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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事特: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4-04-26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 年 04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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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何镜清                  独立董事                因工作原因                刘勇


     公司负责人何思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张顺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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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元)                                346,792,325.03              193,721,124.30                       79.0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31,216,659.85               25,647,647.38                       21.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9,116,128.71             -49,272,388.44                      -222.9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7788                       -0.63                   -182.54%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33                      9.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                       0.33                      9.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7%                    4.15%                         -0.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3.05%                    3.45%                          -0.4%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924,788,339.95           1,691,548,714.61                       13.7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元)            977,148,016.55              763,759,380.87                       27.9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0.924                        9.78                      11.7%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00,304.0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204,189.7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28,542.2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754,931.5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3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129.28

减:所得税影响额                                                            647,934.61

合计                                                                       3,772,162.1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近年来加大中高端UPS产品开拓力度,努力拓展中高端UPS产品市场份额。公司未来可能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
争,给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竞争地位带来一定的压力。
       公司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市场优势,但在国内国际市场巨大潜力的吸引下,很多企业进入光伏产品制
造业,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2、汇率变动风险:
   公司产品出口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在外币货款回收期内以及公司持有外币资产期间,汇率波动可能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汇
兑损益。如人民币未来持续快速升值,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公司光伏产品的销售量大幅上升,公司未来将会加大光伏产品的销售力度。此类业务的客户主要是大型发电集团、地方
电力投资公司、光伏电站建设商及经销商。光伏行业有单个项目金额大、付款周期长等特点,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快
增加。如果未来光伏行业经营环境恶化,将使公司对光伏行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面临较大损失风险,并对公司正常经营活
动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4,096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扬州东方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65.28%      58,390,000        58,390,000
限公司

东莞市慧盟软件
                    境内非国有法人           8.62%       7,710,000         7,710,000
科技有限公司

徐君银              境内自然人               0.32%        285,199                   0

林美丽              境内自然人               0.28%        247,170                   0

中国对外经济贸
易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0.27%        240,007                   0
-富锦 6



                                                                                                                         4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齐卫华            境内自然人                     0.26%        232,050                  0

张学成            境内自然人                     0.16%        144,100                  0

兴业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金中和
                  其他                           0.15%        131,055                  0
东升证券投资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

刘树清            境内自然人                     0.12%        110,000                  0

邓敏              境内自然人                     0.12%        107,1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徐君银                                                                         285,199 人民币普通股                285,199

林美丽                                                                         247,170 人民币普通股                247,170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240,007 人民币普通股                240,007
-富锦 6

齐卫华                                                                         232,050 人民币普通股                232,050

张学成                                                                         144,100 人民币普通股                144,100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金中和
                                                                               131,055 人民币普通股                164,106
东升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刘树清                                                                         1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000

邓敏                                                                           107,100 人民币普通股                107,100

高远雄                                                                         105,350 人民币普通股                105,350

周丽英                                                                          90,627 人民币普通股                 90,627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的股东为何思模、何思训两名自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人,何思训系何思模胞弟。东莞市慧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包括何佳等 48 名自然
说明                                  人,其中何佳为何思模儿子,何江红为何思模侄女,王庆为何思模胞妹何司莲之配偶,
                                      欧阳显松为何思模胞妹何登娣之配偶。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扬州东方集团有
                         69,390,000        11,000,000               0       58,390,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限公司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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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慧盟软件
                 7,710,000   0    0       7,710,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科技有限公司

徐海波            100,000    0    0         100,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陈永华             85,000    0    0          85,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于   玮            85,000    0    0          85,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任广桃             81,000    0    0          81,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张宇彤             70,000    0    0          70,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张   晔            55,000    0    0          55,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胡高宏             40,000    0    0          40,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郑艳梅             40,000    0    0          40,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戴宝锋             33,000    0    0          33,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李红桥             30,000    0    0          30,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阳青汝             30,000    0    0          30,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韩军良             21,000    0    0          21,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唐朝阳             21,000    0    0          21,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王祚华             21,000    0    0          21,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李笃安             21,000    0    0          21,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陈意庭             20,000    0    0          20,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黄   晖            20,000    0    0          20,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刘德宝             17,000    0    0          17,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宋青华             17,000    0    0          17,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胡志强             17,000    0    0          17,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曹海军             13,000    0    0          13,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陈建光             13,000    0    0          13,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郭志峰             13,000    0    0          13,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汪家荣             13,000    0    0          13,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梁   宇            12,000    0    0          12,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邵攀峰             12,000    0    0          12,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张明村             11,000    0    0          11,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何   锋            11,000    0    0          11,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王   立            11,000    0    0          11,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杨俊杰             10,000    0    0          10,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李   鹏             9,000    0    0           9,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陈敬峰              8,000    0    0           8,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7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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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8,060,000   11,000,000    0      67,060,000     --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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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数下降34.78%,主要系销售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数增长1290.32%,主要系外购分布式发电配套产品预付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数增长179.39%,主要系报告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数增长324.43%,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年初数下降45.01%,主要系2013年度计提的年终奖金在报告期发放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数下降63.85%,主要系应交所得税减少所致。
7、资本公积期末余额比年初数增长336.9%,主要系公司取得募集资金产生的股本溢价所致。
8、营业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79.02%,系销量增加,收入增加(主要是光伏业务销售增加)所致。
9、营业成本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95.92%,主要系收入增加,对应成本增加所致。
10、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96.1%,系收入增加,对应各项税金增加所致。
11、销售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45.18%,系收入增长,对应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463.21%,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对应坏账准备金增加所致。
13、投资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233.91%,主要系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14、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下降40.42%,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5、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42.03%,系利润增加,对应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222.93%,主要系报告期分布式发电业务规模增幅较大,结算周期相对较
长所致。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7193.74%,主要系报告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95.98%,主要系报告期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分布式发电业务大幅增长,使整体主营业务的收入增幅较大。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了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新增授权的发明专利如下: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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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取得方式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1          逆变器智能充电控制方法      201010616993.7   原始取得    发明       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2       具有平滑过渡双脉冲参数的铝合   201010618763.4   原始取得    发明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数字化焊机

   3          一种全桥移相软开关电路      201010598797.1   原始取得    发明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4      一种多功能光伏UPS系统及其控制   201210000669.1   原始取得    发明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方法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发生了变更,主要原因为外购分布式发电配套产品的供应商有所变化。且采购量及采购
比例也有所变动。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不会对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发生了变更,主要原因为新增了国电太阳能系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
化不会对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认真落实人才储备、成本管控、计划管理、质量管理、流程优化
等方面各项工作。公司研发和市场拓展工作有序进行,企业竞争力和行业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经营业
绩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年度经营计划在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变更。
    201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679.23万元,同比增长79.02%;实现净利润3091.31万元,同比增
长20.5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714.09万元,同比增长27.1%。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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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1)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作出承诺开始    报告期内承诺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 2011 年 03 月 14
               公司                                                                      至承诺履行完    人遵守了所做
                              司将以二级市场价格依法回购首次公开 日
                                                                                         毕              承诺
                              发行的全部新股。(2)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若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
首次公开发行                  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
或再融资时所                  (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
作承诺                        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
                              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以下简称"启动
                              条件"),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
               公司、公司控股 价措施。一、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
               扬州东方集团   公司回购:(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                        作出承诺开始    报告期内承诺
                                                                      2013 年 12 月 18
               有限公司、公司 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                         至承诺履行完    人遵守了所做
                                                                      日
               董事、高级管理 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                       毕              承诺
               人员           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
                              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持股 5%以上
                              的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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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赞成票。(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
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
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
总额;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
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3)公司单
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
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
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
不包括大宗交易)超过公司上一财务年
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
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
宜。2、控股股东增持:(1)公司控股股
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5 号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
理》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
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
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
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
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
每股净资产值;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
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
被触发。(2)控股股东承诺单次增持总
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但单次
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1)
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在公司任职并领
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
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控股
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
的 1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
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
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2)控股
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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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2)有义
               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
               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
               和的 3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上年度的薪酬总和。公司实际控
               制人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
               任。(3)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
               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
               (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
               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
               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依照
               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
               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工作。二、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1、
               公司回购:(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
               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
               日内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2)公司董
               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
               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
               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3)
               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
               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
               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4)
               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
               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1)公司董事会应在
               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
               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做出增
               持公告。(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
               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
               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本预案在公司完
               成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生效,有效期三年。公司也会要求在本
               预案有效期内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已作出的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作出承诺开始   报告期内承诺
                                                       2011 年 03 月 14
人、董事长、总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转让或                         至承诺履行完   人遵守了所做
                                                       日
经理何思模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毕             承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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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在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
               本人目前在中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
               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广东易事特电
               源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本人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
               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广东易
               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及活动,或拥有与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
               有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
               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
               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
               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
               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
               术人员。在本人作为广东易事特电源股
               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以及在
               担任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辞去上
               述职务后六个月内,本承诺为有效之承
               诺,本人愿意承担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广
               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全部
               损失。

公司实际控制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年内,将不会通过                       作出承诺开始   报告期内承诺
                                                     2013 年 12 月 18
人、董事长、总 减持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丧失对                       至承诺履行完   人遵守了所做
                                                     日
经理何思模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毕             承诺

公司控股扬州   关于承担需要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
                                                                        作出承诺开始   报告期内承诺
东方集团有限   住房公积金和/或由此产生的任何罚款或 2012 年 02 月 20
                                                                        至承诺履行完   人遵守了所做
公司,公司实际 损失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日
                                                                        毕             承诺
控制人、董事   制人已做书面承诺:承诺如应有权部门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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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总经理何思 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需补缴
模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或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因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
               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发行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承担需要补缴
               的全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或由
               此产生的任何罚款或损失,保证发行人
               不会因上述情况而遭受损失。

公司控股扬州   关于发行人位于东莞市松山湖北部工业
东方集团有限   城生态核心区宿舍楼尚未取得房产证事
                                                                        作出承诺开始   报告期内承诺
公司,股东公司 宜,承诺若发行人因上述行为遭受任何 2010 年 12 月 20
                                                                        至承诺履行完   人遵守了所做
实际控制人、董 损失、风险,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日
                                                                        毕             承诺
事长、总经理何 制人将以现金方式对发行人予以连带补
思模           偿。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
股东公司实际   司历史沿革:何思模承诺在任何情况下,
                                                                        作出承诺开始   报告期内承诺
控制人、董事   若因历史上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况而产生 2011 年 09 月 11
                                                                        至承诺履行完   人遵守了所做
长、总经理何思 纠纷,将全部由其共同负责解决;若因 日
                                                                        毕             承诺
模             此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将全部由其承
               担连带责任。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1)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东方集团将以二级市场价格购回已转让
               的原限售股份(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公司控股扬州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                       作出承诺开始   报告期内承诺
                                                     2011 年 03 月 14
东方集团有限   赔偿投资者损失。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至承诺履行完   人遵守了所做
                                                     日
公司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毕             承诺
               月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3、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目前在中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
               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广东易事特
               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本公司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
               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广东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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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
               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广东易事特电源股
               份有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
               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
               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
               组织的控制权。在本公司作为广东易事
               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
               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
               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易事特造成的全部损
               失。

               1、关于减持约束条件以及延长锁定期限
               的承诺:(1)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3)在满足以下条
               件的前提下,东方集团可进行减持:a、
               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
               关情形;b、如发生东方集团需向投资者
公司控股扬州   进行赔偿的情形,东方集团已经全额承                   作出承诺开始    报告期内承诺
                                                   2013 年 12 月 18
东方集团有限   担赔偿责任。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至承诺履行完    人遵守了所做
                                                   日
公司           东方集团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减持价格                   毕              承诺
               将不低于发行价,且减持数量不超过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上
               述两年期限届满后,东方集团在减持公
               司股份时,将以市价且不低于公司上一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
               价格进行减持。东方集团减持公司股份
               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
               关公告。东方集团承诺,自公司上市之
               日起 10 年内,东方集团不会通过减持公
               司股份的方式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思
               模先生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转让或者
公司股东东莞                                                         作出承诺开始   报告期内承诺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 2011 年 03 月 14
市慧盟软件科                                                         至承诺履行完   人遵守了所做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日
技有限公司                                                           毕             承诺
               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东莞   关于减持约束条件的承诺:在上述锁定 2013 年 12 月 18 作出承诺开始     报告期内承诺
市慧盟软件科   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 日                 至承诺履行完   人遵守了所做



                                                                                                   15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技有限公司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减持数量不超                        毕             承诺
                 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减持
                 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
                 司发出相关公告。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徐海波等公司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转让或者
                                                                           作出承诺开始   报告期内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 2011 年 03 月 14
                                                                           至承诺履行完   人遵守了所做
股票并上市前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日
                                                                           毕             承诺
的自然人股东     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公司董事、监                                                               作出承诺开始   报告期内承诺
                 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 2011 年 03 月 14
事、高级管理人                                                             至承诺履行完   人遵守了所做
                 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 日
员                                                                         毕             承诺
                 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关于减持约束条件以及延长锁定期限的
                 承诺:(1)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
担任公司董事、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发                        作出承诺开始   报告期内承诺
                                                        2013 年 12 月 18
高级管理人员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至承诺履行完   人遵守了所做
                                                        日
的自然人股东     于发行价,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自                        毕             承诺
                 动延长至少 6 个月(3)持有公司股份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此项承诺
                 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承诺。

何思训等公司     股份锁定承诺: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
                                                                           作出承诺开始   报告期内承诺
实际控制人何     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 2011 年 03 月 14
                                                                           至承诺履行完   人遵守了所做
思模先生之亲     将严格按照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 日
                                                                           毕             承诺
属               思模股份锁定的承诺执行

公司监事杨钦     股份锁定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 2011 年 03 月 14 作出承诺开始         报告期内承诺
先生之配偶赵     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日                     至承诺履行完   人遵守了所做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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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霞女士        内不转让;杨钦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毕                  承诺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杨钦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内杨钦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杨钦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及时
                  是
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无
一步计划(如
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996.4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0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末投资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进度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总额      额(1)   金额                    (%)(3)=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频数字化可并联
                                                                                       2014 年
大功率及模块化不                                                                                           4,057.9
                       否          12,000 12,000    108.05 108.05               0.9% 04 月 30     294.55              否       否
间断电源系统产业                                                                                                  9
                                                                                       日
化项目

分布式发电电气设                                                                       2014 年
                                                                                                           1,392.9
备与系统集成制造       否           6,000   6,000          0            0         0% 05 月 31     177.74              否       否
                                                                                                                  9
项目                                                                                   日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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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50.9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8,000 18,000   108.05 108.05      --      --      472.29             --    --
                                                                                                    8

超募资金投向

                                                                                               5,450.9
合计                    --         18,000 18,000   108.05 108.05      --      --      472.29             --    --
                                                                                                    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2014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78,558,71      9.87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有资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8,558,719.87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资金。独立董事对本次置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8,558,719.87 元置换已预
况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置换事项出具了《广东易事特电源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 310264 号)。海通证券对本次置换事
                     项出具了《关于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同意易事特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置换工
                     作尚未划转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




                                                                                                                    18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无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4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公司现有89,45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096,500.00
元(含税),占公司201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20.37%。此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相关规定,分红标准及比例明确清晰,
决策程序及机制完备。
     此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
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2、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
年)》的相关规定和承诺,符合公司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同意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无


六、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无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无




                                                                                                             19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17,278,141.52                          367,140,847.4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655,634.20                            8,671,949.00

    应收账款                                           785,939,417.32                          638,304,268.08

    预付款项                                           119,769,322.75                            8,614,506.7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1,246,473.05                           19,240,997.1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84,314,799.42                          313,049,981.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0,756,034.44                           21,745,870.63

流动资产合计                                          1,594,959,822.70                        1,376,768,420.03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0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67,632,917.17                        169,801,202.60

    在建工程               75,052,834.31                         66,690,410.2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5,768,172.80                         66,245,836.3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341,383.34                          1,418,693.34

    递延所得税资产          8,474,821.75                          7,900,889.4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558,387.88                          2,723,262.59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9,828,517.25                        314,780,294.58

资产总计                 1,924,788,339.95                     1,691,548,714.6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532,335,982.83                        434,764,108.87

    应付账款              155,840,223.45                        212,018,570.02

    预收款项               38,156,169.37                         35,714,849.6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536,377.93                         10,067,352.13

    应交税费                4,678,318.94                         12,942,002.88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9,367,200.32                         48,299,980.43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21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905,914,272.84                          883,806,863.9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350,032.37                           19,388,572.29

     其他非流动负债                                          21,057,142.86                           22,971,428.57

非流动负债合计                                               40,407,175.23                           42,360,000.86

负债合计                                                    946,321,448.07                          926,166,864.8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89,450,000.00                           78,060,000.00

     资本公积                                               221,473,834.59                           50,691,858.76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9,030,000.00                           39,030,000.0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27,194,181.96                          595,977,522.1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77,148,016.55                          763,759,380.87

     少数股东权益                                             1,318,875.33                            1,622,468.8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978,466,891.88                          765,381,849.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1,924,788,339.95                        1,691,548,714.61
计


法定代表人:何思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顺江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2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5,793,936.48                        210,986,782.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655,634.20                          8,671,949.00

    应收账款                  785,939,059.26                        636,718,756.13

    预付款项                  119,693,548.74                          8,445,258.75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0,920,643.54                         16,834,100.89

    存货                      284,274,597.40                        313,049,937.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0,000,000.00                         21,171,474.70

流动资产合计                 1,502,277,419.62                     1,215,878,259.5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11,000,000.00                        411,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1,822,480.47                         72,769,900.93

    在建工程                      821,460.15                           381,837.6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1,428,805.47                         11,593,939.4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341,383.34                          1,418,693.34

    递延所得税资产              8,474,821.75                          7,900,889.46

    其他非流动资产              4,677,387.88                          2,723,262.59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9,566,339.06                        507,788,523.38

资产总计                     2,011,843,758.68                     1,723,666,782.90

流动负债:



                                                                                23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532,335,982.83                        434,764,108.87

    应付账款                        155,378,995.98                        211,551,176.29

    预收款项                         37,777,733.36                         35,553,855.60

    应付职工薪酬                      5,306,838.85                          9,802,493.91

    应交税费                          4,279,766.56                         12,876,492.60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00,255,559.52                        156,296,048.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65,334,877.10                       990,844,175.4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21,057,142.86                         22,971,428.57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057,142.86                         22,971,428.57

负债合计                           1,086,392,019.96                     1,013,815,604.0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89,450,000.00                         78,060,000.00

    资本公积                        179,537,625.95                          8,755,650.12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9,030,000.00                         39,030,000.0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17,434,112.77                        584,005,528.7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925,451,738.72                        709,851,178.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2,011,843,758.68                     1,723,666,782.90



                                                                                      24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计


法定代表人:何思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顺江


3、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346,792,325.03                        193,721,124.30

       其中:营业收入                                       346,792,325.03                        193,721,124.3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15,243,769.74                        169,562,670.13

       其中:营业成本                                       259,228,998.89                        132,313,637.0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94,704.78                            864,211.82

            销售费用                                         25,061,267.87                         17,262,149.36

            管理费用                                         20,636,310.12                         16,668,594.05

            财务费用                                          1,277,058.24                          1,149,878.29

            资产减值损失                                      7,345,429.84                          1,304,199.5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61,060.00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1,883,473.70                           564,061.16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3,432,028.99                         24,783,575.33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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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营业外收入                                        2,635,633.37                          4,423,558.10

       减:营业外支出                                           99,010.3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24,882.31
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5,968,652.05                         29,207,133.43
列)

       减:所得税费用                                        5,055,585.76                          3,559,486.0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913,066.29                         25,647,647.38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216,659.85                         25,647,647.38

       少数股东损益                                           -303,593.56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6                                  0.3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6                                  0.33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30,913,066.29                         25,647,647.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31,216,659.85                         25,647,647.38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03,593.56


法定代表人:何思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顺江


4、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346,954,366.09                        193,475,776.80

       减:营业成本                                        259,869,798.92                        132,460,236.42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17,391.94                            788,411.96

           销售费用                                         25,014,386.88                         17,262,149.36

           管理费用                                         17,530,568.09                         15,786,906.95

           财务费用                                          1,334,384.47                          1,164,269.44

           资产减值损失                                      7,458,818.11                          1,298,749.3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61,060.00
“-”号填列)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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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836,807.70                           564,061.16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5,965,825.38                         25,340,174.47

       加:营业外收入                                         2,635,633.37                          4,409,037.00

       减:营业外支出                                            78,749.0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621.0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8,522,709.73                         29,749,211.47
列)

       减:所得税费用                                         5,094,125.68                          3,598,025.9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3,428,584.05                         26,151,185.50

五、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6                                  0.3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6                                  0.33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33,428,584.05                         26,151,185.50


法定代表人:何思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顺江


5、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2,287,439.19                        182,747,737.0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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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9,148,457.54                          9,876,278.9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91,308.06                          6,758,218.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4,627,204.79                        199,382,234.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09,553,188.14                        202,026,903.3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5,989,800.96                         17,875,094.79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730,385.49                         10,442,014.0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469,958.91                         18,310,610.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3,743,333.50                        248,654,622.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116,128.71                       -49,272,388.4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0,000,000.00                         13,599,638.72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883,473.70                            721,211.1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80,000.00                             16,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263,473.70                         14,336,849.8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9,761,329.61                         13,244,367.77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9,761,329.61                         13,244,367.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497,855.91                         1,092,482.11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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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89,576,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124,168.08                          1,261,034.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5,700,168.08                        101,261,034.2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599,000.00                          1,230,000.00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607,453.08                          5,382,2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06,453.08                          6,612,2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493,715.00                         94,648,834.2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36,885.69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1,257,155.31                         46,468,927.8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8,733,250.07                        288,202,710.1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7,476,094.76                        334,671,638.03


法定代表人:何思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顺江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0,805,098.04                        182,562,484.06

       收到的税费返还                                        9,148,457.54                          9,876,278.9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1,180,352.49                        111,659,595.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1,133,908.07                        304,098,358.6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09,497,778.30                        202,026,988.2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4,637,356.81                         17,740,400.70
金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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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531,216.22                          8,939,685.9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9,689,765.98                         19,683,215.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0,356,117.31                        248,390,290.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222,209.24                        55,708,068.3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0,000,000.00                         13,599,638.72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836,807.70                           721,211.1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80,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216,807.70                         14,320,849.8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907,100.72                        12,412,103.48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4,907,100.72                         12,412,103.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690,293.02                         1,908,746.4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89,576,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124,168.08                          1,261,034.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5,700,168.08                        101,261,034.2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599,000.00                         1,230,000.00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607,453.0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06,453.08                          1,23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493,715.00                        100,031,034.2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68,508.44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412,704.30                        157,647,848.9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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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7,961,385.42                        163,475,282.2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1,374,089.72                        321,123,131.23


法定代表人:何思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顺江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