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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事特: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2021-08-20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1-079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
                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简称:易事 JLC1,期权代码为 036431。

    2、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分 3 期行权,本次为第 1 个行权期。

    3、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 109 名,可行权期权数量为 924.8 万份,行权

价格为 4.90 元/股。

    4、本次行权实际可行权期限: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2 年 8 月 10 日。

    5、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6、本次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根据《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10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可行权期权数量总数为

924.8 万份。

    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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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
         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
         工作。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1. 期权简称:易事特 JLC1
              2. 期权代码:036431
              3.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和种类: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4. 行权价格: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90 元/股。若在激励对
         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
         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 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
         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6. 行权期限:本次行权的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8 月 11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10 日止,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2 年 8 月 10 日。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本次行权期限
         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7.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占现有激励对象获
                                             获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剩余尚未行权的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 2020 年股票期权
                                                 (万股)       数量(万股)                          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1        陈硕                  总经理          100.00            40.00              4.33             60.00
  2       徐海波        原董事、原副总经理       50.00             20.00              2.16             30.00

  3        于玮                 副总经理         70.00             28.00              3.03             42.00
  4       赵久红         董事、董事会秘书        55.00             22.00              2.38             33.00
  5       张顺江            财务负责人           45.00             18.00              1.95             27.00
  6       万祖岩                副总经理         45.00             18.00              1.95             27.00
  7       胡志强                副总经理         45.00             18.00              1.95             27.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及董事
       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1902.00           760.80             82.27            1141.2
                   (102 人)

              合计(109 人)                    2312.00           924.80              100             13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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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的第一个等待期内有 14 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72 万份股票期权
由公司进行注销。
    8. 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日
    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24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 “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9. 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行权专户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使用的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本
次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10. 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
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
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条件,其对应当期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11.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
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
息。
       二、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如果全部行权,对
本公司当期及未来各期损益没有影响,公司股本将增加 924.80 万股,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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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增加 4,531.52 万元,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可能产生摊薄的影响,具体影响数据
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2. 自主行权模式对激励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影响及变化的说明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
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
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3.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
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
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其他事项
    公司已与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行权签署了《自主行权业务
服务协议》,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股权激励自主行权业
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
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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