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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事特: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8-142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2018

年 7 月 2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合

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尔信”)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决议有效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6 月 16 日、2018 年 7 月 3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决议

公告》、《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2018-076、2018-08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徽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签订了

合同编号为保字第 25720180915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

公司同意为康尔信与徽商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借款合同、贸易融资合同、

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及/或其他形成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所形成的

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在批准的融资额度、担保额度及有效期以内。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徽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2、保证人: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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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债务人:合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5,5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

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合同生效: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

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已审议批准的现行有效的对外担保事项如下:

    1、为全资子公司疏勒县盛腾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 10,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为沭阳清水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所申请的 14,000 万元人民币的售后回租

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易事特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4、为全资子公司肥城市君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所申请的 10,400 万元人民币

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为全资子公司淮北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

7,500 万元“PSL 特定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与参股公司安徽易事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共同为购买、安装易事特分布

式家庭光伏电站的合作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为参股公司安徽易事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为参股公司易事特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1,000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与参股公司安徽易事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共同为购买、安装易事特分布

式家庭光伏电站的合作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合作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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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为菏泽神州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12、为参股公司北京腾云驾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 4,9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为控股子公司衡水银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为全资子公司三门峡市辉润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为全资子公司曹县中晟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 2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68,003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17、为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500 万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为参股公司合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已审议通过且正在履行中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33,803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6.73%。其中,第 2、5、11、

12、16、17、18 项的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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