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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事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11-13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易事特

股票代码:300376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 9 号

通讯地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 9 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义务披露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要通过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相关国资监管
部门等主管机关的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I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 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3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情况 .............................................................................................................. 4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
    融机构的情况 .............................................................................................................. 6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9
    二、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
    划 .................................................................................................................................. 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 9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10
    三、《股权收购协议》主要内容 ............................................................................ 10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12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13
    六、股份锁定承诺事项 ............................................................................................ 13
第五节资金来源 ................................................................................................................ 14
    一、收购资金来源 .................................................................................................... 14
    二、资金来源的声明 ................................................................................................ 14
第六节本次交易的后续计划 ............................................................................................ 15
    一、未来12个月内是否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
    大调整 ........................................................................................................................ 15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
    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以及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15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15
    四、是否拟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 ............. 16
    五、是否拟对被收购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 16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计划 .................................................................... 16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16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7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17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18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19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1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资产交易 ........................................................ 21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21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21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 ..... 21
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2
                                                              II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
    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 22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3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23
    二、合并利润表 ........................................................................................................ 2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 26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 29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 30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0
    二、备查文件地点 .................................................................................................... 30




                                                        III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发集团       指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市国资委                   指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易事特、上市公司、目标公司     指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转让方               指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华发集团(或指定实体)协议受让东方集团持有的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上市公司 29.9%的股份,本次股权收购的实际收购
                                    实体暂未确定
                                    华发集团(或指定实体)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
标的股份                       指
                                    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
                                    2018 年 11 月 6 日,华发集团与东方集团、何思模
《股权收购协议》               指
                                    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
                               指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告书
财务顾问                       指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
数上略有差异。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 9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1,978.97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光宁

       成立时间:1986 年 5 月 14 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0363258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控股股东:珠海市国资委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出租,轻工业品、黑
金属等商品的出口和轻工业品、仪器仪表等商品的进口(具体按粤经贸进字【1993】
254 号文经营),保税仓储业务(按海关批准项目),转口贸易(按粤经贸进字【1995】
256 号文经营),建筑材料,五金,工艺美术品、服装、纺织品批发、零售,项
目投资及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通讯地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 9 号

       联系电话:0756-299282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发集团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2
                                    珠海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珠海市国资委持有华发集团 100%股权,为华发集团
的控股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业务

 1            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120,342.43       服务业

 2        珠海华发现代服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0       服务业

 3            珠海华发商贸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0     商品销售

 4          珠海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84,500.00   股权投资管理

 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11,831.31     房地产开发

 6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34,470.83   投资及资产管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华发集团成立于 1986 年 5 月,现已形成以城市运营、房产开发、金融产业、
产业投资为四大核心主业,以商贸服务、文体教育及现代服务等为综合配套业务
的“4+2”业务格局。

       华发集团在一级子公司层面打造四个平台,其中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3
承担华发集团在城市运营、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三大板块的业务;珠海华发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承担华发集团在房地产开发板块的业务;珠海金融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华发集团在金融投资板块的业务;珠海华发文教旅游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华发集团在文教旅游板块的业务。

    最近三年,华发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2,847,941.70             18,916,283.90        15,750,523.72

    负债总额                 16,608,737.51             14,275,809.36        11,982,284.34

   所有者权益                 6,239,204.19              4,640,474.55         3,768,239.38

   资产负债率                      72.69%                      75.47%             76.08%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4,415,523.85              3,213,733.31         2,110,299.81

    营业利润                   496,105.27                 305,592.41           151,545.98

     净利润                    345,803.24                 207,399.13            81,881.50

  净资产收益率                      6.36%                      4.93%                  2.42%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
年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
近五年之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不是海关失信企业。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职务              姓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4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职务                姓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李光宁           中国       中国珠海              无

                           徐荣            中国       中国珠海              无

                           谢伟            中国       中国珠海              无

       董事               张葵红           中国       中国珠海              无

                          周优芬           中国       中国珠海              无

                       陈艺(挂职)        中国       中国珠海              无

                          李伟杰           中国       中国珠海              无

                           丁艳            中国       中国珠海              无

                          范燕鸿           中国       中国珠海              无

       监事                姜虹            中国       中国珠海              无

                          包晟易           中国       中国珠海              无

                           杨霏            中国       中国珠海              无

     总经理               李光宁           中国       中国珠海              无

常务副总经理               谢伟            中国       中国珠海              无

  财务总监                张葵红           中国       中国珠海              无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上市地点                       业务范围

                                   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建筑材料、
                                   金属材料(不含金)、建筑五金、五金工具、电子产品及
        珠海华发实业    上海证券交
 1                                 通信设备(不含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化工原料(不含化
        股份有限公司      易所
                                   学危险品)、五金交电、化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及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创新产业园区建设及运营;
                                   企业管理及咨询;交易平台的投资及运营;微电子、电力
        珠海华金资本    深圳证券交
 2                                 电子、环境保护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和电
        股份有限公司      易所
                                   力开发;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新技术、新材料及其产品
                                   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5
序号      公司名称    上市地点                        业务范围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金国际资本 香港联合交 主要于香港提供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包销及咨询、证券及
  3
        控股有限公司   易所     期货经纪、股权研究业务、放债业务,以及财经印刷服务。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持股 5%以上的银行、
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业务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华金证券股份有 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融
 1
           限公司      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
       华金期货有限公
 2                     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司
                       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金金融(国际)
 3                     资产管理,金融投资,咨询服务。
         控股有限公司
                       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
                       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
       珠海华发集团财 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
 4
         务有限公司 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
                       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十二)有价证券投资;(十三)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其他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
                       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
       横琴华通金融租
 5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
         赁有限公司
                       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
                       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
       横琴人寿保险有
 6                     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
           限公司
                       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序号      公司名称                               业务范围
                      (一)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二)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六)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七)从
       珠海农村商业银 事同业拆借;(八)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九)代理收付款项及
 7
       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保险业务(法律、法规、规章允许代理的各类财产保险及人身保险,
                      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5年4月26日);(十)提供保管箱服务;(十一)经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金融业务(具体按
       珠海华润银行股
 8                    B0199H244040001号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份有限公司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知识产权资产交易;知识产权服务的交易;知
                      识产权许可代理服务;知识产权维权咨询及服务;知识产权运营服务;
                      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咨询、翻译、检索、导航分析、贯标、研究、
                      培训服务。知识产权流程管理;知识产权托管、年费管理、年费代缴
                      服务。知识产权融资、投资、保险、担保等相关咨询服务。跨境知识
       横琴国际知识产 产权资产与服务的交易;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版权衍生品交易服务;
 9     权交易中心有限 出版物零售业务、出版物批发业务;农副产品收购、销售;预包装食
             公司     品批发与销售;计算机网络软硬件研发、销售及咨询服务;计算机网
                      络工程;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科技服务;市场调查;科技项目评估、申报策划与辅导。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设计服务;会展服务。人才推荐、招
                      聘、测评服务。创业孵化器及经营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其他相关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范围涵盖金融股权、实物资产、金融不良资产、地方小贷公
                      司资产收益权、担保资产增信、定向债权投资工具、票据收益权、资
       广东金融资产交
 10                   产权益流转、投融资顾问服务、类资产证券化产品、跨境人民币业务
       易中心有限公司
                      等各类交易,为各类金融资产提供从注册、登记、托管、交易到结算
                      的全程服务。
                      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本公司为产(股)权、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
                      等各类财产权利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服务;提供招投标、采购平台服
                      务;提供企业改制、重组、并购、投融资、及上市咨询服务;提供交
                      易价款结算服务;提供信息整理、意向登记和信息咨询服务;提供非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和各类金融产品的托管及登记服务;提供招投
                      标代理业务。主要办理以下业务:(一)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转
       珠海产权交易中 让,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物资产、债权转让,
 11
       心有限责任公司 非国有类经济实体产权及股权等权益性资产和实物资产、债权转让;
                      (二)知识产权、林权、排污权、文化艺术品产权、金融产品、各类
                      权益类商品的交易服务;(三)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处置资产交易以及
                      其他司法、行政部门授权许可或委托业务;(四)跨境产权、债权、债
                      务类资产以及实物资产、离岸人民币金融资产的转让;(五)办理招标
                      代理业务;(六)依法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
       珠海华金融资担 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
 12
         保有限公司 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等。
 13    珠海市粤科金控 小额贷款等。



                                           7
序号     公司名称           业务范围
       小额贷款股份有
           限公司




                        8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获得上市
公司的控制权,通过优化上市公司管理及资源配置等方式,全面推进上市公司的
战略性发展,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或处置
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华发集团(或指定实体)将继续根据《股权收购协议》
向易事特的全体股东发出 5%的部分要约收购,若接受要约的股东所持股权比例
不足 5%的,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同意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价格接受
要约再转让易事特的部分股份,以使华发集团要约收购取得的股份比例达到 5%,
合计收购易事特的股份比例达到 34.9%,实现对易事特的控股。在要约收购过程
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处置本次权益变动取得股份的计划,
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决定处置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
序

     2018 年 11 月,华发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作出决议,同意华发集团与易事特实
际控制人签订股权收购协议,由华发集团收购标的公司 34.9%的股份,该收购协
议需要得到华发集团有权主管部门的批准等生效条件后方可生效。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发集团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018 年 11 月 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东方集团、何思模三方签订了《股权
收购协议》,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华发集团(或指定实体)采取现金收购方式,
收购东方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 29.9%的股份。目标股份完成过户后,华发集团(或
指定实体)将继续根据协议约定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布 5%的部分要约收购,
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股。本次股权收购的实际收购实体暂未确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发集团(或指定实体)将会持有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的股份,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华发集团(或指定实体)将成为易事特第
一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或指定实体)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69,603.80 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三、《股权收购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何思模(系乙方实际控制人)

    2、股权转让的主要内容

    甲方(及/或甲方指定的实体,下同)同意采取现金收购的方式,以 5.08 元/
股的价格,收购乙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29.9%的股权。



                                     10
    股权转让过户完成后,甲方将继续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向目标公司的全体股
东发出 5%的部分要约收购,若接受要约的股东所持股权比例不足 5%的,乙方
及一致行动人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接受要约再行转让目标公司的部分股权,
以使甲方要约收购取得的股权比例达到 5%,合计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达到
34.9%,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股。

    在要约收购过程中,各方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股权收购交易的先决条件

    (1)华发集团对目标公司完成法律、财务、业务等尽职调查(以下简称:
“尽职调查”),并且各方已经就尽职调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达成了一致的解决方案;

    (2)东方集团及其他转让方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权属明确、清晰、
完整,不存在任何产权负担或任何司法保全措施,也不存在法律纠纷或争议;

    (3)鉴于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在目标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了自公司上市之
日起 10 年内不会通过减持持有目标公司股份的方式使何思模丧失目标公司实际
控制人的地位等限售承诺。因目前目标公司上市时间不足 10 年,何思模将向目
标公司股东大会提议调整实际控制人的承诺事项、豁免丙方承担 10 年内不转移
控制权的承诺或其他限售承诺(如有),而何思模的上述豁免提议得到目标公司
股东大会通过;

    (4)华发集团承诺,在受让目标公司股权并成为控股股东后,同意承接东
方集团及何思模作为控股股东自目标公司上市之日起 10 年内不会通过减持持有
目标公司股份的方式转移控股权的承诺;

    (5)易事特的资产、业务、负债情况真实,并且在所有的重要方面不存在
虚假、不实或瑕疵的情况;

    (6)华发集团所收购的股权比例达到协议所约定的股权比例,并且,在股
权收购完成后,甲方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

    (7)华发集团与东方集团就股权收购完成后的目标公司的董事会组成及提
名安排达成一致,东方集团承诺东方集团及其关联方支持华发集团提名董事会成



                                    11
员中非独立董事的多数人选,并投票支持华发集团所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担任董事;

    (8)华发集团收购目标公司股权的交易得到华发集团有权主管部门的批准。

    4、后续交易安排

    协议签订后,乙方负责协调目标公司及相关单位,向甲方提供开展尽职调查
所需的全部相关材料、副本材料或其他文件,并保证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和
完整,有关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以便于甲方开展对目标公司的
各项尽职调查。

    在尽职调查期间,各方开始沟通正式的股权转让的具体安排,在上述前提条
件得以满足的前提下,各方办理股权转让的交割事宜。

    5、过渡期间安排

    各方同意,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各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交割的期间(“过
渡期间”)内,各方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之规定,履行其应尽之义务和责任。

    过渡期间内,乙方应合理、谨慎地继续支持目标公司的经营,对目标公司的
资产与业务履行善良管理义务,保证目标公司资产权属清晰,不得从事导致目标
公司资产价值减损的行为,不得对目标公司资产新设置任何权利限制(除目标公
司正常业务经营外)。同时,乙方保证不存在且乙方亦不会签订其他可能导致目
标公司资产转让遭受禁止或限制的协议、安排或承诺。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标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方集团持有易事特股份数量为 1,307,936,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6.19%;其中东方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046,299,999 股,
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00,000,000 股。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于易事特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曾就限制减持易事特股票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东方集团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上市公司出具相关公
告。东方集团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0 年内,东方集团不会通过减持上市



                                    12
公司股份的方式导致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丧失实际控制地位。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不存在就股份表决权的行
使存在其他安排。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华发集团董事会审议和相关国资监管部门等主管机关的
批准。

六、股份锁定承诺事项

    华发集团承诺,在受让目标公司股权并成为控股股东后,同意承接东方集团
及何思模作为控股股东自目标公司上市之日起 10 年内不会通过减持持有目标公
司股份的方式转移控股权的承诺。




                                   13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收购资金来源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华发集团(或指定实体)协议受让东方集团
持有的上市公司 29.9%的股份。

    本次交易相关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
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二、资金来源的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收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其合法自有
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
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14
              第六节 本次交易的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是否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华发集团(或指定实体)取得上市公司控股后,支持上市公司业务持续以高
端电源核心设备为基础,从事智慧城市&大数据、智慧能源及轨道交通等战略新
兴产业的研发与制造。华发集团将利用自身优势,为上市公司提供良好资金支持,
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作出重大改变或调整的明确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需要进行资产、业务等方面的调整,信
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批准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
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以及拟购买或
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
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
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明确重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届时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华发集团(或指定实体)与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就股权收购完成后的目
标公司的董事会组成及提名安排达成一致,根据《股权收购协议》,东方集团及
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支持华发集团(或指定实体)提名董事会成员中非独立董事的
多数人选,并投票支持华发集团(或指定实体)所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担任董事。


                                    15
四、是否拟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
进行修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
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明确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五、是否拟对被收购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
出重大变动的明确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
整的明确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
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作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
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
法定程序和义务。




                                     16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易事特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不因本次权益变动
而发生变化,易事特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法人地位,并在采购、生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性。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1、保证易事特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
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
规提供担保。

    2、保证易事特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
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保证易事特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制度。



                                   17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4、保证易事特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
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保证易事特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
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已形成以城市运营、房产开发、金融产业、产业投资
为四大核心主业,以商贸服务、文体教育及现代服务等为综合配套业务的“4+2”
业务格局。

    华发集团在一级子公司层面打造四个平台,其中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承担华发集团在城市运营、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三大板块的业务;珠海华发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承担华发集团在房地产开发板块的业务;珠海金融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华发集团在金融投资板块的业务;珠海华发文教旅游


                                      18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华发集团在文教旅游板块的业务。

       易事特的主营业务为以高端电源核心设备为基础,从事智慧城市&大数据、
智慧能源(含光伏发电、储能、微电网、充电桩、云计算)及轨道交通(含监控、
通信、供电)等战略新兴产业。

       华发集团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关系。

       为进一步避免和消除与易事特潜在同业竞争的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发集
团承诺:

       1、在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承诺人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从
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在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承诺人将公平对待各下属控股企业按照自身形成
的核心竞争优势,依照市场商业原则参与公平竞争;

       3、在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承诺人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承诺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
务;

       4、本承诺在承诺人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持续有效。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
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经核查,本次交易前,易事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往来,
易事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亦不存在关联交易往来。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发集团(或指定实体)及其控制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关
联方。华发集团未来将利用自身优势,为易事特提供良好资金支持,并帮助易事
特引进更多政府、产业、金融等战略及业务资源,加快目标公司战略布局,促进
公司整体业务发展。

       上市公司已建立了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范管理制度,未来该等关联交易将
在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
行,同时上市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及广


                                      19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
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的原则,
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
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
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3、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与上市公司之间的
关联关系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20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资产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
月内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资产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
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
或类似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
默契和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21
   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易事
特股票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根据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权
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交易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查询,在本次权益变动
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2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发集团 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财
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发集团 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78,456.17        2,095,903.16          2,159,057.3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703,492.10           788,980.64           845,710.92

应收票据                               200.00              299.95             11,107.40

应收账款                           311,655.79            71,346.81           193,487.78

预付账款                           457,019.79           490,759.27           637,106.16

应收利息                              7,022.47           24,767.35            26,756.89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102,719.70            92,792.70           175,960.51

存货                              9,476,841.83       10,717,961.15         12,704,943.09

待摊费用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414,699.72           460,445.99          1,049,050.43

流动资产合计                     12,796,643.02       15,562,428.68         18,698,073.0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0,773.08           529,800.86           807,355.41

持有至到期投资                     696,108.90           365,019.39           278,340.00

长期应收款                             269.45              309.03                       -

长期股权投资                       841,905.78         1,012,431.74          1,467,033.34

投资性房地产                       235,064.81           236,055.57           256,829.82



                                        23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                       930,173.86           984,033.83           842,340.92

工程物资                                  -                    -                    -

在建工程                        26,555.12            38,794.22            33,021.73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17,393.51            14,856.85           214,887.50

开发支出                                  -                    -                    -

商誉                            36,692.11            36,692.11            48,246.92

长期待摊费用                    13,141.96            14,179.52            14,160.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038.88           117,386.13           181,880.9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763.22             4,295.99              5,771.99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53,880.70         3,353,855.22          4,149,868.68

资产总计                    15,750,523.72        18,916,283.90         22,847,941.7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66,085.89           552,964.55          1,408,443.5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7,420.00           417,165.70           690,670.78

应付票据                        44,186.73            58,072.10            92,460.79

应付账款                     1,000,689.15           969,326.26           682,725.48

预收账款                       850,229.06         2,509,767.53          2,958,683.48

应付职工薪酬                    31,289.17            44,690.51            56,648.96

应交税费                        94,640.38           143,920.22           158,920.09

应付利息                        38,389.96            68,334.64            83,288.95

应付股利                                  -             70.12                980.00

其他应付款                     533,331.72           918,650.97          1,010,971.20

预提费用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62,983.00         1,302,823.41          1,287,711.74

其他流动负债                      255.32            600,296.49           811,630.63




                                   24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合计               5,733,662.25         7,798,490.29          9,542,903.3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621,555.24         4,037,617.53          4,414,010.07

应付债券                   1,454,414.51         2,263,772.66          2,482,085.09

长期应付款                   112,118.97           105,400.54            92,355.14

专项应付款                    10,106.85             9,739.84            25,012.19

预计负债                         11.14                       -                    -

递延收益                      10,745.19             9,492.30              2,496.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9,670.18            51,296.20            49,875.41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248,622.09         6,477,319.07          7,065,834.19

负债合计                  11,982,284.34        14,275,809.36         16,608,737.51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                     100,000.00           111,978.97           111,978.97

资本公积                   1,172,351.49         1,204,162.49          1,182,735.46

其他权益工具                 280,000.00           696,914.00           720,000.00

盈余公积                      37,478.17            37,478.17            37,478.17

一般风险准备                  16,918.96            31,814.19            31,814.19

未分配利润                   181,923.15           243,988.63           338,051.9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111.93            -2,814.7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879,516.68         2,414,275.02          2,496,530.98

少数股东权益               1,888,722.70         2,226,199.53          3,742,673.21

股东权益合计               3,768,239.38         4,640,474.55          6,239,204.1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5,750,523.72        18,916,283.90         22,847,941.70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25
               项目            2015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110,299.81    3,213,733.31    4,415,523.85

减:营业成本                    1,594,389.08    2,498,556.68    3,440,137.47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5,309.43      150,970.86      200,079.62

销售费用                           39,554.79       57,828.90       53,890.96

管理费用                          118,974.17      160,194.92      192,485.34

财务费用                          213,091.17      167,406.39      153,777.32

资产减值损失                        5,023.54        3,070.64        1,670.9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336.91         -670.20       11,161.69

投资收益                          116,205.02      130,709.80      106,935.91
其中:对联营和合营企业投资
                                    3,821.42       40,674.79       60,652.39
收益
二、营业利润                      151,545.98      305,592.41      496,105.27

加:营业外收入                      5,251.29        6,986.77        9,407.87

减:营业外支出                      2,550.14        2,775.11        8,661.5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60.73           70.40                -

三、利润总额                      154,247.13      309,804.07      496,851.59

减:所得税费用                     72,365.63      102,404.94      151,048.35

四、净利润                         81,881.50      207,399.13      345,803.24
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1,349.87      103,057.67      124,980.62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40,531.63      104,341.46      220,822.62

六、其他综合收益                     967.25        19,120.45      -28,593.14

七、综合收益总额                   82,848.75      226,519.58      317,210.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41,699.39      100,151.33      111,514.29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41,149.37      126,368.25      205,695.81
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6
             项目                2015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2,266,234.93    5,035,882.77    5,008,877.50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86.63        2,527.69        3,845.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58,931.49       682,334.73      371,703.92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98,929.68    6,043,338.00    5,804,082.90

项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1,649,940.66    2,458,587.86    3,180,403.01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135,027.00       184,776.42      243,679.41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9,953.61       354,362.87      378,715.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345,070.84       179,492.95      806,021.56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94,544.30    4,184,555.52    4,759,236.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04,385.38     1,858,782.48    1,044,846.47
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828,357.93       681,004.94      236,546.4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6,684.67        55,309.83       26,167.4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9.60         1,590.15         214.3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503.51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8,000.00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3,152.20       737,904.92      263,431.7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1,515,294.25    1,034,821.68    2,314,001.05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615,071.53      715,224.44    1,778,213.1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358,672.95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23,654.75         230.88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30,365.78    1,773,700.88    3,733,772.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177,213.58   -1,035,795.95   -3,470,340.31
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27
             项目              2015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93,089.01       933,712.70    1,429,149.0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146,410.65    4,546,096.91    6,256,152.4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756,239.26     2,063,410.00    1,808,515.4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542.58     1,823,692.79       16,767.7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713,281.50    9,366,912.40    9,510,584.6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501,041.21    6,735,204.79    6,207,385.1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736,920.89       667,963.60      758,762.41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7,173.54       16,494.26      138,459.56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18,145.58     1,669,295.89       67,753.01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56,107.68    9,072,464.29    7,033,900.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457,173.82      294,448.12    2,476,684.07
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752.22         3,762.35       -3,343.3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385,097.85     1,121,196.98       47,846.87
加额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27,934.46    1,613,032.31    2,734,229.29
余额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13,032.31    2,734,229.29    2,782,076.16




                                     28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交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9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4、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有关当事人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开始接触的时间、
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的具体情况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声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直系亲
属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 6 个月内持有或买卖易事特股份的情况;

    7、财务顾问及相关人员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 6 个月内持有或买卖易事特
股票的情况;

    8、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
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情形的声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13、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告;

    14、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
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3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光宁




                                                  2018年11月13日




                                   31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
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
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韩佳      魏旗




    法定代表人:
    宋卫东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




                                   32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东莞市

股票简称         易事特                       股票代码          300376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
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是否为上市公司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第一大股东     露义务人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 实际控制人            露义务人(或指定实体)将会通
               股东。                                           过部分要约的方式收购上市公
                                                                司5%的股份,珠海市国资委将
                                                                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是否对境内、境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持 否拥有境内、外两个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   股5%以上的境内、境外其他上 以上上市公司的控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共3家。
持股5%以上       市公司共3家。                制权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披露前拥有权     持股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
及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比                  0股
例
                 持股比例:       0%
本次发生拥有     变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变
                              变动数量:
动的数量及变
动比例                        696,038,021股

               变动比例:    29.9%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 □       否 √
是否存在持续关
联交易         备注: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往来。
与上市公司之        是   □      否     √
间是否存在同
业竞争或潜在
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 月 内 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前6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      是   □       否        √
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      是   √           否        □
购管理办法》第
五十条要求的
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        是   √           否        □
露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        是   √           否        □
计划
是否聘请财务        是   √           否        □
顾问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及批准进展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通过华发集团董事会审议并取得相关国资监管部门等主管
                    机关的批准。
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声明放
弃行使相关股
份的表决权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光宁



                                                  日期:2018年11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光宁



                                                 日期: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