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2017-11-11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易
事特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系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核查的基础上,假
设本次交易各方均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的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并承担其全部
责任的前提下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特做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均无其他利益关系,就本次交易所发
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易事
特、交易对方及交易标的提供。易事特全体董事及交易对方均已出具承诺,对所
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负责,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和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尽职
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
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披露的本次交易的文件进行
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财
务顾问报告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六)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
部核查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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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
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八)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九)本独立财务顾问并不对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承担任何
责任,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也不对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发表任何意
见与评价;
(十)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易事特任何投资建议,对于投资者根据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作出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
何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
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十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本次交易必备的法定
文件,随《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上报深圳证
券交易所并上网公告。未经本独立财务顾问书面同意,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得被
用于其他任何目的,也不得被任何第三方使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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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在充分尽职调查和
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Xin Ma 吴嘉凯
项目协办人:
赵梓杰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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