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7-18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7-116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7 日以专人送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
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
工业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 人,实际参会
董事 7 人,与会董事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书面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何思模
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淮北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
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北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易电”)
的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运维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为淮北易电拟向中国进出口银
行申请的 7500 万元“PSL 特定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 120 个月。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淮北易电与
相关方签订的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为准。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淮北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
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 于 公 司 已 完 成 2017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首 次 授 予 登 记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
2,303,834,556 股变为 2,329,001,956 股,注册资本由 2,303,834,556 元变为
2,329,001,956 元。因此,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章程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叁亿
第七条 亿零叁佰捌拾叁万肆仟伍佰伍
贰仟玖佰万壹仟玖佰伍拾陆元。
拾陆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2,303,834,556 公司股份总数为2,329,001,956
第二十条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 2017 年 8 月 2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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