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关于增加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8-06-16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8-07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以下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500 万元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最近一期资 预计担保
序号 被担保方名称 子公司类型
产负债率 额度
1 池州市中科阳光电力有限公司 全资 99.76% 9,000
2 连云港市易事特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 42.14% 7,000
3 响水易铭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 -- 2,500
4 临泽县天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 69.69% 7,000
合计 25,500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各子公司融资租赁担保协议及相
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
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池州市中科阳光电力有限公司
1
1、公司名称:池州市中科阳光电力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 年 07 月 23 日
3、注册地址: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港大道 89 号
4、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徐翔
6、经营范围: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池州市中科阳光电力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构成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交易。
8、财务数据:
2018 年 3 月 31 日池州市中科阳光电力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
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8,084.71
净资产 19.55
项目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1,79.90
净利润 20.96
(二)连云港市易事特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连云港市易事特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 年 08 月 14 日
3、注册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头镇苘湖村
4、注册资本:2,5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邓婷婷
6、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站的开发、建设与运营;新能源技术研究、工程
项目技术设计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发电电力的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2
新能源设备及电力生产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新能源设备及电力生产相关产品
的销售;药用植物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7、关联关系:连云港市易事特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
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交易。
8、财务数据:
2018 年 3 月 31 日连云港市易事特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5,576.71
净资产 3,226.87
项目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187.98
净利润 115.08
(三)响水易铭新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响水易铭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8 年 04 月 12 日
3、注册地址:盐城市响水县工业经济区(江苏富星纸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4、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何佳
6、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站的开发、建设与运营;新能源技术研究、工程
项目技术设计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生产、销售;新能源发电设备生产、销
售;农业科技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花卉、果树、苗木、药用植物种植;
农产品、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7、关联关系:响水易铭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构成《深
3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交易。
8、财务数据:
响水易铭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时间尚短,暂无主要财务数据,后续将以直租
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临泽县天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临泽县天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14 年 09 月 17 日
3、注册地址: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扎尔墩滩光伏园区
4、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浦峰杰
6、经营范围:太阳能、风能发电项目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临泽县天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构
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交易。
8、财务数据:
2018 年 3 月 31 日临泽县天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
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10,441.74
净资产 3,164.91
项目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378.30
净利润 270.63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为子公司在决
4
议有效期内所申请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各子公
司融资租赁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每笔担保的担保金额、保证期限、担保条件等
具体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拟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
营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固定资产
利用率,拓宽融资渠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促
进其业务发展,盘活固定资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
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已审议批准的现行有效的对外担保事项如下:
1、为全资子公司疏勒县盛腾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 10,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为沭阳清水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所申请的 14,000 万元人民币的售后回租
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易事特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4、为全资子公司肥城市君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所申请的 10,400 万元人民币
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为全资子公司神木县润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所申请的 11,000 万元人民币
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为全资子公司淮北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
7,500 万元“PSL 特定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与参股公司安徽易事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共同为购买、安装易事特分布
式家庭光伏电站的合作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
8、为参股公司安徽易事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为参股公司易事特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1,000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与参股公司安徽易事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共同为购买、安装易事特分布
式家庭光伏电站的合作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合作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12、为菏泽神州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13、为参股公司北京腾云驾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 4,9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为控股子公司衡水银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为全资子公司三门峡市辉润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为全资子公司曹县中晟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 2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68,003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18、为参股公司合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已审议通过且正在履行中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09,303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1.09%,其中,第 2、6、12、
13、17 项的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对参
股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后,公司提供的
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44,803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9.25%。
七、备查文件
6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5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