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关于为菏泽神州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3-27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8-032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菏泽神州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拓展光伏电站业务,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拟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完成对菏泽神州节能
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神州”)的股权收购,使之成为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并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后,公司以持有的菏泽神州 100%股权作质押,
为菏泽神州向中聚(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 1.1 亿元,担保期限为自办理完毕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及股权
出质设立登记手续之日起不超过 6 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菏泽神
州及中聚(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和担保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菏泽神州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1 年 06 月 01 日
3、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万福办事处窑厂冯庄路 12 号
4、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丽玲
6、经营范围:余热、余气回收利用技术服务,节能改造工程咨询及节能服务;
太阳能光伏项目的投资;太阳能新能源开发;光伏发电站的发电、售电。(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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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联关系: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菏泽神州 100%股权,成为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担保责任生效时,公司持有菏泽神州 100%股权。
9、财务数据: 2017 年度菏泽神州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5,761.92
净资产 2,926.25
项目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221.52
利润总额 -573.75
净利润 -573.75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保证人)名称: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菏泽神州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3、债权人名称:中聚(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质押物:公司持有的菏泽神州 100%股权
5、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
6、担保期限:自办理完毕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及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手续
之日起不超过 6 年。
7、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菏泽神州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有
利于公司布局光伏新能源产业。菏泽神州持有 20MW 光伏电站,能为公司带来良
好的经济效益;担保责任自其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后根据协议履行,因此,公
司为菏泽神州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菏泽神州提供担保,是基于其成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之后履行担保责任,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障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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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损害。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菏泽神州提供不超过 1.1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已审议批准的现行有效的对外担保事项如下:
1、为全资子公司疏勒县盛腾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 10,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为沭阳清水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所申请的 14,000 万元人民币的售后回租
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易事特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4、为全资子公司肥城市君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所申请的 10,400 万元人民币
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为全资子公司神木县润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所申请的 11,000 万元人民币
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为全资子公司淮北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
7,500 万元“PSL 特定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与参股公司安徽易事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共同为购买、安装易事特分布
式家庭光伏电站的合作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为参股公司安徽易事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为参股公司易事特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1,000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与参股公司安徽易事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共同为购买、安装易事特分布
式家庭光伏电站的合作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合作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12、为参股公司北京腾云驾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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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4,9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中:为沭阳清水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所申请的 14,000 万元人民币
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为全资子公司淮北易电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 7,500 万元“PSL 特定贷款”提供担保
的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已审议
通过且正在履行中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64,80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的 14.89%。实施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对外担
保后,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75,800 万元,
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7.4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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