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4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8-156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
年11月23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16日以专人送递、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
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时小莉女
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并通过决议
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锁定承
诺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豁免控股股东扬州东方、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及其
一致行动人慧盟投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豁免控股股东扬州东方、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及其一致行动人慧
盟投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
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于
2018 年 11 月 24 日 刊 登 在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
100%。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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