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1-035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
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
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
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
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租赁
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
损益。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
重大影响。公司自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