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规定,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9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5,038,639.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5.8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941,999,977.32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5,535,999.82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926,463,977.50 元,已由主 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 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 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530,00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925,933,977.50 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6〕7-9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39,940,361.97 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134,855.83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635,188,260.94 元,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708,631.23 元。项目竣工结项后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32,284,373.75 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 币 64,169,974.04 元。 1、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3,599.95 万 元(含非公开发行股票法律顾问费 30 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情况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6]7-508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效益,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3.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已在报告期内全部赎回,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获得理财收益 258.48 万元。 3、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2016 年 11 月 24 日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新疆 20MW 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本 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计 19,200 万元作为增资款全部投入“投资内蒙古国润(察右前旗) 发电有限公司项目”,从而持有项目公司名下的 50MWp 光伏电站项目,上述投资资金将用于 偿还前期项目建设所形成的负债,不足部分使用项目公司自有资金投入。独立董事、保荐机 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内蒙古国润 增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手续,领取了《营业执照》。 4、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 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合计 23,228.44 万元(含截止 2017 年 5 月 31 日的利息收入)及 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或募投项目子公司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后续如有质保金等应付账款,项目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 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 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易事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 日分别与招商银行、工商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6 年 9 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市易事特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签订《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 别与肥城市君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大荔中电国能新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兴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 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曹县中晟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 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神木县润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 1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松山湖 755911670310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 支行 666 14,629,180.15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分行大 201002532920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 朗支行 0432287 48,451.56 神木县润湖光伏科技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 806880100008 募集资金专户 有限公司 司东莞分行 227 11,450.78 募集资金专 曹县中晟太阳能发电 110172751300 平安银行东莞分行 户,曹县一期 有限公司 04 4,051.32 项目 募集资金专 曹县中晟太阳能发电 中国民生银行东莞分行 698179714 户,曹县二期 有限公司 180,687.22 项目 肥城市君明光伏发电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松山湖 330010190010 募集资金专户 有限公司 科技支行 007801 4,940.12 三门峡市辉润光伏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699067691467 募集资金专户 力有限公司 莞大朗支行 15,024.41 河北银阳新能源开发 811480101330 中信银行东莞寮步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有限公司 0082782 324.62 宿迁兴塘河光伏发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769904791110 募集资金专户 有限公司 莞松山湖支行 888 0.00 连云港市易事特光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40501770053 募集资金专户 科技有限公司 司东莞松山湖支行 00000112 75.92 大荔中电国能新能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395160100100 募集资金专户 开发有限公司 莞寮步支行 007038 49,275,787.94 合 计 64,169,974.0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 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2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总额 192,593.4 33,994.03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200 163,518.83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97% 项目可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本报告期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 否发生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3)= 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分变更) (2) 益 重大变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陕西 20MW 光伏分布式发电项目 否 19,700 19,700 1,056.58 14,538.24 73.80% 2016 年 06 月 29 日 1,084.89 不适用 否 山东 20MW 渔光互补(一期)光 不适用 否 否 20,800 20,800 15,472.74 74.39% 2016 年 04 月 09 日 681.22 伏发电项目 山东 20MW 渔光互补(二期)光 不适用 否 否 20,800 20,800 4,329.82 16,122.9 77.51% 2016 年 07 月 30 日 681.22 伏发电项目 山东 20MW 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否 23,000 23,000 844.2 15,763.58 68.54% 2016 年 06 月 30 日 837.84 不适用 否 河南 20MW 光伏分布式发电项目 否 17,600 17,600 15,647.73 88.91% 2016 年 06 月 29 日 642.99 不适用 否 河北 20MW 光伏生态农业发电项 不适用 否 否 17,500 17,500 17,461.48 99.78% 2016 年 04 月 19 日 925.83 目 江苏 1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 不适用 否 否 6,800 6,800 6,800.14 100.00% 2016 年 06 月 27 日 350.85 目 江苏 3MW 光伏发电项目 否 2,400 2,400 2,390.18 99.59% 2016 年 01 月 29 日 173.57 是 否 陕西 20MW 生态农业光伏发电项 否 否 16,400 16,400 8,563.43 10,121.84 61.72% 2017 年 06 月 30 日 目 新疆 20MW 光伏发电项目 是 19,200 已终止 否 是 投资内蒙古国润(察右前旗)发 不适用 是 19,200 19,200 19,200 100.00% 2017 年 05 月 08 日 -67.47 否 电有限公司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000 30,000 30,000 100.00%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94,200 194,200 33,994.03 163,518.83 -- -- 5,310.94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合计 -- 194,200 194,200 33,994.03 163,518.83 -- -- 5,310.9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不适用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新疆 20MW 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新疆西南部,受新疆地区的光伏等新能源装机容量迅猛增加,且新疆电网的消纳能力有限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的影响,若公司仍按原计划投入实施,预计难以达到预期的收益目标,鉴于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已发生重大变化,本着有利 况说明 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不适用 整情况 适用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3,599.95 万元(含非公开发行股票法律顾问费 30 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置换情况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天健审[2016]7-508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不适用 资金情况 适用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合计 23,228.44 万元(含截止 2017 年 5 月 31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日的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或募投项目子公司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金额及原因 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后续如有质保金等应付账款,项目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实 际情况,从源头上合理控制成本、费用,优化流程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效率,从而节约了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64,169,974.04 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主要用于尚未完工结项的陕西 20MW 向 生态农业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不适用的情况说明:陕西 20MW 光伏分布式发电项目、山东 20MW 渔光互补(一期)光伏发电项目、山 东 20MW 渔光互补(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山东 20MW 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河南 20MW 光伏分布式发电项目、河北 20MW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光伏生态农业发电项目、江苏 1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内蒙古国润(察右前旗)发电有限公司项目不适用是否 问题或其他情况 达到预计效益评估主要系由于光伏发电项目效益评估周期应该是完整的一个自然年度,由不同的季节、气候条件下的发电效 益进行综合评估,而上述项目受并网时间所限及并网后的调试工作影响,报告期无法评估是否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期末 变更后项目 变更后的项 本年度 截至期末实际 投资进度 是否达 对应的 拟投入募集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实际投入金 累计投入金额 (%) 到预计 原承诺项目 资金总额 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否发生重大 额 (2) (3)=(2)/(1 效益 (1) 变化 ) 投资内蒙古国润(察右前 新疆 20MW 光 19,200.00 19,200 19,200 100% 2017 年 05 月 08 日 -67.47 不适用 否 旗)发电有限公司项目 伏发电项目 合 计 - 19,200.00 19,200 19,200 - - -67.47 - - 原募投项目“新疆 20MW 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新疆西南部,受新疆地区的光伏等新能源装机容量迅猛增加, 且新疆电网的消纳能力有限的影响,若公司仍按原计划投入实施,预计难以达到预期的收益目标,鉴于 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已发生重大变化,本着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决定终止原募投项 目。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2016 年 11 月 24 日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 司终止原募投项目“新疆 20MW 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本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计 19,200 万元作为增 资款全部投入“投资内蒙古国润(察右前旗)发电有限公司项目”,从而持有项目公司名下的 50MWp 光 伏电站项目,上述投资资金将用于偿还前期项目建设所形成的负债,不足部分使用项目公司自有资金投 入。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内蒙古国润增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手续,领取了《营 业执照》。决议文件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5 日、2016 年 11 月 25 日、2017 年 5 月 9 日发布在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71、2016-174、2016-176、2016-186、2017-08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不适用 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