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4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8-155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以专人送递、电话及电子邮件
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
区工业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佳先
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戴宝锋先生因在
外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与会董事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书面表决;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
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锁定承诺
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实际控
制人何思模先生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拟为公司引入产业
战略投资者,对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避免本次股份转让违反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保证公司引入产业战略投
资者事宜顺利实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如继续履行上述股份锁
定承诺将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同意豁免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余市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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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盟投资”)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董事长何佳先生为慧盟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何佳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详见 20
18 年 11 月 24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嘉峪关国能
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民勤县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分别向银行融资的贷款各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 25,9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201
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与
相关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 2018 年 11 月 24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为全资子
公司中能易电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爱迪贝克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向银行申
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决
议有效期自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与
相关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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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 2018 年
11 月 24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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