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易事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9-035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以专人送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
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
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
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
职责和义务,有效执行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工作,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高香林先生、周润书先生、魏龙先生分别向董事会
递交了《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三、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65,205.40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63,007.82 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57,979.57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0.24 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和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将不可回收风险极低的应收光伏发电补贴款及融资租赁
保证金进行不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 2018 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564,630,264.61 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329,614,706.14 元。依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以 2018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
按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32,961,470.61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508,874,644.19 元,扣除本年度内对股东的分配 72,188,892.63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733,338,987.09 元。
    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327,886,3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25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
则相应调整。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
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规模和 2019 年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2019 年拟
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融资
租赁等业务。2019 年度计划向银行续申请的和新增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55 亿元,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续申请的和新增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20 亿元,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内在不同银
行或机构间进行调整,申请授信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保证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
董事长授权的人士签署相关协议以及与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
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该授权自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
财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该授权自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规模和 2019 年的融资需求,预计 2019 年度公司实际控制
人何思模先生、何思模先生之配偶张晔女士、何思模先生之子何佳先生、何宇先生
共同或单独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个人信
用无偿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担保决议有效期与授信额度有效期一
致,即:自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4
之日止,具体担保条款以各担保方与相关机构及各相关方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该担保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何佳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
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关于 2019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 公 告 》 详 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 披 露 于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扬州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
偿还银行贷款,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根据控股股东实
际融资成本确定,该授权自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借款期限为自提款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何佳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
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关于向控股
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5
审计说明>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对此议案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公司董事长何佳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披
露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公司编制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此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易
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以及《2018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18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19 年薪酬标准的议
案》
    2018 年度,公司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向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发放薪酬,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认为公司董事 2018 年度的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薪酬标准。同时,根据公司经营状
况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 2019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为:1、在
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不另领取董事薪酬;2、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4.2 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平均发放,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


                                       6
股东大会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履行职务时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按照公司标准据实
报销。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人员 2018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1、董事长(现任)何佳先生 2018 年度薪酬
    公司董事长何佳先生 2018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为 51.71 万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何佳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
表决。
    2、董事长、总裁(时任)何思模先生 2018 年度薪酬
    时任公司董事长、总裁何思模先生 2018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为 51.12 万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何佳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
表决。
    3、董事、副总裁徐海波先生 2018 年度薪酬
    公司董事、副总裁徐海波先生 2018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为 27.08 万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徐海波先生对此项议案回
避表决。
   4、董事、副总裁于玮先生 2018 年度薪酬
    公司董事、副总裁于玮先生 2018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为 26.1 万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于玮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
表决。
    5、董事戴宝锋先生 2018 年度薪酬
    公司董事戴宝锋先生 2018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为 17.48 万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戴宝锋先生对此项议案回
避表决。
    6、独立董事高香林先生 2018 年度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高香林先生 2018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津贴为 4.2 万元。独立董事高
香林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7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独立董事魏龙先生 2018 年度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魏龙先生 2018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津贴为 4.2 万元。独立董事魏龙
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独立董事周润书先生 2018 年度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周润书先生 2018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津贴为 4.2 万元。独立董事周
润书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19 年度薪
酬标准的议案》
    2018 年度,公司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核,认为公司 2018 年度高管的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薪酬标准。公司 2018 年度高管的薪酬标准为按照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负责的具体岗位职务,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并参照地区、行业
薪酬水平,根据其个人的绩效考核情况领取相应薪酬。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 年度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1、总裁陈硕先生 2018 年度薪酬
    公司总裁陈硕先生 2018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为 15.05 万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赵久红先生 2018 年度薪酬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赵久红先生 2018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为 21.04 万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3、财务总监张顺江先生 2018 年度薪酬
    公司财务总监张顺江先生 2018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为 26.06 万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副总裁张涛先生 2018 年度薪酬
    公司副总裁张涛先生 2018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为 20.28 万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副总裁王进军先生 2018 年度薪酬
    公司副总裁王进军先生 2018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为 14.93 万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中所
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核通过,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的
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
市场情况等决定其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
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18 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
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


                                      9
后,计提 2018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96,237,856.40 元。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
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
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
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为充分体现公司 2018 年度在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生态
等方面履行的社会责任情况,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18 年度社
会责任报告》,本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如与 2018 年年度报告有出入,以 2018 年年度
报告为准,其它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合作对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为购买、

安装易事特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合作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事项,由于该笔授信到期需向银行重新申请授信并签署相关担保合作协议,公

司同意继续为购买、安装易事特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合作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已发生的存量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

款以公司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为


                                     10
分布式光伏电站合作对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事项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易事特

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 3,000 万元融资综合

授信额度,并同意公司与易事特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的股东王可岗先生共同为

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与相关方实

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
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事项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为金昌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将在此次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