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8-17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以专人送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
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
业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佳先生主
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戴宝锋先生因在外出
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与会董事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书面表决;公
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投资收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易事特智
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 3,000 万元
贷款由西安航天基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与
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共同为上述担保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额度决
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由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王可岗、
陕西西展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及陕西中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为公司承担的担保
责任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与相关方实
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淮安铭泰光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铭泰”)、宿迁兴塘河光伏发
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兴塘河”)拟与广发融资租赁(广东)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发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融资租赁期限
为三年。淮安铭泰和宿迁兴塘河拟将其应收账款质押给广发租赁作为融资租赁担保;
公司拟将持有的淮安铭泰、宿迁兴塘河 100%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为上述融资事项向广
发租赁提供质押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公司及各子公司融资租赁相关的协
议,具体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广发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相关担保
合同为准。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担保事项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