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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事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4-14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1-01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业务及担保情况概述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2020
年 10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事项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
意为控股子公司合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康尔信”)拟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融资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详见《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
资事项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
    二、融资事项及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合肥康尔信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合肥分行”)申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中信银
行合肥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1 信合银最保字第 2173265A0107a 号”的《最高
额保证合同》,对上述合肥康尔信在授信额度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债务人:合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3、保证人: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担保的债权: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中信银行合肥分行与合肥
康尔信在 2021 年 3 月 29 日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
系列债权。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最高额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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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 4,000 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
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
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
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6、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
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
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28,387.52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4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2021 信合银最保字第 2173265A0107a 号)。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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