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1-24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8-15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投资收益,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为子公司嘉峪关国能
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峪关国能”)、民勤县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民勤国能”)分别向银行融资的贷款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9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
与相关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
述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嘉峪关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嘉峪关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3 年 03 月 29 日
3、注册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新华中路 616 号
4、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何佳
6、经营范围:光伏电站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服务;新能源成套设备制
造、批发零售;新能源环保节能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风电、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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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以上项目国家禁止及须取得专项许可的除
外)。
7、关联关系:嘉峪关国能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嘉峪关国能不构成《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交易。
8、财务数据:
2018 年 9 月 30 日嘉峪关国能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47,753.59
净资产 4,060.78
项目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3,605.74
净利润 1,007.96
(二)民勤县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民勤县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3 年 03 月 19 日
3、注册地址: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红沙岗镇何雅路东
4、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何佳
6、经营范围: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项目投资;新能源成套设备开发
销售;新能源环保节能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风电、太阳能发电设备
及其原材料的批发;风电、太阳能发电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以上项
目国家禁止及须取得专项许可的除外)。
7、关联关系:民勤国能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民勤县国能不构成《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交易。
8、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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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9 月 30 日民勤县国能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46,935.71
净资产 16,030.36
项目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4,282.81
净利润 814.06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保证人)名称: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嘉峪关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民勤县国
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3、债权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分行
4、质押物:嘉峪关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及民勤县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
公司的 100%股权
5、担保金额:为嘉峪关国能向银行融资的贷款提供不超过 25,900 万元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民勤县国能向银行融资的贷款提供不超过 25,900 万元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期限:担保额度决议有效期一年,自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起生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若实际发生担保责任时,保证期间以届时签
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7、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嘉峪关国能及民勤县国能均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
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是为支持光伏电站项目发展,拓
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的向银行融资的贷款提供担保,
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增厚公司业绩;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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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为全资子公司的已向银行融资的现有贷款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实际发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38,898.3 万元,占
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1.93%。实施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对全资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贷款提供担保后,
公司对外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94,698.3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 44.7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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