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7-06-16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
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
基于事实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后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或募投
项目子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需要,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
司或募投项目子公司流动资金。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高香林
魏 龙
周润书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