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2017-11-11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7-200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涉及购买资产的重大事
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易事特,证券代码:300376)
于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因上述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
请,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开市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2017年7月12日、2017年7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7-11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24)。
2017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王兆峰、杨勇智、赵学文及宁波朝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宜则”)
100%股权。公司及交易对方以宁波宜则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协商确定宁波宜则的
交易价格为290,000万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二、风险提示
停牌期间,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董事长何思模先生涉
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及董事长何思模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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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通知(编号分别为: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985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986号),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董
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1)。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
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
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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