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17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8-040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以专人送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
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
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思模先生
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戴宝锋先生因在外
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与会董事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书面表决;
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
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衡水银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拟与华润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衡水银阳
的另一股东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融资租赁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及
衡水银阳与相关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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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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