       始至承诺履   诺人遵守了
份有限公司   易、资金占用 股东承诺:"" 27 日
                                                       行完毕。     上述承诺。
             方面的承诺   控股股东不
                          会利用控股
                          股东地位进
                          行任何不利
                          于欣泰电气


                                                                                 31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发展或不利
于小股东利
益的交易或
安排;控股股
东不会从事
任何可能对
欣泰电气经
营、发展产生
不利影响的
业务或活动,
该等行为包
括但不限于:
阻碍或者限
制欣泰电气
的独立发展、
对外散布不
利于欣泰电
气的消息或
信息等损害
欣泰电气权
益;不会利用
控制地位施
加影响,造成
欣泰电气高
管、研发、技
术等核心部
门工作人员
异常变更等
不利于欣泰
电气发展的
情形;不会利
用知悉或获
取的欣泰电
气信息直接
或间接实施
任何可能损
害欣泰电气
权益的行为,
并承诺不以
直接或间接
方式实施或
参与实施任
何可能损害
欣泰电气权


                                                32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益的其他竞
争行为。2、
关于关联交
易的相关承
诺:本公司将
尽可能地避
免和减少本
公司或本公
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或其
他组织、机构
(以下简称""
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
"")与欣泰电
气之间的关
联交易;对于
无法避免或
者有合理原
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本
公司或本公
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根
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
欣泰电气公
司章程的规
定,遵循平
等、自愿、等
价和有偿的
一般商业原
则,与欣泰电
气签订关联
交易协议,并
确保关联交
易的价格公
允,原则上不
偏离市场独
立第三方的
价格或收费
的标准,以维
护欣泰电气


                                                33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及其他股东
                           的利益;本公
                           司保证不利
                           用在欣泰电
                           气中的地位
                           和影响,通过
                           关联交易损
                           害欣泰电气
                           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或本
                           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保
                           证不利用在
                           欣泰电气中
                           的地位和影
                           响,违规占用
                           或转移公司
                           的资金、资产
                           及其他资源,
                           或要求欣泰
                           电气违规提
                           供担保。"

                           "1.控股股东
                           辽宁欣泰及
                           实际控制人
                           温德乙已向
                           本公司出具
                           了《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
                           承诺》,承诺:
                           ""保证目前与
            关于同业竞
                           丹东欣泰电                     作出承诺开   报告期内承
温德乙;刘桂 争、关联交                    2014 年 01 月
                           气股份有限                     始至承诺履   诺人遵守了
文          易、资金占用                  27 日
                           公司不存在                     行完毕。     上述承诺。
            方面的承诺
                           同业竞争问
                           题;不会在中
                           国境内外以
                           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
                           自营、合资或
                           合作经营)从
                           事直接或间
                           接与欣泰电


                                                                                    34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气构成竞争
的业务及活
动;不会利用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地位作出任
何不利于公
司及其股东
利益的交易
或安排;不以
任何方式从
事可能对公
司经营、发展
产生不利影
响的业务及
活动,包括但
不限于:利用
现有社会及
客户资源阻
碍或限制欣
泰电气的独
立发展;对外
散布不利于
公司的消息
或信息;利用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的控制地位
施加影响,造
成欣泰电气
高管、研发、
技术等核心
部门工作人
员异常变更;
不会利用知
悉或获取的
公司信息直
接或间接实
施任何可能
损害欣泰电
气权益的行
为,并承诺不
以直接或间
接方式实施


                                                35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或参与实施
任何可能损
害欣泰电气
权益的其他
竞争行为。本
承诺可视为
对公司、公司
全体及每一
股东分别作
出的承诺,如
因未履行上
述承诺给上
述各方造成
损失的,承诺
人将赔偿有
关各方因此
遭受的一切
损失。2.关于
关联交易的
相关承诺:本
人将尽可能
地避免和减
少本人或本
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或其
他组织、机构
(以下简称
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
与欣泰电气
之间的关联
交易;对于无
法避免或者
有合理原因
而发生的关
联交易,本人
或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
将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
以及欣泰电
气章程的规
定,遵循平


                                                36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等、自愿、等
                              价和有偿的
                              一般商业原
                              则,与欣泰电
                              气签订关联
                              交易协议,并
                              确保关联交
                              易的价格公
                              允,原则上不
                              偏离市场独
                              立第三方的
                              价格或收费
                              的标准,以维
                              护欣泰电气
                              及其他股东
                              的利益;本人
                              保证不利用
                              在欣泰电气
                              中的地位和
                              影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
                              欣泰电气及
                              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本
                              人或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
                              业保证不利
                              用本人在欣
                              泰电气中的
                              地位和影响,
                              违规占用或
                              转移公司的
                              资金、资产及
                              其他资源,或
                              要求欣泰电
                              气违规提供
                              担保。"

辽宁欣泰股                    1)控股股东                                  2014 年 4 月 4
份有限公司;                   和公司的董                                   日,丹东欣泰
温德乙;蔡虹;                  事及高级管                                   电气股份有
               IPO 稳定股价                  2014 年 01 月 2017 年 01 月
陈柏超;陈玉                   理人员增持                                   限公司收到
               承诺                          27 日         27 日
翀;杜晓宁;胡                  公司股份:①                                 董事胡晓勇
晓勇;蒋光福;                  在本预案有                                   先生、王建华
刘明胜;宋丽                   效期内,出现                                 先生提出的


                                                                                        37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萍;孙文东;王   当日收盘价                           书面辞职报
建华;赵春年    连续二十个                           告,并于 2014
               交易日低于                           年 4 月 8 日发
               公司最近一                           布《关于董事
               期末经审计                           辞职的公告》
               的每股净资                           (公告编号:
               产的情形,公                         2014-014);
               司控股股东                           2014 年 7 月
               将启动股份                           14 日,公司发
               增持程序,在                         布《关于董事
               公告增持意                           会秘书辞职
               向后,在 6 个                        的公告》(公
               月内,运用自                         告编号:
               有资金增持                           2014-033),披
               不少于当期                           露了高管陈
               股份总额 1%                          玉翀女士辞
               的股份。②在                         职的消息;
               本预案有效                           2015 年 8 月
               期内,出现当                         18 日,公司发
               日收盘价连                           布了《关于董
               续二十个交                           事辞职的公
               易日低于公                           告》(公告编
               司最近一期                           号:
               末经审计的                           2015-097),披
               每股净资产                           露了董事陈
               的情形时,公                         柏超先生辞
               司董事、高级                         职的情况。因
               管理人员将                           此上述四位
               同控股股东                           董监高人员
               一起进行股                           承诺履行情
               份增持,各自                         况为“变更或
               按照不低于                           豁免”。
               上一年度从
               公司取得的
               税后薪酬的
               20%的自有资
               金进行增持。
               上述措施运
               用后,仍出现
               公司股票连
               续二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公司
               最近一期末


                                                                   38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的
情形,控股股
东和公司的
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应
决定停止执
行本阶段股
价稳定措施,
开始执行第
二阶段的措
施。(2)由控
股股东向公
司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提
出议案,使用
公司可动用
资金回购公
司股份①在
本预案有效
期内,控股股
东和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
员已进行股
份增持,仍出
现公司股票
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公
司最近一期
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
的情形,控股
股东应向公
司董事提议
召开董事会
和临时股东
大会,并提出
使用公司部
分可动用流
动资金回购
公司股票的
议案。②作为
公司股价稳


                                                39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定机制,控股
股东提出的
回购股票议
案所动用的
资金不应超
过公司当时
最近一期末
可动用流动
资金的 20%,
回购价格由
临时股东大
会决定。③公
司董事会应
根据实际情
况制定关于
公司股份回
购的议案,并
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表决
通过后方可
实施。④公司
股份回购的
议案的具体
内容、回购股
票的处置及
相关信息披
露等均应遵
守当时生效
的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
求。⑤如果此
阶段措施已
运用,公司股
票价格仍然
存在低于公
司经审计的
最近一期末
每股净资产
的情形,公司
董事会将发
布公告详细
披露已采取
的稳定股价


                                                40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措施、效果,
                       并向投资者
                       提示公司存
                       在暂停和终
                       止上市的风
                       险。公司承诺
                       并保证将接
                       受本预案的
                       内容作为选
                       任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标准
                       之一,要求新
                       聘任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
                       公司发行上
                       市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已作出的相
                       应承诺要求
                       和本预案的
                       相应要求。

                       "1、关于社保
                       及住房公积
                       金的承诺:若
                       欣泰电气发
                       生违反上述
                       社会保险、住
                       房公积金等
                       事宜法定义
                       务和责任的
辽宁欣泰股             情形,或若欣                   作出承诺开   报告期内承
                                      2014 年 01 月
份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泰电气未来                     始至承诺履   诺人遵守了
                                      27 日
温德乙                 被有关部门                     行完毕。     上述承诺。
                       追缴社会保
                       险、住房公积
                       金等事宜费
                       用的情形,或
                       欣泰电气如
                       果在将来因
                       此等社会保
                       险、住房公积
                       金等事宜被


                                                                                41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要求承担责
                         任,辽宁欣泰
                         及温德乙承
                         诺:这部分费
                         用的缴纳将
                         由辽宁欣泰
                         及温德乙承
                         担,或者在欣
                         泰电气实际
                         承担该等责
                         任之后,辽宁
                         欣泰及温德
                         乙将补偿其
                         因此而受到
                         的损失。"

                         "关股份转让
                         缴纳个人所
                         得税的承诺
                         作为辽宁欣
                         泰股东的实
                         际控制人温
                         德乙、刘桂文
                         (公司股东
                         及辽宁欣泰
                         股东)夫妇承
                         诺:自欣泰电
                         气和辽宁欣
                         泰成立以来,
                         由于历次转                     作出承诺开   报告期内承
温德乙;刘桂                             2014 年 01 月
              其他承诺   增股本、股份                   始至承诺履   诺人遵守了
文                                      27 日
                         转让等行为                     行完毕。     上述承诺。
                         涉及的归属
                         于本人应缴
                         纳的个人所
                         得税,本人承
                         诺自欣泰电
                         气股票上市
                         后,按照证券
                         监管部门的
                         有关规定股
                         票能够变现
                         时,将变现资
                         金优先缴纳
                         上述股份转


                                                                                  42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让所应支付
                        的个人所得
                        税及相关孳
                        息,若欣泰电
                        气在 2 年内未
                        能上市,则按
                        照税务机关
                        的要求办理。
                        "

                        "关于未来不
                        购买控股股
                        东土地的承
                        诺公司及实
                        际控制人温
                        德乙承诺:公
                        司自主拥有
                        与生产经营
                        有关的土地、
                        厂房、机器设
                        备及配套设
                        施,不存在与
                        控股股东辽
                        宁欣泰共用
                        厂房、土地及                    作出承诺开   报告期内承
                                        2014 年 01 月
温德乙       其他承诺   生产设备的                      始至承诺履   诺人遵守了
                                        27 日
                        情形。虽然公                    行完毕。     上述承诺。
                        司现有厂区
                        土地与辽宁
                        欣泰拥有的
                        土地毗邻,但
                        是公司现有
                        资产独立完
                        整,且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使用土地已
                        预留充足,未
                        来不会向辽
                        宁欣泰购买
                        其拥有的土
                        地。"

                        "关于收购丹
                                                        作出承诺开   报告期内承
辽宁欣泰股              东电容器有      2014 年 01 月
             其他承诺                                   始至承诺履   诺人遵守了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的相      27 日
                                                        行完毕。     上述承诺。
                        关承诺辽宁

                                                                                  43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欣泰已出具
                        承诺:电容器
                        公司“被注销
                        事宜可能带
                        来的应归属
                        于上述被注
                        销公司或其
                        股东承担的
                        所有赔偿责
                        任、潜在纠纷
                        等,均由辽宁
                        欣泰全部承
                        担,本公司承
                        诺将不通过
                        任何方式向
                        丹东欣泰电
                        气股份有限
                        公司转嫁与
                        该注销有关
                        的任何责任,
                        该等注销若
                        有任何潜在
                        纠纷,由辽宁
                        欣泰承担责
                        任。”"

                        "丹东欣泰电
                        气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本
                        公司”)关于虚
                        假陈述的相
                        关承诺:公司
                        保证提交的
丹东欣泰电              《首次公开                         作出承诺开   报告期内承
                                           2014 年 01 月
气股份有限   其他承诺   发行股票并                         始至承诺履   诺人遵守了
                                           27 日
公司                    在创业板上                         行完毕。     上述承诺。
                        市招股说明
                        书》及其他发
                        行申请文件
                        中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如
                        发行申请文


                                                                                     44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件中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且对
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
的,本公司将
依法以二级
市场价格回
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
新股。具体如
下:(1)回购
资金来源公
司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的
资金来源为
公司自有资
金。(2)回购
交易原则本
公司以要约
收购方式回
购股份。(3)
回购价格本
公司将以二
级市场价格
作为回购价
格,对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份进
行回购。(4)
回购数量公
司因虚假陈
述事项回购
的股份数为
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股
份数,如自公
司首次公开
发行上市以


                                                45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来发生转增、
                          送股、配股等
                          原因导致股
                          份数量发生
                          变化的,公司
                          回购数为按
                          照首次公开
                          发行的股份
                          数考虑上述
                          转增、送股、
                          配股等原因
                          导致股份数
                          量发生变化
                          后的股数确
                          定。在规定的
                          回购期限内,
                          预受要约股
                          份的数量超
                          过预定收购
                          数量时,收购
                          人应当按照
                          同等比例收
                          购预受要约
                          的股份;预受
                          要约股份的
                          数量小于预
                          订回购数量
                          时,公司应回
                          购股东预受
                          的全部股份。
                          此外,如本公
                          司招股说明
                          书如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本
                          公司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
                          损失。"

蔡虹;陈柏超;              "公司董事、监 2014 年 01 月 作出承诺开   2014 年 4 月 4
               其他承诺
范永喜;韩冬;              事及高级管     27 日       始至承诺履    日,丹东欣泰


                                                                               46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蒋光福;孙洪    理人员关于               行完毕。    电气股份有
贵;刘明胜;赵   虚假陈述相                           限公司收到
春年;温德乙;   关承诺本公                           董事胡晓勇
宋丽萍;孙文    司全体董事                           先生、王建华
东;胡晓勇;陈   承诺本招股                           先生提出的
玉翀;杜晓宁;   说明书不存                           书面辞职报
王建华;刘晓    在虚假记载、                         告,并于 2014
辉;隋宽德      误导性陈述                           年 4 月 8 日发
               或重大遗漏,                         布《关于董事
               并对其真实                           辞职的公告》
               性、准确性、                         (公告编号:
               完整性承担                           2014-014);
               个别和连带                           2014 年 7 月
               的法律责任。                         14 日,公司发
               如本招股说                           布《关于董事
               明书有虚假                           会秘书辞职
               记载、误导性                         的公告》(公
               陈述或者重                           告编号:
               大遗漏,致使                         2014-033),披
               投资者在证                           露了高管陈
               券交易中遭                           玉翀女士辞
               受损失的,本                         职的消息;
               人将依法赔                           2015 年 6 月 8
               偿投资者损                           日,公司发布
               失。本公司全                         《关于监事
               体监事承诺                           辞职的公告》
               本招股说明                           (公告编号:
               书不存在虚                           2015-049),披
               假记载、误导                         露了监事孙
               性陈述或重                           洪贵先生辞
               大遗漏,并对                         职的情况;
               其真实性、准                         2015 年 8 月
               确性、完整性                         18 日,公司发
               承担个别和                           布了《关于董
               连带的法律                           事辞职的公
               责任。如本招                         告》(公告编
               股说明书有                           号:
               虚假记载、误                         2015-097),披
               导性陈述或                           露了董事陈
               者重大遗漏,                         柏超先生辞
               致使投资者                           职的情况。因
               在证券交易                           此上述五位
               中遭受损失                           董监高人员
               的,本人将依                         承诺履行情


                                                                   47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法赔偿投资                                况为“变更或
                        者损失。本公                              豁免”。
                        司全体高级
                        管理人员承
                        诺本招股说
                        明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如本
                        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人将
                        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辽宁欣泰关
                        于虚假陈述
                        的相关承诺:
                        辽宁欣泰保
                        证公司提交
                        的《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
                                                     作出承诺开   报告期内承
辽宁欣泰股              书》及其他发 2014 年 01 月
             其他承诺                                始至承诺履   诺人遵守了
份有限公司              行申请文件       27 日
                                                     行完毕。     上述承诺。
                        (以下简称
                        为“发行申请
                        文件”)中不存
                        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
                        漏。如发行申
                        请文件中存
                        在虚假记载、


                                                                               48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且对判断公
                                                 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辽宁
                                                 欣泰将投票
                                                 同意公司依
                                                 法以二级市
                                                 场价格回购
                                                 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
                                                 股,且辽宁欣
                                                 泰将以二级
                                                 市场价格购
                                                 回已转让的
                                                 原限售股份。
                                                 此外,招股说
                                                 明书如有虚
                                                 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
                                                 辽宁欣泰将
                                                 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本人在 2015
                                                 年 9 月 22 日                           陈柏超先生
                                                 披露的《关于                            于 2015 年 9
                                                 离职董事陈                              月 22 日于二
                                                 柏超增持计                              级市场增持
                                                 划完成的公                              丹东欣泰电
                                                 告》(公告编 2015 年 09 月 2016 年 03 月 气股份有限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陈柏超   其他承诺
                                                 号:2015-113)22 日       22 日         公司股份
                                                 中做出如下                              43,500 股,锁
                                                 承诺:增持完                            定 6 个月承诺
                                                 成后六个月                              已于 2016 年 3
                                                 内不转让其                              月 22 日履行
                                                 所持有的本                              完毕。
                                                 公司股份。


                                                                                                        49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为积极响应
                          中国证监会
                          维护资本市
                          场稳定的号
                          召,基于对公
                          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
                          和公司价值
                          及成长的认
                          可,着眼于维
                          护公司二级
                          市场股价的
                          稳定,保护广
                          大投资者尤
                          其是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
                          公司控股股
                          东辽宁欣泰
                          股份有限公
                          司故决定于
                          在 2 月 17 日
                                                                        报告期内承
辽宁欣泰股   股份限售承   已公告预案      2016 年 01 月 2016 年 07 月
                                                                        诺人遵守了
份有限公司   诺           的发行股份      11 日         11 日
                                                                        上述承诺。
                          及支付现金
                          购买天逸电
                          器、博纳电气
                          100%股份的
                          草案对外公
                          告后,增持本
                          公司股票金
                          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2016 年 1 月
                          11 日,辽宁欣
                          泰已完成增
                          持计划,本次
                          股份增持将
                          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
                          定在增持股
                          票之日起 6 个


                                                                                     50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月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000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43.9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43.9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613.4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898.7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2.79%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3)
                                总额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500kV 及以下磁控                          10,386.                10,386.
                     是          22,000                     0                                          0 5,351.7 否            是
并联电抗器项目.                               51                     5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3,500                  3,500                                             是         否

                                          8,113.4                8,012.2
对外投资             否                             1,543.94                                                        是         否
                                               9                         5

                                                                 21,898.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000 22,000 1,543.94                         --         --          0 5,351.7         --         --
                                                                     76

超募资金投向

无

                                                                 21,898.
合计                      --     22,000 22,000 1,543.94                         --         --          0 5,351.7         --         --
                                                                     76

                     500kV 及以下磁控并联电抗器项目总投资 22,000 万元,目前已投资 10,513.87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
                     的 47.79%。目前,500kV 及以下磁控并联电抗器产品在公司业务中占比较小,近几年的市场、技术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环境变动较大,由于公司的前期投入,现已经具备了 110kV 及以下磁控并联电抗器的生产、制造能力,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但是由于目前国家电网和电力市场对 220kV 及以上磁控并联电抗器的市场导入仍然缓慢,如果继续对
原因(分具体项目)
                     该项目投入,将可能导致投资浪费和闲置,拖累公司主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公
                     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性资金及对外投资的发展使用,有利



                                                                                                                                         51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 500kV 及以下磁控并联电抗器项目的建设。在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该项目立项较早,近几年的市场、技术环境变动较大,公司的前期投入,虽
                   然已经具备了 110kV 及以下磁控并联电抗器的生产、制造能力,但是由于目前国家电网和电力市场对
                   220kV 及以上磁控并联电抗器的市场导入仍然缓慢,如果继续对该项目投入,将可能导致投资浪费和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闲置,拖累公司主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为了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5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年 7 月 1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将公司实
                   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00kV 及以下磁控并联电抗器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全部资金,分别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性资金及对外投资。2015 年 7 月 29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
                   事项。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2014 年 2 月 10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出具了《关于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4]京会兴专字第 01010005 号)。
                       2014 年 2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材料后出具了《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泰
况                 电气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4,033,724.83 元。公司已于 2014 年 2 月 25 日,完成相关置换工作。
                       2015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材
                   料后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
                   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泰电气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 7,465,200.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变更后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完成相关置换工作。

                   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2014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况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规定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公司已于 2015 年 1 月 4 日
                   将 2,000 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52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01)。
                          2015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公司已于 2015 年 7 月 6 日将 2,000 万
                     元人民币一次性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6)。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25日停牌。因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年10月23日起连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2015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以及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2月17日、2015年3月1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5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网上披露了《丹东欣
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公司被立案调查期间暂不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告》,
在立案调查期间以及立案调查结果对公司的不利影响消除前,公司将暂不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申请材
料。
       中国证监会对欣泰电气的立案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处于实质性的停滞状态。鉴于此情况,张
振东作为北京博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纳电气”)控股股东主动要求终止《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博纳电气)》及《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博
纳电气)》。
       2016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1月19日公司于巨潮网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式终止。


二、立案调查事项
       2015年7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15069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在调查期间,公


                                                                                                                  53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尚在进行过
程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如本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
所实施暂停上市。
    本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1.11.3 条的要求,自2015年7月14日起,每月
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由于2015年11月27日、12月10日公司通过巨潮网分别披露了《关于
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与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34)和《关于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5-138),为了更好地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自2015年12月31日起,改为每十五日披露一次公司
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文件。


三、对外投资意大利TMC事项
    公司于2015年10月14日向意大利TMC Italia S.p.A.(以下简称“TMC”)就有条件收购其包括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在内
的固定资产、以及双方进行全球范围战略合作递交了约束性意向函,并得到了对方的书面确认。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意大利TMC公司签署约束性意向函的议案》,随后
公司披露了《关于与意大利TMC公司签署收购资产及全球战略合作之约束性意向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118
号)。
    为了拓展海外业务渠道、便利国际投资合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于2015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及新设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位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资子公司
欣泰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泰香港”)进行增资,并通过欣泰香港在意大利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欣
泰意大利”),10月27日公司于巨潮网披露了《关于增资及新设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23号)。
    2015年11月23日,欣泰电气与TMC就有条件收购其包括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在内的固定资产、以及双方进行全球范
围战略合作签订了《设备采购租赁协议》、《国际经销及合伙合同》及《供货合同》,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于巨潮网披露的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131号)。
    2016年3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境外子公司完成注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号),欣泰意大
利完成工商及税务注册手续,正式成立。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因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第十条的要求:“如果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当年不得进行利润分配”,故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整体市场不景气,预计本年度收入下降;新建子公司正处于市场开发阶段,前期市场开发费用较大,从而较上年同
期相比可能发生暂时性业绩下滑。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4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新
 股东或关                                                        报告期偿还                预计偿还方 预计偿还金 预计偿还时
             占用时间    发生原因         期初数     增占用金                   期末数
 联人名称                                                          总金额                       式       额         间(月份)
                                                        额

辽宁欣泰
                                                                                                                    2016 年 9 月
股份有限    2015 年     经营性资金             950           0              0        950 其他                 950
                                                                                                                    30 日
公司

合计                                           950           0              0        950        --            950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1.51%
产的比例

相关决策程序                         无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
                                     无
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
明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15 年,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上述 950 万资金占用情况,
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
                                     预计 2016 年 9 月 30 日之前全部收回。
采取的措施说明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
                                     2016 年 04 月 26 日
意见的披露日期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
意见的披露索引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55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0,024,235.38                         177,786,424.5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2,315,496.00                          40,642,911.04

    应收账款                                         523,483,494.86                         494,457,668.21

    预付款项                                          91,550,416.47                          61,001,429.8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70,336,491.35                          62,078,632.2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81,492,297.83                         118,713,159.7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26,142.13

流动资产合计                                        1,019,202,431.89                        955,306,367.8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6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持有至到期投资                   26,212,682.65                         26,212,682.65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5,505,532.85                         25,520,912.85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25,209,950.93                        127,620,079.97

    在建工程                         10,022,605.98                         10,000,00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6,342,298.40                         36,950,970.9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758,954.64                           483,403.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769,316.63                         12,769,316.6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6,821,342.08                        239,557,366.18

资产总计                           1,256,023,773.97                     1,194,863,734.0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54,160,000.00                        23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15,016,975.15                        185,433,514.46

    应付账款                         83,124,268.31                         89,962,919.44

    预收款项                         35,436,637.09                         22,736,003.9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72,652.38                          1,249,434.32

    应交税费                           6,274,554.36                         2,877,968.74

    应付利息




                                                                                      57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530,809.49                         3,785,362.2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97,915,896.78                       536,045,203.0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5,748,794.35                        16,551,294.34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748,794.35                        16,551,294.34

负债合计                     613,664,691.13                       552,596,497.4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71,557,218.00                       171,557,21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55,041,047.72                       155,041,047.7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669,956.84                         1,669,956.84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6,601,045.19                        36,601,045.19



                                                                              58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66,007,594.43                          265,388,95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30,876,862.18                          630,258,217.75

    少数股东权益                                           11,482,220.66                           12,009,018.86

所有者权益合计                                            642,359,082.84                          642,267,236.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56,023,773.97                        1,194,863,734.02


法定代表人:孙文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晓洋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3,717,684.88                          161,106,271.6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2,315,496.00                           40,642,911.04

    应收账款                                              520,157,559.26                          491,131,732.61

    预付款项                                               69,761,269.20                           60,732,533.77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9,872,878.21                           52,533,117.31

    存货                                                   81,492,297.83                          118,713,159.7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977,317,185.38                          924,859,726.1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34,140,354.00                          134,155,734.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21,892,411.36                          124,950,258.37


                                                                                                               59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在建工程                         10,000,000.00                         10,000,00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7,577,035.24                         27,784,655.1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769,316.63                         12,769,316.6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107,8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9,486,917.23                        309,659,964.16

资产总计                           1,296,804,102.61                     1,234,519,690.2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54,160,000.00                        23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15,016,975.15                        185,433,514.46

    应付账款                         82,951,759.45                         89,898,762.66

    预收款项                         35,436,637.09                         22,736,003.91

    应付职工薪酬                        359,252.38                          1,236,034.32

    应交税费                           6,994,318.15                         2,838,982.5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4,876,621.21                         55,818,596.7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49,795,563.43                        587,961,894.6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60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2,807,500.05                          13,610,000.04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07,500.05                          13,610,000.04

负债合计                               662,603,063.48                            601,571,894.6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71,557,218.00                            171,557,21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54,730,408.88                            154,730,408.8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6,601,045.19                          36,601,045.19

    未分配利润                         271,312,367.06                            270,059,123.57

所有者权益合计                         634,201,039.13                            632,947,795.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96,804,102.61                       1,234,519,690.28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61,771,848.78                          82,701,671.77

    其中:营业收入                         61,771,848.78                          82,701,671.7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62,232,892.23                          79,278,164.29

    其中:营业成本                         49,347,856.57                          60,096,368.33



                                                                                             61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85,253.65                          325,446.20

             销售费用                    2,979,736.25                         6,066,485.29

             管理费用                    5,631,152.71                         7,986,937.86

             财务费用                    2,727,918.50                         2,353,534.98

             资产减值损失                 460,974.55                          2,449,391.6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61,043.45                          3,423,507.48

    加:营业外收入                        782,499.99                          1,292,972.2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21,456.54                          4,716,479.77

    减:所得税费用                        229,610.31                           776,834.2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1,846.23                          3,939,645.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18,644.43                          3,939,645.53

    少数股东损益                         -526,798.2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62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1,846.23                           3,939,645.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618,644.43                           3,939,645.53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26,798.2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036                                 0.045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036                                 0.0459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161,397.26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462,112.62 元。


法定代表人:孙文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晓洋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61,761,848.78                           82,701,671.77

    减:营业成本                                               49,347,856.57                           60,096,368.3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85,253.65                             325,446.20

           销售费用                                             2,976,902.48                            6,054,651.52



                                                                                                                   63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管理费用                     4,463,400.42                         7,537,887.05

         财务费用                     2,727,107.30                         2,352,085.64

         资产减值损失                  460,974.55                          2,449,391.6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00,353.81                          3,885,841.40

    加:营业外收入                     782,499.99                          1,292,750.9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482,853.80                         5,178,592.39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29,610.31                           776,834.2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53,243.49                         4,401,758.1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64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53,243.49                         4,401,758.1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073                               0.051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073                               0.0513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9,259,641.64                         61,088,299.3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875,001.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858,419.62                         13,446,526.80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118,061.26                         75,409,827.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887,026.00                         42,355,073.9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65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6,188,030.85                          8,997,056.65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039,070.39                          4,431,800.2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5,691,660.65                         24,726,571.70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805,787.89                         80,510,502.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12,273.37                         -5,100,675.3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333,447.00                          3,768,167.86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38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18,067.00                          3,768,167.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8,067.00                         -3,768,167.8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9,160,000.00                        15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66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160,000.00                         15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5,000,000.00                         12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900,783.63                           2,183,290.98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900,783.63                         122,183,290.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59,216.37                          27,816,709.0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5,611.93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237,810.81                          18,947,865.7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7,786,424.57                         277,183,669.3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0,024,235.38                         296,131,535.15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9,249,041.64                          61,088,299.39

     收到的税费返还                                                                        875,001.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864,372.09                          12,489,054.07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113,413.73                          74,452,354.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885,426.00                          42,336,673.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5,974,553.10                           8,936,563.65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038,503.53                           4,430,924.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3,770,314.23                          24,525,780.23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668,796.86                          80,229,941.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444,616.87                          -5,777,587.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7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285,767.86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380.00                             5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3,107,800.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092,420.00                          1,335,767.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92,420.00                         -1,335,767.8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9,160,000.00                        15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160,000.00                        15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5,000,000.00                        12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900,783.63                          2,183,290.98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900,783.63                        122,183,290.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59,216.37                         27,816,709.0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611,413.24                         20,703,353.6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1,106,271.64                        275,227,968.2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3,717,684.88                        295,931,321.91




                                                                                      68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文东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