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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事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6-23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0-064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业务及担保情况概述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2020

年 6 月 23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嘉峪关荣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峪关荣晟”)

及嘉峪关润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峪关润邦”)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

务提供总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38,100 万元、15,3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开

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二、融资业务及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嘉峪关荣晟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C

ITICFL-C-2020-0078”、“CITICFL-C-2020-0079”的《融资租赁合同》,开展租赁

物总价为人民币 38,090.1579 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

司签订了编号分别为“CITICFL-C-2020-0078-G-ZGEBZA”、“CITICFL-C-2020-00

78-G-ZGEGQA”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对上述嘉峪关荣

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下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将公司拥有的

嘉峪关荣晟 100%股权为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此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嘉峪关润邦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C

ITICFL-C-2020-0080”、 “CITICFL-C-2020-0081”的《融资租赁合同》,开展融

资租赁物总价为人民币 15,236.0632 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与中信金融租赁

                                    1
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分别为“CITICFL-C-2020-0080-G-ZGEBZA”、 “CITICFL-C

-2020-0080-G-ZGEGQA”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对前述

嘉峪关润邦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下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将公

司拥有的嘉峪关润邦 100%股权为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三、保证及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质权人: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债务人:嘉峪关荣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嘉峪关润邦新能源有限公司

    3、保证人/出质人: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分别将公司所持有的嘉

峪关荣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嘉峪关润邦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作为质押

物,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5、保证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

同债务人基于主合同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租前息(如有)、预付租赁成本(如有)、

租金及相应的增值税(如有)、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押金、手续费

(如有)、留购价款、咨询费/咨询服务费(如有)、保管费(如有)和实现债权、

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责任保险费、

仓储费、保全担保费、拆装费、运输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

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税费)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统称为“保证

范围”)。

    6、保证期间:本合同担保的每一具体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保

证期间自各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各个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被担保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最后一期被担保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

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被担保债务提前到期的,或主合同各方当事人协议延长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并得

到保证人同意的,则最后一期被担保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最后一期被

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 至 目 前 , 公 司及 控 股 子公 司 对 外 实际 发 生 担 保总 额 为 不 超过 人 民 币

274,804.6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2.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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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CITICFL-C-2020-0078-G-ZGEBZA);

   2、《最高额保证合同》(CITICFL-C-2020-0080-G-ZGEBZA);

   3、《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CITICFL-C-2020-0078-G-ZGEGQA);

   4。《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CITICFL-C-2020-0080-G-ZGEGQA)。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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