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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事特: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03-15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此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重大变化。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总部、所有的全资子公司、孙公

司、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包括: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易事特电力系统技

术有限公司、广东爱迪贝克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欧易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易事特通讯设备(深圳)有限公司等。公司内部控制业务和事项涵盖了治理结构、

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财产管理、会计系统管理、预算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关

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子公司管理、内部监督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立

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在管理层领导下的经营团队组成的法

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

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法人治理结构中各自的职责

权限。董事会负责内控体系建立健全与有效实施;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内控

体系日常运作;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董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董事会下设各委员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制度》

等工作制度和细则,建立了较为合理的决策机制和规定了重大事项的决策方法。

公司根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

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

形成了科学有效、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组织机构
                                   2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

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

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公司已指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的稽核,

保证相关会计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3、人力资源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是人才。公司一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知识、重视人才

的理念,既为本公司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人才,也为人才充分发挥创

造价值提供良好的环境和舞台,为本公司今后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方面

的保障。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人力资源管

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员工招聘、入职、晋

升与奖惩、绩效考评、薪酬福利等各环节的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做到有章

可循,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

  公司严格推行新员工“传帮带”,按计划完成大学生、新入职人员、中基层

管理干部等培训任务;邀请知名老师开展《供应链管理》、《营销管理》、《中

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等系列专题课程培训,有

效地提升了员工职业技能与素养,加强了内部人才梯队建设与培养。

   4、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始终以“为股东、为员工、为客户、为社会创造价

值”为已任,公平对待并积极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与员工、社

会、环境的和谐发展。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在安全生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

理制度及标准体系,在严格质量控制和检验的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追求

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相关制度有《环境质量健康安全管理

手册》、《质量管理手册》、《安全生产、保卫制度》、《工作安全及奖惩管理

办法》等。

   5、企业文化

    公司致力于成为与企业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经过多年的实践,

本公司形成了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体系。“国家 荣誉 诚信 创新”是公司的
                                   3
企业宗旨,公司秉承“为全球用户提供优质的绿色电源”的发展使命,以“勇于

创新、永不言败”的企业精神,立足 IDC 数据中心、 智能光伏发电站、新能源

汽车及充电桩三大战略产业,加强战略合作,整合优势资源,创新营销思路,全

力拓展市场,加大技术开发,坚持精益求精与品质至上,推动智能化制造,打造

满足终端客户个性化需求的供应链;以客户为中心,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提供能源互联网系统集成解决方案。

   6、资金活动

    本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部岗位职责》、《货币资金内控制度》、

《筹资管理内控制度》、《投资管理内控制度》、《日常费用开支及报销管理制

度》、《投资管理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和办法,对公司货币资金和资金账户的

管理、使用范围、方式、职责分工和审批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优化资金筹措,

控制资金风险。

    公司强化货币资金和货币资金结算的管理,明确公司资金管理和结算要求,

制订了资金支付审批权限指引,保证资金安全,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在公司银

行账户管理方面,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注销、使用均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严格管

理,审批手续完备,确保银行账户管理高效安全。

   7、采购业务

    公司结合业务特点及管理要求,制定了《采购管理程序》、《供应商管理程

序》、《特采管理程序》、《外发加工管理程序》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对加强供

应商选择、采购价格确定、合同签订、验收入库等环节的风险控制,确保物资采

购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并合理控制成本。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对供应商

选择、供应商审查、供应商资格确定等均做了明确的规定;在采购价格管理方面,

公司采取询比价制度,对采购物料价格申请、审批、复核等都有明确规定,对物

料价格和配额的确定、审核、执行情况的检查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在采购付款管

理方面,公司对货款的支付均制定了相关的付款管理规定及付款计划签批流程,

降低了采购成本,为公司采购创造了价值。

   8、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公司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制度》、

《存货管理制度》、《在建工程管理制度》,规范了资产申购、验收入库、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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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出、款项支付、资产盘存等相应的业务流程,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得到有效控

制。

       在资产处置管理方面,建立了严格的资产处理审批制度,对于不能使用、无

需使用的资产均需通过核查和审批后才能进行相应处理。

       公司还建立了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规范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财务

核销业务操作。

   9、销售业务

       公司已制定相应的销售管理制度,包括《订单审查管理程序》、《销售与收

款内控制度》、《保证金办理及催还流程》、《技术支持部工作手册》、《客户

服务手册》、《客户售后服务部主要工作流程》、《定制产品评审流程》、《客

户参观考察接待管理流程》、《商务中心工作手册》、《易事特大区直销和行业

客户的服务流程及作业规范》等,对涉及产品销售的各个环节如合同评审、定价、

招投标、销售合同签订、销售发货、货款结算及回笼、保证金、售后服务等做出

了明确规定。同时,公司还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及收

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10、财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财产管理制度,根据各财产类别的特点,分类制订了不同

财产的相应管理制度,如《公司资产管理制度》、《材料库管理规定》、《固定

资产管理制度》、《成品库管理制度》等,限制未经授权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

规定了包括固定资产、存货在内的公司资产盘点的要求、方式及相应的责任,确

保账、卡、物一致,保障公司财产安全。

   11、会计系统管理

   公司已按《公司法》、《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定

的要求制定了适合公司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明确制订了货币资金的收

支和保管业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确保财务人员分工

明确,各岗位相互牵制,批准、执行、记账等关键职能由相关的被授权人员分工

进行,充分发挥了会计的监督职能。同时也明确了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财务会

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从而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保证财务报告和相

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同时本年度已完成 SAP 系统上线,借助信息化科技手段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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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底解决从业务到财务一体化、研发到生产一体化、流程持续简化优化等核心问题,

实现整个流程管理、业务发展的一次飞跃,有效保障内部控制相关工作的执行,

并助力从产品品质和服务品质两个方向提升集团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价值。

  12、预算管理

   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了预算管理程序,对预算的编制、

审定、下达、预算目标分解、执行、分析、考核等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明确

了各责任主体在预算管理中的权责。公司设立了预算管理委员会,由公司的决策

层和重要的管理人员组成。

   公司对预算工作制定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的授权批准的方式、

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公司制

定预算工作业务流程,明确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分析与考核等

各环节的控制要求,确保预算工作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13、募集资金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明确了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户存储银行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经内部

审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检查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的实时监控和评估,公司 2017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管

理违规的情况。

   14、合同管理

   为规范合同管理,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的签订、合同的

审批、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合同的纠纷处理、合同结算和合同登记管理等

环节的流程和要求,在开展合同业务的过程中,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

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促进合同有效履行,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为确保公司效益最大化和控制合同风险,由公司证券法务中心对公司所有合同进

行审查和管理。公司聘任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合同签订前,由法律顾问对合同
                                   6
进行检查。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有效防范公司法律风险和运营风险,提高了公司

经营管理水平。

  15、关联交易管理

   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利益,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交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划分了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与

披露、日常关联交易披露和决策程序的特别规定、关联交易应当披露的内容、关

联交易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豁免等作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规

范运作,充分保护各方投资者利益。

  16、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保密

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责任人及义务人职责,对信息披露的

范围、内容、标准、流程、审核披露程序、保密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规

定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投资者关系活动以及特定对象来访的行为规

范等,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安全、准确、

及时、公平。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秘办统一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公司董秘办为信息披露事务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

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信息报告义务方对提供的信息披露基础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

   特别说明:

   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见《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67):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

视,成立专门整改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何思模先生担任组长,责成相关人员对决

定书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对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明确整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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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形成了相应的整改报告。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17、子公司管理

   公司建立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管理架构、组织管理、财务管

理 、资金管理、财务监督、人力资源管理、销售管理、研发管理、供应链管理、

生产管理、质量及设备管理等方面进了规定,目的旨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

有效的管控机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18、内部监督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和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同时,公司为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

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和指导内部审

计部门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等进行独立的审计和

监督。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定期内部审

计报告的形式上报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管理层审核,并通知相关部门整改落实,确

保公司有序经营、有效管理。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

相关制度、评价方法对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8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潜在错报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营业   0.5%≤ 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 营业收
营业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的 1%    营业收入总额的 1%   入总额的 0.5%

                 潜在错报≥利润   1%≤潜在错报<利    潜在错报< 利润总
利润总额
                 总额的 5%        润总额的 5%         额的 1%

                 潜在错报≥资产   0.5%≤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 资产总
资产总额
                 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1%       额的 0.5%

    当某项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潜在错报影响多项指标时,按孰低原则认定缺陷

性质。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B、控制环境无效;

    C、内部监督无效;

    D、外部审计发现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过程中未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

    A、重要财务控制程序的缺失或失效;

    B、外部审计发现重要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过程中未发现该错报;

    C、报告期内提交的财务报告错误频出;

    D、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损失金额占上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的5%及以上;

   重要缺陷 :损失金额占上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的1%(含1%)至5%;

   一般缺陷 :损失金额小于占上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的1%


                                    9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A、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导致重大的决策失误;

    B、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C、中高级层面的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D、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E、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

    A、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

    B、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C、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D、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含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含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日常管理

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情况不断进行和提高,相关制度已

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有效执行。整体来看,
                                    10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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