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2017-12-22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7-235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6]991 号)核准,非公开发行 75,038,639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25.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41,999,977.3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6,065,999.82 元(含
进项税 909,396.2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925,933,977.5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
年 8 月 17 日出具的天健验[2016]7-9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分别在华兴银行东莞分行、中信银行寮步支行等银行开
设了 11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并与保荐机构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
具体开户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松山湖支 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5911670310666
行 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分行大朗 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025329200432287
支行 注销
神木县润湖光伏科技有限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6880100008227
公司 东莞分行
曹县中晟太阳能发电有限 平安银行东莞分行 11017275130004
1
公司
曹县中晟太阳能发电有限 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
中国民生银行东莞分行 698179714
公司 注销
肥城市君明光伏发电有限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松山湖科 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
330010190010007801
公司 技支行 注销
三门峡市辉润光伏电力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
699067691467
限公司 大朗支行 注销
河北银阳新能源开发有限 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
中信银行东莞寮步支行 8114801013300082782
公司 注销
宿迁兴塘河光伏发电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
769904791110888
公司 松山湖支行 注销
连云港市易事特光伏科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7700530000011 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注
有限公司 东莞松山湖支行 2 销
大荔中电国能新能源开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
395160100100007038
有限公司 寮步支行 注销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曹县中晟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东莞分行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1017275130004)仅用于山东 20MW 渔光互补(一期)光伏发
电项目所需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截止目前,该专用账户中的
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对该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并将账户中的余额 4,211.62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全部转入曹县中晟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基本账户。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上述事项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亦
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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