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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事特: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2-03-31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2-00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关易波先生符合《证券法》第
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
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 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关易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之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关易波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拟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关易波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拟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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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
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
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易事特
    股票代码:300376
    法定代表人:何佳
    董事会秘书:赵久红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 6 号
    联系电话:0769-22897777-8223
    联系传真:0769-87882853-8569
    电子信箱:wenkai@eastups.com
    邮政编码:523808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 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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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关易波先生,其基本情况
如下:
    关易波先生,196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
山大学企业管理学院,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1984 年至 1989 年任职于财政部
外事财务司;1989 年至 2002 年历任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副董事长;2002 年至 2012 年任广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2
年至 2020 年 1 月任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2 年至 2020
年 6 月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关易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
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
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2 年 4 月 11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2 年 4 月 8 日-2022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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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
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
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
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
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
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 6 号
    收件人: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温凯
    邮编:523808
    联系电话:0769-22897777-8223
    传真:0769-87882853-856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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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
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
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关易波
                                                         2022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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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易波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议案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1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2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
 3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

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

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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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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