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7-28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7-125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以专人送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
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
路 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思模先生主持,应出席会
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参股公司共同为合作对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影响力,促进光伏业务快速发展,董事会同意
公司与参股公司安徽易事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易事特”)共同为购
买、安装易事特分布式家庭光伏电站的合作对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合作对象与银行签署光伏贷款协议起
至借款人履行完贷款协议之日止,并授权董事长何思模先生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
协议文件。同时安徽易事特股东唐育、张小军为公司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
事项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此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易事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参股公司共同为合作对象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以及《关于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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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股公司共同为合作对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东莞民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东莞民营资本发展的会议精神,积极响应东莞推动社会金融组织建
设的要求,集结东莞商企力量,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不超过
53,000 万元自有资金参与东莞民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增资完成后,
公司持有其不超过 5.3%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参与东莞民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
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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