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关于实际控制人短线交易的公告2018-05-29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8-063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于2018
年5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2018]36号),认定何思模先生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
款的规定,构成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短线交易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短线交易基本情况
何思模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万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90%的股权,何思模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130,82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1472%。何思模先生在2016年11月3日
-2017年2月8日期间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短线交易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日期 买卖方向 成 交 价 格 成交数量 成 交 金 额 交 易 税 费
(元/股) (股) (元) (元)
1 2016年11月3日 买入 26.479 204,100 5,404,445 1,080.88
2 2016年12月5日 卖出 42.350 204,100 8,643,635 10,372.37
2016年11月3日-2016年12月5日期间获利金额 3,227,736.75
3 2017年1月13日 买入 38.836 207,400 8,054,607 1,610.93
4 2017年2月3日 卖出 41.245 60,000 2,474,688 2,96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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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17年2月6日 卖出 41.040 108,600 4,456,891 5,350.81
6 2017年2月7日 卖出 40.600 200 8,120 13.12
7 2017年2月8日 卖出 40.470 38,600 1,562,134 1,874.59
2017年1月13日-2017年2月8日期间获利金额 435,406.87
获利金额合计 3,663,143.62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根据《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
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
其所得收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思模先生已将上述获利所得3,663,143.62元
全部上缴公司。
何思模先生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并表示将引以为戒,杜
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公司将督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专注于实业经营,加强技术创
新,以优秀的业绩回报全体投资者。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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