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7-07-1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实施完
成 了 2017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首 次 授 予 登 记 , 本 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总 数 为
25,167,400 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 2,303,834,556 股变为 2,329,001,956 股,
注册资本由 2,303,834,556 元变为 2,329,001,956 元。因此,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对《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叁亿零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叁亿贰仟
第七条
叁佰捌拾叁万肆仟伍佰伍拾陆元。 玖佰万壹仟玖佰伍拾陆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2,303,834,556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29,001,956股,全
第二十条
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