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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事特: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香林)2018-03-15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高香林,为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继续担任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
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17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
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在对各表决事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项
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7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会议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21               21           0             0
    股东大会           7                7            0             0
     2017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后,
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
序   发表独立意见时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号          间

                          1、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申请的信托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签署

1    2017 年 1 月 20 日   <信托贷款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同意

                          见及独立意见

                          3、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与广东粤财信托

                          有限公司申请的信托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于 2017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事项的独
2    2017 年 2 月 15 日                                             同意
                          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

3    2017 年 2 月 28 日   独立意见                                  同意

                          5、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并预

                          计 2017 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


                                       2
                          8、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独立意见

                          1、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4    2017 年 3 月 13 日   2、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同意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独立

                          意见
5    2017 年 4 月 17 日                                            同意
                          2、关于为拟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见

                          1、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独立意见;

6    2017 年 4 月 24 日   2、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    同意

                          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7    2017 年 5 月 10 日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
8    2017 年 6 月 15 日                                            同意
                          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9    2017 年 7 月 6 日                                             同意
                          独立意见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

                          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淮北易电新能源科技有

10   2017 年 7 月 17 日   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同意

                          见


                                       3
                          关于与参股公司共同为合作对象提供担保
11   2017 年 7 月 27 日                                           同意
                          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12   2017 年 8 月 22 日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其他关   同意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受让东莞南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

13   2017 年 9 月 11 日   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    同意

                          独立意见

                          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申请公司股票

                          延期复牌的独立意见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
14   2017 年 9 月 25 日                                           同意
                          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关于向控股股东增加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5   2017 年 10 月 12 日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同意

16   2017 年 10 月 24 日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

                          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17   2017 年 11 月 10 日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的独立    同意

                          意见

                          3、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事前认可

                          意见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18   2017 年 11 月 24 日 见                                       同意

                          2、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
                           1、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独立意见
19    2017 年 12 月 8 日                                            同意
                           2、关于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3、关于修订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独立意见
     以上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和主
要子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
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
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经营决策的进展情况。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职期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在任职期间,主持了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的薪酬发放情
况及 2018 年度薪酬标准进行了审核。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的日常会
议,认真审议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内审报告及工作计划,指导公司审计部在内部
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和检查的事项,督促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审计委员会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规定,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在审计机构进场前与会计师召开了第一次沟通见面
会,确定了审计机构进场审计的时间及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并在审
计过程中加强了与会计师的联系,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保

                                      5
持及时有效沟通,积极提出建议,提高审计效率,为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的高质、
高效披露提供了有利保障。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充分发挥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全面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
素养等情况,并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确保被提名人具备任职资格和能力。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
规定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面向合格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重大事项上,本人均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不
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工作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和公正。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展开良好互动,及时回复投资者的提问,让投资
者能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3、与公司保持良好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
       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听取相关
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
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报告期内,广东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提出了公司需要完善和整改
的问题,公司已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了整改工作,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将充
分发挥独董作用,持续加强学习,增强公司完整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意
识和水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加强人力资源体系建设,
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应充分利用现有的优势,围绕
                                      6
自己的强项,致力于电力电子方面的业务拓展与延伸,提高综合竞争力,促进公
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保荐机构组织的相关
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九、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GXL8163@163.com


    2017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客观公正地保障
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8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对独立董事职责的要求,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香林
                                                    2018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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