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3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促
进其业务发展,提高项目推进效率,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子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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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 兵
关易波
林丹丹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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