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09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8-102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8 月 2 日以专人送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
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8 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
路 6 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佳先生主持,应出
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与会董事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书
面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
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董事会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蒙
城中森绿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池洲市中科阳光电力有限公司拟与远东国际租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国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分别为不超过人民
币 13,000 万元、9,000 万元,子公司拟将其应收账款质押给远东国际作为融资保障
条款,租赁期限三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神木县润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
司大荔中电国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与华润租赁有限公司通过设立信托计划的方
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租赁期限五年。同
时,公司前期已与华润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中,曹县中晟太阳能发电
有限公司尚需补充通过设立信托计划的方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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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均需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与各子公司融资租赁相关的协议,具
体条款以各方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除上述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外,公司及子公司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已实际发生
的融资租赁业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审批的融资 实际融资 融资
承租人 出租人 审批程序
租赁额度 金额 期限
衡水银阳新能源 华润租赁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11,000 11,000 五年
开发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曹县中晟太阳能 华润租赁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
22,000 8,888 五年
发电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门峡市辉润光 华润租赁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
11,000 11,000 五年
伏电力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次会议审议通过
前海兴邦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广州易事特新能 金融租赁
次会议、2017 年度股东 5,003 4,500 三年
源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
前海兴邦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惠州尚恒粤能电 金融租赁
次会议、2017 年度股东 3,000 2,500 三年
力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
合计 52,003 37,888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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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子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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